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喜欢用通俗平易的文字

林肯对于他自己的意见或是提议,必须要使不论谁都能够十分清楚明白,这是他的一种习惯。有一次,他对克诺克斯专科学校的校长高丽辛博士解释他为什么喜欢用通俗平易的文字的理由,他说:“在回忆中,记得我小的时候,如果有人对我讲话而我不懂,我就常常的生气。在我的一生中,我再不能想起别的什么能够使我更生气的了。我还记得当我听邻人和父亲谈了一夜的话以后,我回到小寝室中,就要全室的踱着,花了不少的时光去想他们所谈的我不明白的地方。当我要思索一件事的时候,即使我想去睡了,也是睡不着,必把那件事想出之后才能入睡。但是,即使想出了,还不能认为满足,还得再三的思考,把这件事用通俗平易的字句讲出来,使不论哪一个孩子听了都能够明白。这差不多成为我的一种嗜好了,至今还是一样。”

是的,林肯对此确已成了一种“嗜好”了。新塞力姆城学校的校长葛拉罕说:“我知道林肯常常花几小时去思索一件事,当他思索出来之后,还得在思索出的三句话中选一句最好的说出来。”

为什么人们大都不能把一件最普通的事理说得十分明白易懂呢?这为的是:他们所说的事情,连他们自己也模糊不清,好像一架摄影机,在烟雾中照不出清楚的相片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