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申述时要注意灵活变化
把一件事情重复申述,这也是把反对我们的意见和不能和我同意的意见加以阻止而不使发生的一种方法。当 18 世纪与 19 世纪之间,爱尔兰有一位大政治家欧康尼尔,他有很丰富的演说经验。他说:“要使大家能够相信并且接受一种政治的真理,只讲一两次甚或是 10 次是不会成功的。”(记住这句话!)他又继续说:“要使政治上的真理深印人心,必须要再三的申述; 因为听众若是继续听那一件事,在不知不觉中就和这一个真理连在一起了。到了后来,他们把那一件事静静地安置脑海中,就像信仰宗教一样的不再去怀疑了。”
美国上议院议员哈里曼·强生,就因为懂得这个道理,才能连任加利福尼亚州的州长达六年之久。他在任州长之前,每次的演讲,差不多总是说着: “朋友们,请记住一点,我要做下次的加利福尼亚州的州长,我做了州长之后,一定要命令哈林的劣政以及南太平洋铁路公司滚蛋。”
美以美会的创始人约翰·斯烈的母亲,她也深懂这个道理,所以她的丈夫问她为什么老把一件事要对儿子讲上 20 次的时候,她就说:“因为我说了
19 次,他还没有学会。”
美国 38 任总统威尔逊,他也深明这个道理,所以他的演说,常常应用这一方法的。下面一段话中的末两句的措辞完全是第一句话的重述:“你们知道近几年来的大学生,他们并没有受到教育;你知道我们所用的教授方法并不曾教出一个人;你知道我们所有的训导也不曾训练出来一个人。”
我们把重复申述的优点讲了不少,可是,我们还得警告没有经验的演说家,这重复申述,也是一个危险的工具。因为,它不是有十分丰富的不同的措辞,人们将会感到重复而讨厌的,你这弱点被听众抓住了,他们将不能再安心坐着,时时要拿出表来看看时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