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要求进一步提高指挥协调能力

提高指挥协调能力,主要包括提高两个方面的能力,一是实施不间断指挥的能力,二是组织协调能力。这是因为高技术战争中各种作战行动的连续性和整体性增强,要求军队指挥机构必须及时掌握和了解战场上瞬息万变的形势,对所属部队实施不间断的指挥、确保各种作战力量能够协调一致地行动。否则,就无法发挥军队的整体威力。在海湾战争中,多国部队首先空袭伊拉克军队的作战指挥中心和通信枢纽,造成伊军指挥瘫痪,整体战斗力下降。此外,高技术战争还要求军队指挥机构必须提高协调能力,使作战部队协调一致,充分发挥整体作战效能。海湾战争中,多国部队的指挥机构需要协调指挥 20 多个国家的军队;要远涉重洋,运送数千万吨武器装备和数十万部队;要协同海陆空军、导弹、装甲、雷达、防化、通信、工程、炮兵、海军陆战队等十余个军兵种的作战行动。因此,高技术战争要求军队指挥机构必须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