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农业区划与区域农业规划的关系

农业区,是指在农业生产上具有相似性的地区。把农业区间的差异性和区内的一致性,系统地揭露和反映出来,就是农业区划。这是一个因地制宜地指导农业生产的科学手段。

农业区划,由于目的和方法不同,一般可分为三种类型:

  1. 按照农业本身已形成的特点所作的区划。目的在于认识差别,因而常常可以划分得很细,也常常不考虑行政区界。这种区划带有描述性质,可以用来认识农业现状和用作教学挂图。

  2. 按照农业生产条件的差别划分的农业区划。可分两种:一种仅仅根据自然条件(甚至仅仅根据气候)的差别划分的农业区划,因而常常和自然区划大同小异。另一种是根据主要的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的差别划分的农业区划。比前一种认识问题全面些。解放以来,农业恢复时期和发展时期,各省区所进行的区划多属于这一种,其目的在于认识农业的现状和条件的差异, 发现问题,找增产的关键。其缺点是没有明确拟定各地区农业生产发展的任务。

  3. 按照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包括原有农业基础)的类似性和发展任务的类似性所进行的农业区划。这种区划的目的,是为了指导农业发展的实践, 为了有效地进行农业生产的合理配置。

这三种农业区划,对于农业发展的实践意义是不相同的。简言之,一、二类可供制订区域农业规划时作参考;而第三类,是部门和区域相结合的轮廓性的区域农业发展规划,是一种合理配置农业的纲要,这种农业区划是农业计划部门作农业计划的科学基础,是农业生产部门作区域农业规划的前提。

在区域农业规划工作中,对已进行过农业区划工作的地区,可根据农业现代化的要求,充分利用有关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的资料,参照变化了的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以满足区域农业规划的要求。对没有农业区划的地区, 可参照农业区划的方法,按照类似原则划分农业区。提出各区农业远景发展

的方向和规模,主要部门和次要部门的合理比例,以 及重大的技术经济措施。农业区的界线应尽量和行政区界一致,以便领导生产。在实际工作中,也可以根据农业生产的习惯片来划分农业区。因为,这种习惯片是农业长期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形成的农业生产地域类型,也是当地行政部门指导农业生产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