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役关系和政治关系的对比(第九十二题,第一条,第二节)

有两种服从的形式。一种是奴隶式的;在这种情况下,主人为了自己的便利而使用他的仆人:这种服从是作为犯罪的结果而开始的。其次还有另一种服从的形式,主人依靠这种形式统治着那些为他们自身的福利而对他服从的人们。这种服从是在犯罪以前便存在的:如果人类社会不受那些比较聪明的人管理,它就会证明是缺乏合理的秩序。正是按照这种类型的服从,妇女才自然而然地服从男子;因为男子比妇女天赋着更多的合理判断的能力。甚至在人们之间,无罪状态也并不排斥某种程度的不平等,像我们在下文将看到的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