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建立和发展同世界各国友好合作关系

根据社会发展规律,世界各国最终都将走向社会主义;但是,现时各国实行何种社会制度,这是各国自己的选择,别国不能干预:各国既然生活在同一星球上,就应和平共处、共同发展。基于这种认识,小平同志提出建立和发展同世界各国友好关系的战略。建立和发展这种关系的基础就是我国同印度、缅甸在 50 年代共同倡导的处理国家之间关系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即: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小平同志指出:总结国际关系的实践,最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就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这就是说,在和平与发展成为当代世界主题的新时期,要在世界上实现稳定持久的和平和普遍的经济繁荣,就必须彻底摒弃冷战时期按社会制度、意识形态搞“大家庭”、“集团政治”、“势力范围”的陈旧概念,而坚持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处理国家间关系的唯一准则。小平同志的这个观点,是对传统国际关系理论的一个重大突破。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同世界各国的正常外交关系,既是维护世界和平的需要,也是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的需要。他说:中国要实现自己的发展目标,必不可少的条件是安定的国内环境和和平的国际环境。我们不在乎别人说我们什么,真正在乎的是有一个好的环境来发展自己。

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同世界各国的友好合作关系, 包括如下几个层次的内容。首先,建立和发展同第三世界各国的友好合作关系。我国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发展中国家,又是社会主义国家,是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第三世界的发展中国家是我国的真正朋友。中国现在属于第三世界,将来发展富强起来了,仍然属于第三世界,中国永远站在第三世界一边,中国永远不称霸,中国也永远不当头。这是一个根本国策。不当头并不是无所作为。其次,调整和发展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友好合作关系。我们坚持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准绳,超越不同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调整和改善了同美国、日本以及其他西方国家的关系。第三,恢复和发展同社会主义国家的友好合作关系;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我国先后同东欧一些国家、苏联恢复和发展了正常的外交关系。实践证明,过去社会主义国家之间奉行的国际主义原则常彼扭曲,苏联曾把出兵捷克斯洛伐克、阿富汗说成是国际主义,把霸权主义同国际主义相混淆;只有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靠得住、行得通的。现在,我们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不仅看成是社会主义国家同一切不同社会制度国家关系的准则,也是社会主义国家之间关系的准则。第四,注意改善和发展同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关系。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需要有一个好的外部环境;在外部环境中, 周边环境最为重要。基于这种认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坚持“远交近亲”,按照“巩固周边、立足亚太、放眼世界”的方针,特别注意改善和发展同周边国家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