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颁布法律的权利(同上,第三条,结尾)

严格说来,法律的首要和主要的目的是公共幸福的安排。但是,安排有利于公共幸福的事务,乃是整个社会或代表整个社会的某一个个人的任务。因此,法律的公布乃是整个社会或负有保护公共幸福之责的政治人的事情。这里像其他任何的情况一样,公布目的的人也就是公布用以达到目的的手段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