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区域水利、能源及交通运输系统规划

第一节 水利、能源、交通运输系统规划与区域生产力布局的关系

水利、能源、交通运输等物质条件是人们从事生产必不可少的因素,是生产、建设的必要条件,因此,它们对区域生产力的发展、分布就有较大的影响和作用。表现在,水利、能源、交通运输条件优越的地区不断吸引新的工业企业的发展,而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生产则很难发展。前者,导致工业、人口的集中和城市的发展;后者,则经济长期处于落后状态。这说明水利、能源、交通运输对区域生产力发展、分布往往有决定性的影响,这是问题的一个侧面;反过来说,同样,水利、能源、交通运输的发展和布局也必须依赖区域生产力的发展,这不仅是因为水利、能源、交通运输部门需要工业生产力为其提供一切物质装备和技术,而且还因为水利、能源、交通运输的发展,是以区域生产力的发展为依据,直接为生产、建设服务。生产发展的规模有多大,便要求水利、能源、交通运输的建设规模有多大。生产发展的速度有多快,也要求水利、能源、交通运输的发展速度有多快,并应走在生产发展的前面。总之,两者是互为条件和依据,相互影响、牵制,是区域国民经济发展、建设不可分割的部分。

水利、能源、交通运输与区域生产力发展分布的关系,要求在数量、质量、时间和空间诸方面相互适应和协调。

从数量上说,水利部门必须为生产力的发展提供足够数量的水,如工业生产用水、农业灌溉用水及其它国民经济部门用水等。除给水需要外,同时还存在数量相当的污水处理及出路的问题,所以要寻找并规划水源,同时考虑污水排除;能源部门,主要包括水力和动力煤等的能源平衡,突出表现在电力电量平衡。电量是无法贮存的产品,要求与用电部门有比较接近的数量关系,既要求避免供电不足,又要求避免装机容量过大造成浪费;交通运输部门必须适应运输量不断增长的需要,要求整个运输系统的运力、线路、站场、港口的通过能力以及各项交通运输设施的规模必须与运量的大小相适应。

从质量上说,供水就要有一定水质的要求,国民经济各部门对水的质量的要求是不同的,因此除了选择合适的水源外,还要考虑水源地的保护,天然水体和地下水免受污染等一系列工程技术措施;电力供应要求安全可靠, 有稳定的电压和正常的周波,这就对区域电力系统提出严格的要求;交通运输的特点,是要求运输流畅,拉的多跑的快,避免各种不合理的运输,通过经济调查和运营规划达到运输过程中最大的节约。

从时间上说,水利、能源、交通运输建设的速度,要与不同阶段的生产发展规模相适应。水利、能源、交通运输是生产、建设的“先行官”,它必须对生产发展起促进的作用,避免拉生产发展的后腿,尤其必须优先满足近期生产、建设的要求。

水利、能源、交通运输与区域生产力在发展的数量、质量和时间上相互适应、协调的关系,体现在布局中,构成一个完整的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地域生产有机体。水利、能源、交通运输系统为生产力的发展创造必要的物质基础和生产建设条件,提供了水、电和运输能力;而生产力的发展,出现了

新的工业基地、农业作业区,产生了大量的污水源、给水用户、动力负荷中心和客、货运输量,促使了水利、能源、交通运输部门的建设、发展。两者随着区域范围内各地理区位环境的不同,在布局上互为条件、相互制约,经常在平衡或不平衡中交叉发展。水利、能源、交通运输系统规划的任务,就是在经济合理的前提下,为现实生产力的发展和远景生产力规划创造优越的条件,尽可能减少甚至避免由于水、电、交通等建设条件的不具备或不完善造成的困难,以免影响生产力的合理布局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