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抵抗暴政的权利(第四十二题,第二条)

暴政的目的不在于谋求公共福利,而在于获得统治者的私人利益,所以它是非正义的。这一点从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第三篇和《伦理学》第八篇的言论中都可以清楚地看出来。因此,推翻这种政治,严格地说来并不是叛乱;除非是可能发生这样的情况,即推翻暴政的行动带有严重的纷扰,以致社会从继之而起的骚乱所受的损害比旧有统治的继续来得大。事实上,当一个暴君在受他支配的臣民中间制造倾轧和纷争,以便更容易地统治他们的时候,他本人就犯了远为严重的叛乱的罪行。一切措施都是为了损害社会的利益来满足统治者的个人欲望,乃是暴政的一个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