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层次传销在我国的发展

美国著名的传销公司“仙妮蕾德”国际机构创始人陈得福博士说,正当的传销必须建立在销售自己企业的产品基础上;公司的利润来源于会员的经销业绩而非介绍人会佣金;产品价格是统一固定的,而不存在可以让上线赚

下线的差价。除此之外,正当的传销还应有严格的保证金制度及退货制度, 以避免或减少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情发生。

那么,传销在我国的发展又如何呢?

1991 年 11 月,中美合资广州雅芳公司成立,宣告传销业在中国大陆登陆。接着,400 余家传销企业(机构)在京、沪、闽、圳、重申、宁、汉等地相继出现。曾几何时,传销——这种大多数中国人闻所未闻的无店铺网络销售法,或被褒为“21 世纪营销术”,或被贬为“老鼠会”,引起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的关注,引发了经济学界的争议,也激起了市民百姓的议论纷纷。

  1. 年 8 月,中国人民银行发文通知北京龙权珠宝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用直销方式销售 K 金镶嵌饰品。

当年 10 月,中国商业出版社即出版了《中国迎接直销风暴》,高度肯定传销方式,对龙权公司被令停业表示不解。该书上市数日即销售一空。

南京体改委主办的《改革与开放》杂志在 93 年第 6 期上发文认为,“传销市场负面风险低,而无穷的正面机会令人难以置信。”

  1. 年 1 月,《嘹望》周刊发表署名文章,预言:中国将迎接“传销的黄金时代的到来。”

94 年 4 月,上海市财办、工商层发出《关于制止采用“多层次传销”方法销售商品的通知》。上海鸿安聚富珠宝饰品公司因从事非法传销停业,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94 年 5 月,中华工商时报连载《话说直销在中国》系列文章,称传销为“全新的营销渠道”、“最有魅力也最有争议”。

94 年 6 月,美国最大的传销公司之一——仙妮蕾德公司驻华机构因传销未经批准的药物食品,被中国卫生部点名曝光。

同月,被责令停业的上海美乐适公司,鼓动部分传销人员分批前往工商行政机关,要求“解决问题”。

94 年 7 月 26 日,《新民晚报》发表短文,题为:海外“行骗”手段渗透入境,“传销”活动已成“公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