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声朗读要记的事物

林肯年轻的时候,在一个乡村里读书,那所学校十分简陋,地板是用木块拼成的,窗子上贴着涂油的旧报纸,教科书只有一本,老师高声诵读,学生也跟着高声的读,声音十分吵闹,因而邻居们给这乡校取了一个别名,叫做“闹市学校”。

在这“闹市学校”中,林肯养成了一个终身的习惯。就是他要记住的事物,都高声读了出来。当他在春田市做律师的时候,每天早晨走进事务所, 仰卧破榻,一条腿搁到椅子上,就拿起报纸开始高声朗读起来。他的一位同伴说:“我每天被他吵得心烦脑胀,跑去问他为什么要这样高声朗读?他说: 我这样做是在运用两种官能,一是“看着”自己在读什么,二是“听着”自己在读什么,这样可以使记忆力增强不少。

林肯的记忆力很好,他说:“我的脑子像一块钢板,不大容易在上面刻划事物,不过,一旦刻上之后,也就很难磨掉了。”林肯的记忆秘诀是利用两种感官,我们何妨也来照样试试看。

其实对付最重要的事物,不但应该眼睛见到,耳朵听到,同时,还应该触到,嗅到,尝到。

最要紧的还是看到,因为我们的脑子,最易受视觉支配,凡是眼睛所见到的东西,印象一定格外牢固。举一个例,譬如我们有时碰到一个人,常常觉得他的面貌很熟,可是想不起他的名字?不就是说明眼神经比耳神经格外灵敏吗?

试把你要记住的亲友的姓名和电话号码或演说大纲写下来,仔细默读一遍后,再闭目回想那些字句会像霓虹灯一样的大而明显地出现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