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能源供应系统规划的内容
能源是指一些自然资源中存在某种形式的能,利用它可以转换成人们所需要的电能、热能、机械能、光能、声能等各种其它的能,这样一些自然资源,称之为能源。如煤炭、石油、天然气、水力、风力以及原子能、太阳能和地球内部热能等等。在各类能源中,凡是自然界现成存在的,即没有经过加工或转换的能源,称为一次能源。由一次能源经过加工或转换而得的产品, 如火电、蒸气、焦炭、煤气以及各种石油制品等,都叫做二次能源。
生产能源的工业部门很多,在当前主要是煤炭工业、石油工业、天然气开采工业和电力工业等。本节着重只讲能源供应中最常见与区域规划关系密切的电力系统规划。
地区电力系统规划是地区能源工业长远发展的战略设想,通过规划,可以预见地区内电力工业的发展方向及其布置情况。这个预见,不仅对电力工业自身的发展有指导意义,而且对地区其他生产力的发展和布局,尤其是工业的发展和布局,关系密切,影响重大。因此,是区域规划不可缺少的内容之一。
在区域规划中,电力系统规划的任务是:根据国家的经济建设的方针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计划和电力供应的技术特点,预计本地区电力工业在一定时期内的发展水平,使电力工业的发展速度与工农业等生产力发展的总速度相适应;根据发展速度的要求,确定地区的电力技术发展方向,其中包括水火电站的比重、使用各种燃料的比重、不同容量型式设备的比重、发送电设备及其投资比重、重大水火电工程项目等;提出火电厂和变电所位置、重大水电工程的可能坝址、地区电力系统形成和发展的轮廓性意见。
规划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一、区域一次能源与电力工业现状分析;二、近、远期电力系统负荷的确定;三、电源结构选择;四、系统动力平衡;五、区域电力系统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