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财产的范围(第二条,结尾)

关于有形的东西,有两点是人们必须加以考虑的。首先是有关取得和处置的权力;在这方面,私人占有是准许的。有三个理由足以说明这对于人类的生活来说也是必要的。第一,因为每一个人对于获得仅与自身有关的东西的关心,胜过对于所有的人或许多别人的共同事务的关心。各人在避免额外劳动时,总把共同的工作留给第二个人;像我们在官吏过多的情况下所看到的那样。第二,因为当各人有他自己的业务需要照料时,人世间的事务就处理得更有条理。如果每一个人什么事情都想插一手,就会弄得一团糟。第三, 因为这可以使人类处于一种比较和平的境地,如果各人都对自己的处境感到满意的话。所以我们看到,只有在那些联合地和共同地占有某种东西的人们中间,才往往最容易发生纠纷。

在有形的东西方面与人类有关的另一点是它们的用途。就这一点来说, 人们只应当在有利于公共幸福的情况下把有形的东西保留下来作为他们自己的东西;各人都愿意在必要时同别人共享那些东西。所以便徒保罗说(《提摩太前书》,第六章):“要嘱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行善,甘心施舍,乐意供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