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克王国的分裂

查理曼死于 814 年,法兰克王国在加洛林时代的短暂中兴也随之结束。9

世纪欧洲政治史中最重要的事件之一,就是法兰克王国的分裂。

建立在采邑制之上的国家,不过是由采邑和保有权构成的集合体。采邑制本身就孕育着分裂的因素。作为国王与贵族私人之间的一种契约,这一制度已经承认了接受分封的贵族们具有独立的经济利益,以及豢养私人武装保护这利益的权利。贵族们通过分封所得到的,是来自采邑的经济利益与保护自己私人利益的政治权力,所付出的是对王室的效忠与服役。当采邑制有可能损害贵族们利益的时候,贵族们就会毫不犹豫地退出这个契约,不再忠于王室了。而王室所以能保持贵族的效忠,就是不断地满足贵族对土地的贪婪。查理曼力图把法兰克的统治扩大到所有日耳曼人的连年征战地区,不仅不断扩张了帝国的版图,也带来了丰厚的战利品,为双方的利益提供了共同的基础。

9 世纪以后,萨克森人、马扎尔人以及北欧的丹麦人先后入侵欧洲,对法兰克王国造成巨大压力,查理曼的子孙无力再向外扩张,以往的战利品也日渐枯竭,王室不能再满足贵族的贪欲。原来向王室承担效忠义务的贵族, 滋长了篡夺王室权利的趋向。他们在采邑上独立执法征税,丝毫不顾及王室意愿,逐渐从王国官员演变为地方王公,国王难以驾驭。

查理曼的儿子,虔诚者路易(814—840)执政后期又出现了一个实际问题。在法兰克王国的诸王中,路易第一个想到通过传位于长子来保持王国的统一。但他却有三个儿子,他们都想继承王位,得到王室的最大财源——国库领。为此目的,他们或以武力,或赐予采邑,极力在贵族中拉拢忠臣,扩大自己的势力;贵族们或想得到更多的土地,或害怕失去已有的采邑,也纷纷委身于这个或那个兄弟,因为,按照当时的土地保有权制度,国王死后, 所有旧的“效忠”契约都立即失效,要与新王重订。新王则可根据自己的意见重订或不再订立契约,很多贵族就会因此失去现有的采邑。于是,贵族, 甚至僧侣都划分为不同的派系。这个由采邑和效忠维系的王国实际上已经分裂。

841 年,争夺国库领和王位的内战,在路易的三个儿子:罗退尔、日耳曼人路易、秃头查理及其所率领的效忠于他们的贵族之间展开了。842 年三方开始谈判。843 年 8 月正式签订凡尔登条约,决定三分其国。莱茵河以东为东法兰克王国,归日耳曼人路易;些耳德河、缪司河以西为西法兰克王国, 归秃头查理;介于两国之间的地区,北起北海,南至意大利中部的广大地区, 为罗退尔的领地,并由他承袭皇帝称号。对法兰克王国的这一分割奠定了现代德意志、法兰西、意大利三国的基本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