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区域规划与经济区划和国土规划的关系

经济区划,是按照地域经济的相似性和差异性,对全国各地区进行战略划分和战略布局,构成具有不同地域范围、不同内容、不同层次,各具特色的经济区,如农业区、林业区、大城市地区、流域地区或工农业综合发展地区,等等。

开展经济区划的主要目的,是在综合分析比较各地区经济发展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的基础上,解决各地区如何因地制宜,发挥地区优势,为人类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通过不同层次的经济区划,有助于明确各地区在全国或大的地域范围内的地位和作用、它和相邻地区分工和协作关系、该地区经济与社会合理发展的长远方向。所以,经济区划工作既可为编制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长期计划提供重要的科学依据;同时,也为开展区域规划打下良好的基础。

经济区划在我国尚未普遍进行。在一些尚未进行经济区划工作,而建设任务又迫切需要开展区域规划时,区域规划就应当把某些属于经济区划的内容纳入到区域规划的主要任务中来。如明确规划地区的合理范围,该地区经济发展方向,以及与相邻地区的分工协作关系等等。然后再按区域规划工作进行。

国土规划是对国土资源的开发、利用、治理和保护进行全面规划。它的

内容:包括土地、水、矿产、生物等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的布局和地区组合与发展;环境保护以及影响地区经济发展的要害问题的解决等。

国土规划与国民经济计划的关系:国土规划主要是进行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的合理开发的战略布局,它包括对重大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研究,但对重大项目的建设方案、选址定点、计划安排等等,还不可能作出具体规定;从这一方面来说,它同国民经济长远计划并不重复。国土规划是经济建设综合开发方案性的规划;从这一方面说,它正是给国民经济长远计划提供可靠的依据。

国土规划与区域规划的关系:两者同属于以国土开发利用和建设布局为中心的,从战略高度进行地域性的综合规划。区域性的国土规划,就是区域规划。因此,区域规划与国土规划的关系是局部与整体的关系,区域规划是国土规划的组成部分。但是,它们各有特点和侧重。

一般来说,国土规划比区域规划涉及的内容、范围更为广大,考虑的问题更为长远。而区域规划则着重于一个地区建设的空间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