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制图

区域规划图纸,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 规划地区位置图(比例尺 1∶30 万至 1∶50 万),主要标明规划地区的经济地理位置,与附近地区主要的经济联系。

  2. 土地使用现状图(比例尺 1∶5 万或 1∶10 万),主要标明现有和正在建设的城市、县镇、工矿区、乡村、集镇、农林牧副渔用地、风景区、休疗养区及其他专门用地的位置和范围;大中型工矿企业、电站、高压线路、铁路、公路、站场、港口码头等的位置。

  3. 矿产资源分布图(比例尺 1∶5 万或 1∶10 万),主要标明各种矿产资源的分布位置、矿区范围、现有和规划的矿井与开采场的位置。

  4. 区域规划总图(比例尺 1∶5 万或 1∶10 万),主要标明区域内的城市,县镇,工矿区及乡村、集镇,农林牧副渔地区,大中型工矿企业,铁路和公路的线路与站场,港口码头,电站,高压线路,供水水源及灌溉干渠, 排水口,防洪工程,建筑基地,商业、仓储,科技、文教、卫生、体育事业及风景区、休疗养区等的规划方案。

  5. 农业分布规划草图(比例尺 1∶5 万或 1∶10 万),主要标明重要农作物的分布地区,国营农场、大片菜地、果园、林区、防护林、牧区、渔区、水库及灌溉渠道、乡村、集镇等的规划方案。

  6. 专业规划综合草图(比例尺 1∶5 万或 1∶10 万),主要标明交通运输系统、水利及供排水系统、动力系统的规划方案及其主要工程的位置。

  7. 重要城镇及工矿区规划草图(比例尺 1∶5 千、1∶1 万或 1∶2**.**5 万), 主要标明各个城镇和工矿区的工业企业、铁路线和站场、港口、码头、仓库、住宅用地及主要干道规划方案。

  8.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图(比例尺 1∶5 万或 1∶10 万),主要标明各城镇及工矿区污染源的性质,分布的位置及污染的范围和程度;河湖水系分布情况,取水口及排水口的位置以及水体被污染的程度;地下水的分布情况、流向及其被污染的程度等。

图纸的内容和张数,可根据地区的具体情况和需要予以增删或合并。图纸采用的比例尺应根据规划地区的大小,各种图纸拟表现的内容,以及提供图纸的可能性等具体情况和需要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