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求具有更强的情报侦察处理能力

第一,要求提高情报侦察能力。高技术战争是在高电磁密度、全天候气象以及包括太空在内的复杂条件下,诸军兵种使用高技术武器装备所进行的战争。因此,军事情报的侦察能力就要适应这种高电磁密度、全天候、复杂地形条件的战场环境。特别需要提高夜视侦察能力、电子侦察能力、大范围战场和战略情报侦察能力。在海湾战争中,多国部队调用了 6 架 TR—A 高空侦察机和 EC—130、EC—135 电子侦察机及 EH—60“黑鹰”电子侦察直升机和 10 余颗军用侦察卫星及 39 个地面无线电监听站,实施广泛的电子侦察, 并有效地截获了伊军电子设备的工作频率、信号特征、技术体制等情报;其中KH—12 微波遥感卫星利用分辨率达0.1 米的CCD 相机对战场进行大范围的侦察,取得了伊军部署的重要情报;而“长曲棍球”侦察卫星则利用分辨率达 1×1 米、能探测地下数米目标的合成孔径雷达,详细地侦察了伊军的地下军事设施,这些军事侦察活动力多国部队随后进行的大规模电子战、空袭作战和地面进攻作战奠定了重要的情报基础。由此可见,在高技术战争中,军队指挥机构的情报侦察能力,极为重要。

第二,高技术战争要求提高情报处理能力。随着侦察能力的提高,繁杂纷坛的军事情报信息会源源不断地涌入军队指挥机构,如果没有对这些情报信息进行快速分类、整理、辨识、归纳、概括、精取和综合的能力,那么, 军事指挥员就将坠入“情报的海洋”、陷入“信息的灾难”之中。这时,丰富的情报信息不仅不能有助于正确的判断,反而会扰乱指挥官的思维,造成决策失误。因此,高技术战争条件下军队指挥机构的情报处理能力与情报侦察能力必须配套。海湾战争期间,多国部队依靠各种先进的电子计算机进行情报信息的分析处理,综合归纳出具有决定意义的情报供决策指挥人员使用。在超大型电子计算机每日处理的数百万个信息中,许多都直接选送给各种自动化作战系统,使之能迅速作出反应,采取有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