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托收统一规则》简介
《托收统一规则》是由国际商会于 1978 年在该会制订的《商业票据托收
统一规则》(俗称第 254 号小册子)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
《托收统一规则》与《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一样,只在有关当事人约定采用这种规则时,才受其约束。在国际贸易结算中,《托收统一规则》虽然不橡《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那样被普遍采用,但在银行托收业务中,使用得也相当广泛。《规则》的基本精神是,银行承办托收业务时,完全按照委托人的指示行事,托收过程中所遇到的一切风险,所开支的费用,概由委托人承担。现行的《托收统一规则》,除总则和定义外,共有条文 23 条,其主要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