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地理学中的历史学

在地理学本领域内,对历史发展的顺序应如何考虑呢?有的地理学家坚持说,为了保持地理学的基本观点——在现象的空间关系上考虑现象,对时间关系的考虑必须是次要的,而且仅作补充。但另一些人却竭力主张,地理学家主要是关心他所研究现象的发展或变化,于是时间关系成为居首位的要事。

在德国,斯佩特曼在题为《动力地理学》〔251〕一书中竭力宣扬地理学家主要是关心一个地区变化中的性质的论点。他把别的德国地理学家的工作说成以“静态”为特点,与此成为对照,他提出这门学科的“新的动态观点”。正如格拉特曼所指出的,斯佩特曼的思想实则并无新的东西;他的先辈并没有静态的地理学概念,他只不过用了一个 Modewort (流行词)罢了。

177 斯佩特曼的建议在德国地理学界引起了一场轩然大波,不但是因为这些建议提得很有力,而且因为其中带有并接着又引起令人遗憾的人身攻击。有的对此书加以赞扬,有的却严加批评,特别是赫特纳〔171,5〕, 菲利普森〔260〕和格拉特曼〔还可参看布尔格尔,11,93~99〕。斯佩特曼的第二本书连篇累牍都是对他的批评的回答,在读过格拉特曼的庄严的评论的人,就很少还会想涉猎斯佩特曼的那些针对人身的指控了〔261〕。但另一方面,斯佩特曼把他的思想注入一个具体的范例,那就是他那部研究鲁尔地区的三卷本著作,书中他密切跟踪从史前时代直到今天发展中一个接着一个的变化,这却是值得称道的。这部书有两卷是写鲁尔的今天所需要的,读者

二、地理学中的历史学 - 图1二、地理学中的历史学 - 图2(有的可能宁可依据我的评论)会找到大量证据,说明地理学家在容许“起源上的解释变为历史叙述”时,如何离开自己的领域〔赫特纳,167,269;又见莱曼的批评,181,51~57〕。 在我国,索尔明确主张在地理学中运用历史学方法;目前的“文化景观”既然须从原生“自然景观”的发展来研究,那末这种研究就必须以发展为方向〔211;85,623〕。这个方向显然需要我们从头开始。他怕这会迫使我们从地球起源开始,因此建议“地理学就在人类进入地区舞台这时起与地质学分家”〔211,37〕。 地理学研究者就从那时出发复原原生“自然景观”,他将竭力阐明景观中人类造成的各种不同变化(也许还有自然造成的变化?)直到他抵达目前的“文化景观”。附带必须指出,很难指望地质学家会接受这条建议中的界线。地质学家

所研究的地壳发展、岩石形成和化石沉积,在这个人类出现的未知时间并没有就此终止。相反,如果人类在今天的某一地区活动,引起岩层形状和性质的变化——辛辛那提沉重的建筑使页岩岩床下陷,明尼阿波利斯的人工打井引起沙岩层的蓄水量减少,地质学家也是关心研究这些现象的。

索尔的论题的实践结果更为重要。要研究一个区域,显然必须包括其全部先前的地理研究,实在还要从那样的研究开始,按年代先后来排列。在他本人对《圣弗南多德韦利卡塔的遗址与文化》178〔382〕的研究中,对年代次序如此引人注目,他那研究是否可以不作历史、反作地理来看,实在是大成问题的。索尔以后的研究远溯到史前时代,这也是必然的事,于是他的工作就很难与人类学分开了〔383;384〕。同样,特雷瓦撒也遵照索尔的方案, 按年代论述了大约 9 个或更多的法国贸易站,每个平均占 3 年稍多,以此作为无碛丘陵地(密西西比河上游内陆盆地)地理的第一章,这种研究就很难与历史研究相区别了〔393〕。这些评论丝毫也没有批评有关研究的意思,笔

者也不会反对想作这种研究的人。问题在于地理学家想研究当前某一区域的地理,是否需要先拿出这样的著作。我们很少人有技术上的准备可以写这种著作,同时这些也很难与其他领域的著作相区别。

二、地理学中的历史学 - 图3就我所知,虽然没有一个美国学者曾对十余年前索尔提出的论题作过完满的说明,但布罗克在乌得勒支大学关于圣克拉拉河谷的博士论文,在某种程度上也许可以认为是索尔概念的产物,虽则它在相当程度上也是遵循格拉内的〔333〕。布罗克的绪言指出,区域研究须考虑从最早到最晚每一时期的“景观”,但显然可以承认其重要程度有所不同:无论如何,他略掉了白人定居以前的景观变化,而从第一批欧洲人所见的“原始景观”开始。这部著作的主要部分研讨了 6 个历史时期连续不断的景观中所表现出来的变化。在每个时期,当然他要追踪景观中各种重要成分的变化,正如克罗伊兹堡所指出的,景观并非一种发展为整体的整体,而仅仅作为每个部分而发展,这就使“景观的历史成为其各部分的历史”〔248〕。因此我们没有得到这些时期景观的完满图景,却只是各部分的起源研究。最后,读者必须作好准备, 把这些部分配合进专门描述现时景观的较有限的章节中去。毫无疑问,透彻地研究这部著作,读者对现时圣克拉拉河谷的景观所得到的了解,比起从一部仅仅考虑目前而不回顾过去的论述来,能够得到更深刻的认识。可是无庸赘言,后者也并非唯一的办法,即使它是一种实际的办法;所谓“静态”的区域研究方法不限于目前的情况。这里问题就在于:如果完全按当前的景观来组织研究,在分析其各部分时,又运用在历史章节中提出的恰当资料,那我们是否就不能得到一幅甚至更清晰的图画呢?①

由此可见,任何地区的研究者对它的历史地理——还有它的最广义的历史——所必须学习的,远比他需要告诉读者的多得多;

同样,我们也许还可以指出,研究任何地区的历史学家也需要熟悉它的地理,虽则也许在他的历史著作中用得不多。在研究过程中,并不是常常都能知道,一个地区过去的地理中,哪些事实是对现在具有重要意义的。对过去时期的事实,如果文中在其对现在有重要意义处提了出来,那末读者及作者就能轻而易举地作出必要的抉择。

莱利提出,文化地理学家应当沿着文化历史学家的路走,这里可以看到历史观点的逻辑极端。“人们首先强调文化的不可或缺的时间纽带,而不是它的比较松弛的地点纽带”〔220,135〕。普法伊费尔评论说,“由此达到了环境论的对立面”〔109,119〕,这无疑正确地解释了莱利作出这种说法的思路,但有人必然要问:这岂不同时也是地理学的对立面吗?

在主张把地理学限于看得见的或者可感知的事物的论著中,运用历史方法显得特别奇怪。就算这个概念还有点价值,似乎也会完全消失于以描述事物为主的著作中。作者仅仅从历史记载中查明了这些事物,就以此为根据, 终于带来了最后的产品——实即他一开头就可以看到的东西。诚然,也正如赫特纳所指出的,地理学家所能直接看到的事实,性质上大部分是静态的, 在“动态的”区域研究中被研究的过程,必须从静态的事实中凭假设推论出来,或从历史记载上取得〔171,5;126,556〕。

遵照着相似的推理方法,芬奇建议过去时期的情况只在解释现在的特征

① 我们利用这一研究,是因为它是英语著作中对这里所涉及的原则唯一完全的说明。这可不能拿来作为作者目前观点的代表来看,这一点从他在最近国际大会上宣读的论文——我们前面已经提到——可以想见。

时才可加以利用,现在的特征实即过去的残余形式〔参看惠特尔西的“连续占用”讨论,282,及 R.E.道奇,296,233ff.〕。这也许需要复原过去时期的地理,但这种描述虽非无关,却只是一种补充,“在某种意义上是些题外话”。芬奇远不是从最早时期的研究开始,却从作者可以确信无疑的地区面貌——现在的情景着手〔288,119f.;又见S.N.迪肯的评论,120f.〕。再略举数例,如赫特纳〔126,556〕、哈辛格〔165,13〕和昂斯特德〔193〕一流学者早就已持十分相同的观点了。二、地理学中的历史学 - 图4与这些注重实际的论点相反的,是以某一地理概念为根据的逻辑论点,这种地理概念看来需要地理学家根据时间顺序来研究一个地区的起源与发展。如果地理科学的特殊对象是世界的具体“景观”,那末地理学就必须不但按这些对象现今的形态和作用,而且按其发生——起源和演变——来研究它们。虽然对概念本身要留待后面一章来考虑,但这里我们也不妨考虑一下它与目下这个问题的关系。要完全前后一致,研究某一景观的起源显然需要我们研究各大陆的起源,如果不说研究地球本身的起源的话。正如我们所指出的,索尔略嫌武断地在人类登场处切断这一顺序,把“自然景观”的发展分派给地质学家去研究。(这还不止需要地质学家,就是地质学、气候学、植物生态学等等学科的代表所作的全部研究,可能还拿不出“自然景观”——照索尔对此词的用法——发展的研究。必须另外有人把这些学者的研究成果综合起来)地理学家应当研究“自然景观”如何向现在的“文化景观”发展或进化。这句话在大西洋两岸翻来覆去谈得太多了,使人读到时不再会去追究它的含义。一种“景观”——不论照哪种定义来说——又怎么发展或进化呢?“景观”或区域常与有机体相比拟, 这意味着“景观”是以其内在力量发展或增长为一个单元的,“进化”一词本身就含有这种意味。但如果澄清了人们头脑里给人错误印象的比拟和靠不住的概念,用明白晓畅的话语来思考这个问题的话,那末 立刻就可以看出, 我们在不论“景观”或区域中可以观察到的变化过程,与有机的发展或成长过程是迥然不同的。这个结论在读者看来可能是明明白白的,根本不须论证, 但事实上却常被忽略,这就需要我们稍为详细地作些论证。

如果“景观”一词所表示的某种事物少于该区存在的全部事物,特别是该区的物质特征,那末说什么“景观”失去树林,出示翻耕过的田野,或者长出房屋和工厂,那就十分可笑了。这些“文化景观”要素是在“自然景观” 中由外力造成的,按定义,这些外力并不是“景观”的一部分——即由人类意志所左右的力。换言之,虽则我们可以说地球表面总的说来已从自然景观中演化出文化景观,但这种“景观”本身——无论是实际可见的景观表面还是地球表面上物质之物的集合,并不是发展起来的,而是由并不包括于其中的因素造成的。

然而还有几个关键性的重要方面,地区里在这些方面的变化过程,是与我们所联想的有机发展过程不同的。克罗在与迪金森讨论时说,人类社会中以文化形式发生的变化,绝无有机演化所特有的那种内在必然性。新形式的产生要受人类的选择和主动性的影响,这是一个发明和组织的问题。⋯⋯与有生命的东西或甚至与地貌学作密切的类比,是通向虚假的大道〔202,15; 迪金森已经对这个结论表示同意〕。也许更重要的是克罗伊茨堡所提出的反对理由,他说:一个地区(或景观)的发展并无增长的一致性,其中只有各种变化的总和,这些变化,部分是有联系的,但部分是独立的。产生这些变化的力量——既有居民个人的意志和努力,又有各种自然要素的变化——并

不形成一致的力量,却只形成一个多少独立、时常互相冲突的力量的总和

〔248,413〕。因此布罗克抛弃了“发展”一词,只说一个地区或景观的“变化”〔333,10〕。

以上这些反对理由也适用于对地球表面整个范围的考虑。我们考虑某一地区单元或“个别景观”时,不论已有如何的定论,总还有个重大的反对理由,以为其内部变化未必由其本身力量所产生,却可能由来自别的地区的力量所引起。密西西比河下游的河滩地,部分是由北阿帕拉契亚山脉的环境所引起,也随时可能受这个环境的影响而变化。布伦奇利曾描述亚马孙河低地的“协调景观”(harmonious landscape)如何受数千英里以外地带引入的力量和设备所破坏。诚然,施吕特尔主张地区中大部分变化都是由别地区迁移过来的民族所引起的〔131,507ff.〕。把这种变化与一个有机体的发展和成长相比,或者甚至与晶体或残积土的无生命发 182 展相比,就会使自己陷入迷误。设想这些由外界带入的变化是由地区内部或外部的某种结合力所控制,同样也会陷入迷误。自然景观转变为文化景观,并不是像艺术家把外来物质施于画布以“展现”一幅图画那样,因为这些变化并非一位画家或者一群有组织的画家的作品,却是略带独立性的自然力和人力的集成。

改变地区景观的各种力量,不论是内在的还是外来的,都不承认该区一般的界限。因而不论我们可以怎样把某一地区考虑作为明确的单元,但那种统一性也只能在某一特定时间才能确立。今天的地区单元可能不是前一时期的地区单元,它现在的统一性明天就可能被各种变化所破坏,这些变化可能会改变它的某些部分,使它们被包括到邻区去。因此布罗克说,研究一个地区文化景观的发展,只有当我们牢记着所考虑的、经历了连续各个时期的地区,是个任意划定的单元时,方才是合理的。研究一个任意划定的地区单元中变化过程的结合,不论兴趣多大,都不能说逻辑上需要地理学必须作这种研究。相反,正如布罗克所强调的,这个论点“原则上是环境控制思想的残余”,骨子里是设想——常常并不提及,甚至还加以否认——自然地区单元

(即“景观”)经过所有人类造成的变化之后,仍会是一个单元,从而就成为一个“文化景观”单元。然而实际观察却表明,“文化景观区域常常是不同自然区域各部分的结合”,而且我们可以把“文化景观区域看成在扩大和缩小中的地区,也许甚至看成游移中的地区”〔297,103,107〕。

从这些结论可知,研究一个地区的学者不但并无考察该区各“发展”阶段的逻辑必要性,而且展示这样一种历史横截面的顺序,也未必就能提供理解现状的最好手段。既然所包含的不论何种程度的统一性,只能存在于目前的地区中,因而分析其中所存在的特征,我们就可以立即作出对现在的解释, 过去的事实无非用以分别给现在每一特征说明造成它的那些因素罢了。

大部分支持“动态的”区域研究方法的人,都把这种方法作为正确理解现时景观的手段来捍卫它,但斯坦利·道奇却把这个论点反了过来,拒绝给予现状研究以科学地位。“许多地理著作把区 183 域当作静态的、当作存在来论述,而重要之点却在于演变。哪些过程形成了地区,哪些过程正在继续进行着难以捉摸的改变,未来的倾向又是什么——这些都是使野外地理工作者激动的疑窦”〔342,335〕。道奇在通信中又说,这些疑窦向地理学家提出了现实的问题;仅仅要知道一个区域看来是什么样子,这决不是值得科学家研究的问题。

会使野外地理工作者激动的问题,对他说来无疑是具有头等重要性的,

但这也是一个因人而异的主观反应的问题。可是如果有人研究什么在客观上“是重要的”这个问题,那末就必须追问一句:如果存在状态不重要,那末演变又能有什么重要性呢?任何科学分支,研究演变的意义就是为了解释现在(或过去)存在着的东西;因而演变有第二位的重要性。甚至连历史学那样似乎主要是研究发展过程的领域,正像克罗伯所指出的,其目的也不能在变化的时间顺序中去找;研究变化只是为了说明某一时间各种现象的合一而已〔116,545f.〕。

我们可以断言:如果还有什么东西说得上重要的话,那就是一个区域内现有的东西,即它的存在。确实,这并没有给地理学家提出一个清楚的“问题”,如同研究系统科学的学者在检查各种关系时所碰到的问题那样,所提出的却是要复杂得多的一般性问题,与历史学家在解释那些有关联的现象时的问题相当,比如说伊丽莎白朝的英国历史。更全面地理解今天一个区域的地理——就是说熟悉其各种事实并能加以解释,对于地理学家决不是一个太小的问题;我们也不必担心,怕把我们领域中的问题很快就探讨穷尽。彭克说:“世界上没有一个区域的地理调查可以认为已经结束了。”彭克说这句话已经过了 30 来年,他对新问题继续发展所作的评论,说明他今天还会把这句话再说一遍〔128,59〕。学者个人当然对什么感兴趣就会研究什么问题, 但就地理学总的说来,只要它面前还摆着现在这个色彩缤纷、错综复杂的多样世界,就没有去寻找新问题的必要。

因而我们可以推断,虽然解释区域地理中的个别特征常常需要学者返回过去时期的地理,但区域地理却不必以历史发展的观点来研究。相反,除非研究者要着手同时描述一个区域中历史和地理的雄心勃勃的艰难任务,那末他就需要明确区分这两个观点:184 即按时间研究现象的联系的观点和按地点研究现象的联系的观点。如果以方志学的观点看事物的方式是地理学的指导原则,那末用年代学来组织一项研究,即使是组织一个“地理区域”,就是这一工作具有基本历史性质的明证。

二、地理学中的历史学 - 图5赫特纳说:地理学与时间因素的关系,不是那种与地质学成为对照的关系,按照这种关系,地理学只限于人类时代、历史时代,或者与过去相比, 只限于现在。毋宁说对地理学这个领域说来,“时间大体上退居于背景的地位。”与所有的历史科学不同,包括历史地理学,“地理学并不跟踪时间过程本身——确实这个方法论规则仍然常常被忽视,却经过时间的某一点定下一个有限的横截面,依靠短时的发展,只为了说明所取时间的情况而已。” 这个特定时间,必须短得使其中没有大变化破坏这个横截面。确实,解释现时的区域地理常须考虑到过去的情况。地理学需要起源的概念,但却可以不成为历史学〔126,566,或 161,131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