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与教廷

(1)11 世纪前的德国

843 年凡尔登条约后,日耳曼人路易领有的东法兰克王国(奥斯达拉西亚),构成了德国的基础。911 年加洛林王朝的最后一位君主去世,东法兰克的贵族推行法兰克尼亚的康拉德公爵为王(911—918),宣告了德意志历史的开始。919 年,康拉德提名萨克森公爵亨利为他的继任者。亨利一世(919

—936)的继位标志着萨克森王朝(919—1024)的开始。亨利在位期间,努力巩固王权,迫使东法兰克诸公爵承认他的权威;于 933 年在翁施特鲁特河大败马扎尔人,使其不再侵袭德国;并于在位期间,为其子奥托的继位做好安排。对教会冷漠,无意寻求教皇的加冕。

奥托一世(936—973)的统治,开创了强大的霍亨斯陶芬王朝。奥托在位期间,国王的权力空前强大。他先是打败了北欧丹麦人和马扎尔的入侵, 巩固了德国的边防;而后又努力把德国王室的统治范围扩展到 843 年凡尔登

条约所划分的中部国王的疆域,于 951 年、961 年和 966 年三次出兵意大利,

结束了那里的封建无政府状态,继位意大利国王;并于 962 年接受教皇约翰

12 世的加冕,成为“罗马帝国皇帝”,开始了中世纪神圣罗马帝国的历史。奥托加强王权的重要步骤是建立宗教诸侯领地,将王室地产赐予教会权

贵,赋予主教和修道院长以领主的世俗权力,如审判权、征税权、拥有军队以及开市场和铸币的特权,使他们成为皇帝的封臣;一旦这些宗教权贵去世, 接替人选由皇帝亲自决定。这样,管理帝国的就不是一心扩大世袭领地并企图独立的封建领主,而是没有后代的主教,从而将王权建立在新的权力基础之上。这一政治体制的稳定完全依赖于皇帝对教会的有效控制。为此,奥托于 962 年废除了企图摆脱他的约翰 12 世,另立新教皇,并迫使教皇承认帝国皇帝有批准或否决教皇选举之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