第四节 区域农业主要部门的布局

区域农业主要部门的布局,应从各部门的特点出发,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合理利用农业生产条件,农业生产的地域分工与区内农业综合发展,农业生产原有基础的利用与必要改造,合理利用劳动资源,以及保持一定行政区域的完整性但也不完全受现有行政区划的局限等原则来进行。现简要按部门分述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