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视发挥军士的作用

军士是士兵中的骨干,是基层建设的主要力量。美、日、英军中的军士分别占到其总兵力的 54%、47%和 44%。所以,在高技术战争条件下,要把基层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集体,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重视对军士的培养, 充分发挥军士在基层各项工作中的骨干作用。前苏联陆军副总司令曾撰文指出,军士的素质即知识、技能和管理能力,对士兵的训练和精神状态、条令制度和军人纪律的遵守以及武器装备的保管与正确使用有着决定性影响。尤其是在现代条件下,小分队独立作战的意义增大,新兵的文化程度提高、军事技术迅速发展、武器装备不断更新、军队的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训练的组织实施日趋复杂,军士的作用显得更加重要。许多国家的军队认为,军士不仅是各行各业的技术能手,而且是训练和管理部队的骨干,是基层军官的得力助手,对军队建设、基层训练和提高战备水平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美军,有“指挥靠军官,管理靠军士”之说;在法军,军士被称为“军队的脊梁骨”;在日本自卫队里,军士是“专业领域的技能者和连排长的助手, 是部队战斗力得以充分发挥的主力”。

为了稳定军士队伍,不断提高军土的素质,鼓励他们长期在军队服役、在基层发挥骨干作用,世界各主要国家都制定有比较系统完整的法规制度和条令条例,用法律的形式对军士的地位、任务、职责、服役年限、选拔晋升、培训调动、福利待遇和退出现役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例如,德国在《兵役法》。《军人法》、《军人晋升条例》、《生活费用保障法》、《福利津贴法》、《劳动保护法》等法规中都包含有关于军士的具体内容,各国培训军士的体制也很完善,既有院校教育如专业院校军士班和军士学校,又有部队训练如教导团、教导队的短期集训。军士每次晋升都要经过相应的培训,使他们具备相应的管理、训练、技术等方面的工作能力。

为了使军士发挥好基层建设的骨干作用,各国军队对军士的要求都比较高,希望他们具备比较全面的素质和工作能力。

1990 年,美陆军参谋长对军士提出了十大要求,如军士必须具有高度的军事专业素养,精通战术技术;要善于倾听士兵的意见和呼声,关心士兵的成长,处处为部属做表率;在训练中要忠实履行职责,严格逼真地带领士兵施训;具有从军的高度荣誉感等等。为了加强军士的自学钻研,日军还编辑了《军士必携》手册,给军士提供了教育法、战斗训练、野外勤务、行政管理等方面的资料,并对军士应具备的品德操行提出了如下八条要求:积阴德; 谦让;胸怀坦荡;诚实进言;对部下充满温情;意志坚定;宽宏大度;率先垂范。

在实际工作中,各国军队特别强调要树立军士的威信,充分发挥其主动性和积极性,放手让其大胆工作,与军官分工协作、紧密配合,共同做好基层工作。在训练方面,军官主要负责集体训练和战术教学,军士主要负责单兵训练,教会士兵掌握必备的单兵技能;在管理方面,军士一般都充任班长、

“副排长”、“助理连长”的角色,直接管理士兵,处理日常事务。例如, 美军的连军士长主要负责连队的行政管理事务和杂役。发现问题需按条令惩处时,由他向连长反映。士兵要和连长谈话,一般需经他批准。连长不在时, 由他代行连长职务。他每周都要召集全连军上开会,讲授礼节、纪律、卫生及服役常识,指出连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纠正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