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城镇的分类

根据以上几个方面的特征,城镇居民点可以进行以下分类:

(一)按城镇的行政职能分

城镇的行政职能,是国家法律所赋予的行政职权。根据我国的行政体制可分为:

  1. 首都:全国的政治中心。

  2. 直辖市:具有特殊政治、经济意义的特大城市。

  3. 省会(或自治区首府):全省(或自治区)的行政管理中心。

  4. 地区(或自治州、盟)行政公署所在地:地区(或自治州、盟)的行政管理中心。

  5. 县城:全县的行政经济管理机构所在地。

  6. 镇:设有镇建制的非县城行政管理机构所在地。

(二)按城镇的经济与文化职能分1**.**广大农业地区的城镇

一般指县城及县城以下的小城镇。它们分布在全国广大的农业地区,与农村的经济、文化联系最为密切,是我国数量最多、分布最广的一类城镇。它们的发展对于密切城乡联系,改变农村面貌,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全面繁荣具有重大的意义。

  1. 专业性的工业城市

一般指以某一种工业为城市的主导工业,配合主导工业相应地发展一些综合利用和协作配套工业,形成性质比较单一的工业城市。根据主导工业的不同可以分为:钢铁工业城市、化学工业城市、机械工业城市,等等。

  1. 矿业城市

主要指开发利用当地的矿产资源而发展起来的以采掘工业为主的矿业城市(镇)。根据矿产资源种类的不同,有煤矿城市、锡矿城市、铜矿城市等等。

  1. 综合性工业城市

综合性工业城市,一般都有自己的主导工业和一系列配套工业。工业部门比较齐全,轻重工业都有一定的比重,具有对复杂、高级产品的加工能力, 而且有相当数量的科研技术力量和文化教育设施。因此综合性工业城市往往也是地区以上的政治、经济和科学文化中心,在一个较大的地区以至全国起着工业生产和科学技术的基地作用。

  1. 交通枢纽城市

交通枢纽城市,包括港口城市和在铁路枢纽上发展起来的城市。特别是在水路和铁路联结的水陆枢纽上,由于港口或铁路枢纽具有强大的货物转运能力,即使在当地缺少原料的情况下,也可以利用低廉的水运条件或利用巨大的运输能力的水陆联运条件,把原料产地和产品消费地区联系起来,而成为原料产地和消费地区的纽带,并相应地发展成为加工工业的中心。一般新的港口建设和新的交通枢纽的形成,都标志着新的经济中心的出现。

  1. 水利枢纽城市

这是指由于强大的水力资源的开发、大水坝的建设和对水资源的综合利用而形成的水利枢纽城市。在水利枢纽城市中,由于有廉价的电力和方便的

运输条件,使水利枢纽有可能形成以大耗电工业为主的工业基地。7**.**风景游览和休疗养城市

这类城镇具有优越的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或具有独特的自然风景和重要的文物古迹。城市的主要经济和文化职能,表现为保护风景文物,展现历史的文化传统,发展旅游事业或休疗养事业。

8**.**纪念性城市

这是指具有重要历史或文化纪念意义特征的城市。9**.**其他特殊性质的城市

如科学实验城市、边防城镇等。

(三)按城市规模的大小分类

按城市规模大小的分类,各个国家有不同的分类标准和规定。我国的设市城市,按市区和郊区(不包括市辖县)的非农业人口的规模大小,分为以下四类:

1**.**特大城市 100 万人口以上;

2**.**大城市 50~100 万人口;

  1. 中等城市 20~50 万人口;

  2. 小城市 20 万人口以下。

此外,遍布于我国广大地区的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虽然人口未能达到设市建制的规模,但由于非农业人口比重较大,工商业比较集中,也是属于城市范畴的一种城镇型居民点。

(四)按城市所在的自然地理位置分1**.**平原城市;

  1. 山区城市;

  2. 沿江河及滨海城市;

  3. 边疆城市等。

(五)按城市形成与发展历史的远近划分1**.**新兴城市;

2**.**古老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