趋向稳定的东西方关系

在 50—60 年代,东西方关系发生了缓慢而积极的变化,从不稳定的尖锐对峙走向较稳定的对峙局面下的对话和有限的美苏合作。

1949 年北约成立后的几年里,美国先后与许多国家签订具有安全内容的条约,除美日安全条约外还有:参加土耳其、伊拉克、巴基斯坦、伊朗、英国签订的巴格达条约;与英、法、澳大利亚、新西兰、菲律宾、泰国、巴基斯坦签订东南亚集体防务条约,并把印支三国列为条约保护地区;分别与菲律宾、韩国、台湾当局签订共同防御条约。这些条约构成以美国为首,以遏制苏联为目标,从西欧经西亚、南亚、东南亚到东北亚的政治、军事条约网。

50 年代中后期,苏联具备了对美国实施核打击的能力,形成美苏相互进行核威慑的局面;苏联发展与新独立国家的关系,打破了美国构筑的条约网的包围。在此形势下,继苏联提出和平共处、和平竞赛、和平过渡以后,美国也在 1957 年提出“和平取胜战略”,主张通过“和平演变”促使社会主义国家发生变化。这意味着双方都公开宣称不以用武力征服对方为目标。尽管存在着根深蒂固的互不信任,双方仍希望东西方关系稳定下来。对话时断时续,经济往来有所发展。但在德国仍时常出现紧张局势。

60 年代初情况发生进一步变化。双方各自的联盟出现不同程度的裂痕;古巴导弹危机使美苏两国都切实感到核战争可能带来相互毁灭;它们都对核扩散的前景感到不安,又无力单独加以阻止,希望就此进行合作;中苏关系恶化后,美国一度把中国视为主要威胁,并身陷越南战争, 希望欧洲局势有所缓和,这正是苏联所期待的。因此,1962 年以后,欧洲对峙双方的关系趋于平稳,美苏在对峙的同时开始进行某种合作,并就核问题达成若干协议。这些标志着东西方关系已经相对和缓。

德国问题、古巴导弹危机和核扩散问题是 50—60 年代东西方关系中的重要问题和事件,集中反映了东西方关系的曲折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