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例分析

例 2—1 货物迟运银行拒付案

有一份信用证规定某货物数量为 6000 吨,1 至 6 月份分批装船,每月装

运 1000 吨。该信用证的受益人在 1 至 3 月份每月装运 100 吨,银行已分批凭

单付款。第四批货物原订 4 月 25 日装运出口,但由于台风登陆,迟延至 5

月 2 日才装船运出。当受益人凭 5 月 2 日的装船提单向银行议付时,遭银行拒付。后来受益人又以“不可抗力”为理由要求银行付款,亦遭银行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