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国际贸易惯例第一节 概述

一、国际贸易惯例的含义与特点

国际贸易惯例(Custom)是指在长期的国际贸易中约定俗成的国际行为准则。其特点是:

  1. 它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活动中逐渐形成的国际贸易的一些习惯做法, 开始只流行于一定的地区和行业,随着国际贸易的逐渐发展,它的影响不断扩大,有的甚至在世界范围内通行。例如,国际贸易中各种价格术语 FOB、G

&F 等,《华沙一牛津规则》以及《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等,都是逐渐在国际上流行起来的。

  1. 它具有确定的内容而且被许多国家和地区认可任何一种国际贸易惯例,都不是国际外交会议通过的国际贸易法律规定,而是由地区、行业以至国际社会组织或商业团体对国际贸易的习惯.做法或通则加以整理而形成的。他们把一些习惯做法归纳成条文,对有关的名词、术语给予明确的定义与解释,从而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认可。如《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是由国际商会根据各国银行办理跟单信用证业务的长期实践,为统一各国间不同作法而编纂成条文的。 1974 年修订的这个统一惯例目前已被世界上 100 多个国家与地区的银行界和贸易界所采用,几乎已成为银行办理跟单信用证业务的统一规则。在这种情况下,惯例对适用的有关当事人就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2. 它一般地不具有强制性国际贸易惯例由贸易当事人自愿遵行,一方不能强制其他方遵行,也不能自动地适用。它不同于条约,也不同于国内法中某些强制性法律规定,一般地不能直接约束有关国家和公民。通常只有在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适用某项惯例或规则时,这项惯例或规则才对这些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3. 它是国际贸易法律的重要渊源之一

国际贸易惯例虽然同国际贸易条约有区别,不具有法律的绝对约束力, 但它是国际贸易法律的重要渊源之一,对于确定当事人的权力、义务有一定的作用,对解决当事人的争议、处理索赔、理赔案件,也是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