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持球和连击的判断

只有第一裁判员对持球和连击有权鸣哨并做出判断。

  1. 持球的判断根据规则,队员身体任何部位允许触球,但如果没有清晰地将球击出或接触球有停滞时(如捞球、推掷、推带等),则为持球犯规。判断持球应注意以下事项。
  1. 要在建立正确的持球概念的基础上掌握好持球判断“尺度”。持球尺度的确定,应根据不同的对象和比赛性质而有所区别,既要有利于群众性排球运动的开展,又要促进运动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因此,尺度要合理, 片面地强调“严”或“宽”都是错误的。

  2. 一场球,甚至一次比赛大会,掌握持球尺度都应力求平稳,做到前后一致、双方一致。

  3. 在判断方法上,应以视觉观察为主,强调看准了才鸣哨,击球的声音不能作为判断持球的依据。

  4. 掌握好不同技术的不同合理停留时间。如传球、垫球、扣球、吊球和拦网等不同技术,应有不同的击球停留时间的要求。如传球时,球触及指

根和手掌有推送和搬动动作,改变方向,持球可能性就较大;接大力扣球时, 球接触手的面积较大,停留时间相对会长一些,但只要是清晰地将球击出, 不应判持球犯规。

  1. 连击的判断规则规定,一名队员连续击球两次或球连续触及他身体的不同部位,则为连击犯规(拦网除外)。但规则又规定,接对方的来球(包括被拦回的球),在第一次击球时,除用上手进行传球外,允许身体不同部位在同一动作中连续触球。

根据上述规定,在判断是否连击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 首先要区别是第一次击球,还是第二、三次击球。如果是第一次击球,而又不是上手传的球(如垫球、挡球),则允许同一动作的连续触球, 不判为连击犯规。

  2. 要注意判断击球时,是否同一动作的连续触球。如同一垫球动作, 球触及手臂后又触及肩部或头部均不应判为连击。但如果球触及队员身体某部位后,该队员改变击球动作或采用同一动作再次击球,应判为连击犯规。

  3. 不管第几次击球,都不允许上手传球连续触球。

  4. 在第一次击球时,垫球、传球如出现持球是不允许的,应判持球犯规。

判断连击与判断持球一样,主要以视觉为主,不应根据队员击球前或后的动作和球飞出的方向去判断。只有看清而肯定是连击时,方能鸣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