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利益观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从表面上看是一种在相对固定的地理环境中维系各种社会集团的社会组织形式,体现出某种民族或地理的特征,但实质上, 国家是与社会发展一定历史时期相联系,与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相适应,是一种阶级社会的政权组织,具有深刻的“社会性”和“阶级性”。恩格斯指出;国家是整个社会的正式代表,是社会在一个有形的组织中的集中表现, 但是,说国家是这样的,这仅仅是说,它是当时独自代表整个社会的那个阶级的国家。所以,在马克思主义者看来,国家是占统治地位阶级的国家,其国家利益必然是在国家中占统治地位阶级的利益。在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国家,其国家利益反映少数剥削者的利益,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是对立的; 而无产阶级占统治地位的国家,其国家利益与广大人民的利益是一致的,是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集中体现。从这个意义上说,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利益观所揭示的无产阶级国家的国家利益的本质属性,就是它的人民性。

邓小平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利益观。他在谈到有关国家主权、国家统一、国家发展等国家利益问题时,常常与人民的需求、愿望、情感紧密联系在一起。1982 年 9 月,邓小平在同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谈到香港问题时说:如果中国在 1997 年,也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48 周年后还不把香港收回,任何一个中国领导人和政府都不能向中国人民交代。人民就没有理由信任我们。邓小平在同一个来访的印度代表团谈到中印边界问题时说:这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你们有人民感情的问题,我们也有人民感情的问题。只有采取“一揽子解决”的办法,才有可能各自说服自己的人民。他在谈到大陆与台湾统一问题时还指出:应采取“一国两制”的方法,“这样能向人民交代”。[1]这些论述向我们提示,邓小平所说的国家利益,是与广大人民群众需求和愿望分不开的,我国国家利益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利益,人民性是我国国家利益的本质属性。

对于邓小平的这一思想,我们应当从这样几个方面去认识和把握:第一, 我国国家利益的本质属性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所决定的。在我国,无产阶级是人民的主体,其利益通过共产党的奋斗宗旨体现出来,而党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无产阶级作为国家统治阶级所提出的国家利益, 理所当然地集中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第二,我国国家利益的基本内容正是人民群众最需要和最为关心的那些事情。邓小平强调:“人民生活确实好起来了,国家兴旺发达起来了,国际信誉高起来了,这是最大的事情。” [2]邓小平所说的这些最大的事情,关系到国家的“安危”、“兴衰”、“荣

辱”,这正是国家利益的基本内容。第三,我国国家利益价值取向是通过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愿望反映出来的。我国在决策事关国家利益重大问题上,总是以人民最普遍、最强烈的要求和愿望作为基本依据的。邓小平经常提醒我们,要多问几个“人民需要什么”,“人民答应不答应”,能不能“向人民交代”,从人民的意愿出发进行思考的抉择。正因为这样,我国国家利益才能始终与人民的共同利益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