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外汇管制
外汇管制(Foreign Exchange Control)是各国对外汇及其交易的管理和限制。各国对外汇管理与限制的程度和做法不一,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类型。第一种,是最严格的外汇管制,政府禁止一切外汇的自由买卖,一切贸易与非贸易外汇收入。都必须按照国家公布的牌价卖给政府;第二种规定一切贸易与非贸易的外汇支出,必须经过外汇管理机关批准,才能向指定银行购买;第三种是对各种外汇票证的发行、流通、外汇、贵金属、外汇票证的进出国境,以及对于资金的输入与输出、银行存款帐户、外汇汇率加以管制。在世界各国中,发达国家一般对外汇的管制较松。各国为实行外汇管制而制定的外汇法律,是管理贸易、非贸易外汇和外汇资本交易,以及管理贵金属和本国钞票等输出入国境的基本法律。
目前,各国关于外汇管制的法律、法令,种数繁多,内容杂,并且时有修改,主要内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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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贸外汇收支的管理。对出口贸易的外汇收入,一般结合出口许可证的发放进行管理,规定出口商须将其所得外汇收入,按照官方汇率卖给指定银行,少数国家允许出口商将部分外汇收入在自由市场上出售。对进口贸易,一般结合进口许可证的发放进行管理,由国家按官方汇率向进口商出售其所需外汇;有些国家规定,只向进口商按照官定汇率出售部分外汇,其余由进口局在自由市场上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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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贸易外汇收支的管理。各国法律对非贸易外汇收支的管理,差别较大,对非贸易外汇收支的各个具体项目的管理,各国的情况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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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资本交易的管理。各国根据本国外汇收支的具体情况,对资本输出入国境的管理采取比较灵活的做法,时松时紧。一些发达的国家有时也对资本输出与输入采取一些限制性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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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金、现钞等的管理。各国对黄金等贵金属以及现钞、外汇证券输入国境,一般都加以限制,尤其是黄金的输出,限制较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