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冷兵器和火器并用时期军事技术的发展

随着火药的发明,军事技术进入了火器的研制与发展的重要时期。同时, 由于受手工业生产技术条件的限制,火器的制作技术不够发达,火器尚不能适应军事上各种斗争的需要而代替全部冷兵器,人类社会的战争进入了冷兵器与火器并用的时期,在火器技术得到迅速发展的同时,冷兵器的制造技术仍不断地加以改进。

公元 10 世纪,中国社会的经济相对发达,采矿业和冶炼业不断发展。军事技术进入了研制和运用非金属管形火器的阶段。在宋朝,由于火药的大量生产并应用于军事,罗盘针在航海上的应用,活字印刷术的发明,冶铁机械水排的改进,木制风箱的创造以及数学上的成就,都为军事技术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北宋时期,已经研制了霹雳火球、毒药烟球等燃烧性火器。13 世纪初叶,金人发明了用铁制外壳内装火药的爆炸性火器。南宋时,已研制出以竹、木为体的射击性管形火器。宋高宗绍兴二年,陈规守德安(今湖北安陆)时,就发明了一种用巨竹做枪筒,内装火药,临阵点放,喷出火焰来烧人的火枪。宋理宗开庆元年(公元 1259 年),寿春府人发明了一种用巨竹做成枪筒、内装火药和“子窠”,燃放时先喷出火焰,火焰燃尽,“子窠” 发出的火器。这些火枪和火器虽然还处于原始阶段,但已具备了身管、火药和子弹等射击性管形火器的基本要素。

14 世纪初,元人掳掠被征服者的器物和工匠,鼓励创造发明,在南宋发明突火枪和火筒的基础上,研制成功了金属管形火器。从此,军事技术进入了以发展和运用金属管形火器为标志的重要阶段。公元 1332 年制造的一具铜火铳,是已经发现的最早的金属管形火器。最初研制的金属管形火器没有统一的样式和标准,也没有枪与炮之分。金属管形火器的创造,标志着军事技术的一个重大突破,从此,火器技术逐渐代替冷兵器技术,制造枪与炮的技术不断发展,火炮的身管由小到大,由短到长;炮弹由石制、铅制发展到铁制,由散装、球形实心弹发展到长形爆炸弹;火枪的身管由短到长,口径由大到小,重量由重到轻,射程和威力都得到不断提高。

明朝时期,矿冶业和手工业日益发达,交通得到改善,同外国的科学技术交流加强。这些因素都促进了军事技术的发展。表现在火器的制造上,管形火器由简单的火铳发展到鸟枪、巨炮;由没有瞄准装置和火绳点火发展到有较完善的瞄准装置和击发装置;由单管发展到多管连发。为了提高火炮的机动性,15 世纪初发明了特制的炮车,火炮可以固定在炮车上进行射击。16 世纪初,又发明了炮架,火炮安装在炮架上后,可以上下左右旋转,向各个方向射击;为了增强炮身的抗力,防止其炸裂,在炮身上增加了铁箍;为了增大火炮的发射速度,创造了两头铳和百子连珠炮,提高了杀伤威力。

冷兵器于火器并用时期,由于火药的发明,使军事技术产生了革命性的飞跃。以研制远程、间接杀伤武器为主的军事技术的发展,增加了武器的种类,改变了战争的样式。军事技术的内容日趋广泛,火箭技术、战船制造技术等新技术迅速发展,显示出了强大的生命力。与此同时,冷兵器的制作技术仍有逐步改进,但在军事技术中的作用日趋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