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从是一项宗教的义务(同上,第六条)

按照圣保罗的说法(《罗马人书》,第三章,第二十二节),基督教是正义的本原和始因:“神的正义通过信仰耶稣基督而给予一切信徒。”所以正义的正常状态并不由于人们信仰耶稣基督而遭到破坏,反而只会愈加巩固。正义的正常状态要求臣民服从他们的上级,否则在人类的事务中就不会有稳定的局面。因此,基督教并不使基督徒免除服从世俗君王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