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印关系

邓小平在 1982 年 10 月 22 日会见印度社会科学理事会代表团时说:“中印两国都是发展中国家,但在世界上都不是无足轻重的国家。中印两国人口最多,加起来有十七亿,占世界人口三分之一以上。⋯⋯在五十年代中期我们合作得很好。周恩来总理和尼赫鲁总理共同倡导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世界所公认。”[55]

邓小平认为中印两国不存在谁威胁谁的问题,只是一个边界问题,对此, “双方都应该做些事情来恢复五十年代的友谊。”[56]用“一揽子解决”[57] 的办法,互相做一些让步,采取一些合情合理的方式,问题是不难解决的。“即使一时解决不了,可以先放一放,在贸易、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还可以做很多事情,发展往来,增进了解和友谊,双方合作仍然有广阔的前景。” [58]这里体现了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指导思想,即搁置争议,发展合作。

1988 年 12 月 21 日,邓小平在会见印度总理拉吉夫·甘地时进一步指出: “中印两国对人类有一个共同的责任,就是要利用现在有利的和平国际环境来发展自己。”[59]“中印两国不发展起来就不是亚洲世纪。⋯⋯这就像巴西不发展就不是拉丁美洲世纪一样。⋯⋯中印两国如果发展起来了,那就可以说我们对人类做出了贡献。⋯⋯所有发展中国家应该改善相互之间的关系,加强相互之间的合作。中印两国尤其应该这样做。”[60]

邓小平把中印关系同发展合作紧密联系起来,他强调要“把发展问题提到全人类的高度来认识,要从这个高度去观察问题和解决问题”。[61]要明了发展问题是“发展中国家自己的责任”,[62]“要靠自己来摆脱贫困,靠自己发展起来。主要靠自己,同时不要闭关自守,可以多方面找朋友。”[63] 他强调发展中国家的合作是非常重要的,是关系到世界和平力量的增长和世

界局势稳定的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