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合理的评价目标
一般地说,一个人朝着某一个目标积极行动的时候,有两种心理过程在发生作用:一种是对实现了这个目标之后的情景的憧憬和追求。就是说,在头脑里想象着获得成功之后的喜悦,力求早日达到这个目的。另一种是对失败的担心和惧怕。因为谁都不希望自己的目标落实而陷入失败,所以就要加倍努力。但是,如果一个学生的经验过分偏重了失败,或者过分偏重了成功, 日积月累,对这个学生的积极性就会产生不良的影响。从调动积极性来说, 最好是让学生多次地反复地体验到成功和失败所带来的不同心境。为此,必须把目标定在成功与失败两者之间。可是,在学校里,教师常常这样要求后进生“下次考试必须拿到 70 分以上的成绩,不够 70 分不行!”这样一来,
平日里考 30 分或 40 分的儿童会怎样想呢?他们一定会认为这个要求太苛刻。自己根本没有希望,而干脆放弃努力。评价目标定的不合适,使一些学生丧失了学习积极性。在实际的教育工作中,对学生应有一致的高要求。但在评价时必须考虑学生差异,不能用统一的目标来衡量学生。要为后进生确定出适合于他们的评价标准。为了逐步调节,使他们向统一的高要求看齐, 还要为他们确定短期目标、中期目标和长远目标。这样,他们在低目标达到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向更高目标看齐。一定要避免操之过急。否则,只能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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