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道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1. 价格政策

为了鼓励中间商进货,或者为了保证企业出售足够数量的商品,企业可制订一张价格表,对于不同类型的中间商,给与不同的回扣;或者对于不同的进货数量,给与不同的折扣。但企业一定要十分慎重,中间商对于商品的价格以及各种折扣、回扣都十分敏感。

  1. 买卖条件

对于提早付款或按时付款的中间商,根据其付款的时间,企业可给与不同的折扣,这可刺激中间商,同时对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是十分有利的。企业对次品处理或价格调整向中间商提出某些保证,也可鼓励中间商放手进货, 解除了中间商的后顾之忧。

  1. 中间商的地区权利

企业对于中间商的地区权利,要相应明确。企业可能在许多地区有特许代营人,特别是在邻近地区或同一地区有多少特许代营人,有多大的特许权, 中间商对此都十分关注。因为中间商总喜欢把自己销售地区的所有交易都归于自己;同时,企业在邻近地区或同一地区特许代营人的多少以及企业特许代营人的特许权的允诺,均会影响中间商的销路,这也就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中间商的积极性。因此,企业对此一定要注意,要相应地给与中间商一定的地区权利。

  1. 双方应提供的特定服务内容

包括:广告宣传、资金帮助、人员培训等等。为了慎重起见,对于双方应提供的特定服务内容可以用条约的形式固定下来。条约规定的服务内容应使中间商满意,觉得有利可图,愿意花气力推销企业生产的产品,当然也要以企业的担负能力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