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区域规划范围的确定

区域规划范围的确定,应着重研究以下主要条件:

  1. 经济上的联系从充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技术经济条件、发展地区国民经济出发,要有利于合理组织工农业各部门之间以及工农之间、城乡之间的良好联系,互相促进,使地区经济得以顺利发展。

  2. 工程技术上的协作关系 从工业、农业和城镇等建设需要以及建设的合理性出发,应统一考虑、充分利用已建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工程设施, 合理安排新建、扩建和改建的较大型工程项目,以确保地区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能协调发展。

  3. 地理上的完整性 应结合地区的山脉、河流、湖泊等大地形的天然界线,以及其它自然地理特征的相似性来考虑地理上的完整性。

  4. 行政区划上的一致性 现行的行政辖区与经济区划的合理性常有矛盾,应作适当调整。

在少数民族地区确定区域范围时,还要考虑地区的民族构成、社会宗教、风俗习惯等因素。

总之,区域的合理区界,是以社会,经济、环境等多方面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权衡利弊,来确定的。切忌以点代面,以偏概全,主观武断,不重视科学分析的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