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暂停和换人

比赛成死球时,只有教练员或场上队长可以向裁判员请求暂停或换人。1.暂停每局比赛,每队可请求暂停两次,每次暂停时间最多不超过 30s。

暂停时,可分两次暂停,也可以连续请求暂停。允许场上队员和替补队员在场外接受教练员的指导。

  1. 换人每局比赛,每队最多可替换 6 人次(一个队员上场,另一个队员下场为一人次)。如多人次的换人,教练员或队长应向裁判员交待清楚,一人次一人次地上下场,同一队在同一间断时间内,未经过比赛过程不得请求再次换人,教练员或队长请求换人应是有准备的,否则以延误比赛处理,判该队暂停一次。

  2. 处理暂停和换人的方法对暂停和换人的处理,需要第一、二裁判员以及记录员之间的密切配合,在处理方法上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 第一裁判员鸣哨发球,就是比赛的开始,不允许请求暂停或换人。即使第二裁判员错误地鸣哨间断了比赛,第一裁判员应拒绝,重新发球。

  2. 第一、二裁判员要随时注意到比赛双方暂停或换人的请求,并及时地鸣哨。

  3. 换人时,第二裁判员应立即站到进攻线和边线的交叉点处,面向记录台,以手势主持队员上下场。如果是多人次换人,应是一人次一人次地换, 以便于记录员的登记。

  4. 暂停和换人时,记录员应迅速而准确地做好登记,并应主动地向裁判员示意登记完毕和双方暂停的次数。如发现暂停或换人的请求是错误时, 应及时通知裁判员处理。

  5. 如某队已用完第二次暂停,第二裁判员应通知该队教练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