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排球比赛简易记分法

比赛记分表是一场比赛成绩的唯一证据,是该场比赛的文字档案。记录员应认真、准确地做好记录工作。在基层举办群众性排球比赛时,为了记录方便,可采用简易记录方法。

  1. 比赛开始前,记录比赛日期、地点及比赛双方的队名。

  2. 每局比赛进行中:

  1. 登记队员场上位置。由 1 号位开始,将队员号码依次登记在相应栏目的上格内,并在首先发球一方的轮次栏内画“○”,在接发球一方面“△”。

  2. 在发球轮次内画“正”字,表明发球轮次和发球次序。

  3. 某队要求换人时,将上场的替补队员的号码记在被替补下场的正式队员的下格内。如正式队员在同一局再上场时,则在其号码旁画“√”。

  4. 某队要求暂停时,在该队积分栏下面的暂停栏内的上方小格内,记上第一次暂停时的比分,将请求暂停队的得分写在前面,并在有发球权一方的比分上画“√”,以表示暂停时发球权。

  5. 某队得分时,用“\”将该队积分栏内相应的数划掉。

  6. 一局比赛结束时,在两队积分下各画“—”,表示两队在该局中的比分。

  1. 全场比赛结束时,其成绩请裁判员和双方队长签名,表示其承认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