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区域规划的编制

第一节 区域规划工作进行的方式和编制程序一、区域规划工作进行的方式

需要开展区域规划的地区有各种类型,但基本上可分为两种不同性质、特点的地区:一种是具有比较突出的国民经济部门的地区,如工业比较集中的地区,建设大型水电站的地区,重大的矿区,农业专业化地区等;另一种是按行政区划或经济区划全面考虑国民经济各部门综合发展的区域,一般地区或相当于地区范围大小的省下经济区的规划较为普遍,其次是县区、省区或相当于县区、省区范围大小的经济区(下同)。

因为省区、地区、县区这三级地域的关系较为密切,因此这里着重讨论有关开展这三级地区区域规划工作进行的方式。

一种方式是由上而下。就是先搞省区级的规划,再依次进行地区、县区级规划。这种进行方式的最大优点是比较全面。因为这一规划步骤的特点是从大到小,从全体到局部,所以下一级的规划可以得到上一级规划的指导, 使规划有所依据,从而避免了规划的片面性。但其缺点是不容易深入,因为在没有掌握下一级规划的资料时,上一级的规划就难以具体化,往往作得较粗。

然而,按照这种方式进行,对规划要求的各方面准备条件比较高,困难较多,不容易着手。比较易于着手的办法,还是从下而上地逐级进行。这种方式简单易行,可以依靠地方规划的力量,发挥地方规划的积极性。通过规划可以很快地明确本地区的发展及建设方向,作到心中初步有底;同时也为上一级规划积累了丰富的资料,使上一级规划有了比较可靠的依据。但其最大的缺点是局部规划的局限性,使许多问题的考虑和解决有很大的片面性, 很可能被上一级规划否定。

因而出现了第三种规划工作进行的方式,即是先中间后两头。这种方式兼有上述二种方式的优点,但也同时存在它们的缺点。总之,无论采用哪一种方式,各级规划都是互相有关联的。上一级规划完成后,确定或校正了下一级规划的发展方向,而下一级规划完成后也补充了上一级规划的不足。这样反复修正,互相补充,使各级规划更臻于完善。各级规划虽然是分阶段完成,但却有反复修改的过程。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同时在相邻二级开展区域规划是一个较好的办法。因为相邻二级规划间的联系较为密切,同时进行,规划过程中的矛盾易于揭露,也易于解决,并取得一致。但是,这种方式进行的过程较为复杂, 机构组织等较为庞大,人员也多,因此需要有极其严密的组织工作,加强统一领导,密切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