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立学校教育目标管理方案的基本原则

笔者认为:学校管理千头万绪,根据起来主要是对人、财、物的管理。如果说科学技术是生产力,那么,作为管理科学的分支——教育目标管理也应属生产力范畴。其中教师作为“生产者”,自然是生产力中最主要因素, 而财和物属生产资料,受人的因素制约。由此可得出这一结论:学校的目标管理主要是对教师的目标管理。如何制定好全面系统又切合学校实际的教师目标管理方案呢?笔者认为应遵循以下四条原则:

  1. 方向性原则。所谓方向性就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凡是有利于学校、教师端正教育思想、深化教育改革、大面积提高教育质量的目标就设置。反之有悖于贯彻“两全”方针的目标就不能设置。

  2. 整分合原则。整分合原则是现代管理所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它是分解目标、建立目标体系的理论基础。一方面要从我市“三级办学”、“两级管理”的体制上考虑学校的方案应与市、乡两级的整体“大目标”相吻合; 另一方面又要把“大目标”有机地分解成“小目标”,通过各部分辩证综合, 能够体现和保证整体目标的落实。

  3. 相关性原则。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是普遍联系的。这里的相关就是联系。在目标体系中,纵向与总目标、横向与分目标之间都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因此,在制定目标时既要注意整体性,又要考虑分目标之间的相关性,而不能设立孤立的、与总目标相偏离的目标。

  4. 可行性原则。所谓可行是指在制定目标时,既要考虑管理方案的严密性,该管的都要管到,又要结合本地、本人的工作实际,尽可能地把目标加以量化,具有可操作性。简而言之叫做“疏而不漏,因地制宜”。

此外,从教育事业发展的趋势着眼,有些工作尚未起步,大方向正确, 又是近几年内必须做到的,可适当超前设置目标,进行导向,督促教师“起步”,这可以叫超前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