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 世纪前的意大利

476 年西罗马帝国最后一位皇帝被迫退位后,拜占庭帝国的统治曾保留了一段时期,在腊万纳设立的总督,负责联络罗马与拜占庭的关系。但拜占庭帝国的势力在意大利已日益衰落。而基督教教廷则成为意大利世俗政治中的重要因素。8 世纪伦巴第人入侵意大利,建立了伦巴第王国,教皇促使伦巴第人与腊万纳的拜占庭总督订立了和约。751 年,伦巴第人撕毁和约,征服了腊万纳总督管区。754 年,教皇斯蒂芬二世邀请法兰克国王丕平进入意大利。774 年,丕平之子查理曼征服伦巴第人,并把“罗马城和意大利所有的行省与城市都交给了教皇西尔威斯特,归他和他的继承人永远统治”。使罗马教庭享有统治以往腊万纳总督管区的世俗权力。此后,阿拉伯的萨拉森人入侵意大利,西西里成为一个阿拉伯国家。843 年,凡尔登条约将意大利划归罗退尔的中部王国。加洛林王朝的最后崩溃,使意大利陷入无政府状态。

1015 年左右,一些诺曼第骑士进入意大利。他们充当雇佣兵,后又从先前的雇主手中掠夺土地,还大肆劫掠,使社会不得安宁。对此,教庭曾企图兴兵剿灭,却在樊维塔太战役(1053 年)大败,教皇利奥九世被俘。1059 年,教皇尼古拉二世实行与诺曼第人联盟的政策,把诺曼人罗伯特所征服的土地作为教皇恩赐的封地授予他。从此,罗伯特自称“阿普利亚与卡拉里亚的公爵和未来的西西里公爵”。于是,诺曼人在西西里的统治合法化了,教皇也获得了对南意大利和西西里的宗主权。1130 年,罗伯特的侄子罗杰在巴

勒莫大教堂加冕为西西里国王。诺曼第人的统治方式,是拜占庭式的君主的绝对统治。法律制度采用了查士丁尼的《法典》及随后的拜占庭法律、伦巴第法律和诺曼第人的习惯法。皇家法庭由司法和财政部门组成,并任用了一批非贵族出身的有学之士。在当时西欧诸国中,西西里王国的行政管理效率居领先地位。

11、12 世纪,意大利出现了高度自治的城市公社,如阿斯蒂、佛罗伦萨、威尼斯、比萨、热那亚、米兰、卢卡、罗马等。这些城市一般都有教皇颁发的特许状,享有立法、司法、行政、宣战、媾和等项政治权力,俨然是独立的政治共同体。城市的最高权力机构为由选举产生的议会。行政机构由人数不等的执政官领导,包括各类委员会。执政官的职位基本控制在贵族和富商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