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以区域为具体单元物体的概念一、对这一概念的各种阐述

从 18 世纪晚期近代地理学发轫以来,地理学家一直为地区单元的性质所困扰。他们划分为地区的,就是他们的研究对象——世界。正如我们在历史述评中说过的,加特雷的追随者认为以连绵山脉网理论提出的“自然区”划分来取代传统的政治区划,是向着更科学的地理学迈出了第一步。当这一理论证明是做不到的时候,他们并没有放弃“自然区”的概念,却寻求以稍稍复杂一点的方法来划界。于是,李特尔虽然向前人过于简单的系统提出挑战, 却进一步确立这个一般概念,作为区域地理学的重要基础。布黑的细琐的批评受到了冷遇,没有得到答复,弗勒贝尔的更为引人注目的意见,由于他的猛烈批评的后一部分根据错误而被遗忘。19 世纪下半叶,区域地理学衰微了,在这段时间中,对这一概念不大关心了,虽则拉策尔有时似乎曾表示过关心[参看布尔格尔,11,76]。

到了该世纪末,区域地理学的兴趣复活过来,于是重又出现把区域当作明确具体的单元——如果不是自然单元的话——的概念(就我所知,最早见于施吕特尔的方法论中);究竟这是否如赫特纳所说,是通过拉策尔继承了李特尔,却不完全清楚。但我们发现,这个概念在地理学文献中万枝竞发, 还只是大约 10 年来的事,这些文献不但有德国的,而且也有许多别的国家的,其中包括我国。区域,亦即 Landschaft,据称构成了各个明确的单元, 它具有形态和结构,因而也是具体的物体,与别的类似的具体物体相联系, 因而可以认为地球的外表“是由各个景观或区域镶嵌而成的马赛克。”还有, 对我国以及德国的某些学者说来,区域是一个有机的物体,可以与生物有机体相媲美。

这个概念看来受到德国绝大多数区域地理学家和我国许多区域地理学家各种方式的支持,与景观概念的“纯粹论”解释适成对照,我们看到,后一概念甚至在理论上也只有少数地理学家坚持它。其中讨论这个问题的文献目录,篇目达数百之多〔格拉内开列了到 1929 年为止的相当完备的德文篇目,

252,特别是布尔格尔所开的篇目,11,至 1935 年为止〕。

无须说明,这个概念不论用什么方法表达出来,都并不表示是一个科学原理的表述,它是这么明了,无须论证就可以接受。相反,地理学家说区域也正像动植物或星辰一样,都是一个一个的物体,他们告诉我们的话却难以相信。虽然地球表面的地区差异是一个“素朴地设定的事实”,景观作为个别实际景色似乎也是如此,但世界的区域划分却肯定不是如此。不但外行人不明白区域是明确的物体,就是地理学家对于单个区域包括着地球多大的部分这个问题,意见相一致的情况也很罕有。确实,对于怎样才能确定那假定的事实,他们是有分歧的。然而伦纳断定“区域是真正的实体”,只是表达了一个很流行的信念。只有此语出处的上下文才是不平常的:即那是为给一批“区域专家”回答一份问题调查表时表达的观点作小结的,然而这些观点却显示了对区域的定义、限制或基本性质全不一致〔291,141,145~149〕。我们了解得这么少的实体又有多少真实性呢?

那末,如果这个论点在事物的性质上并不明显的话,它是不是地理研究的产物呢?或者它是不是为了解释别的方法不能解释的研究发现而构想出来

的呢?反之,就我所知,没有一个学者曾试图指明这个论点是研究的必然结论,也没有什么人证明它在解释事实或关系上的价值,以为非此不可。

因而我们涉及的是一个假设,这个假设既不是自明的,也不是地理研究的产物,却是凭着有关地理学的哲学思维(因无更好的术语,姑如此称之) 构想出来的。这样说毫无批评的意思,不论哪一门学问,要确立概念,至少在提出新概念的学者方面,是需要哲学思维的。帕萨格比别的近代地理学家要对更多解释不当的新概念、新系统负责,当他告诉我们说,他不能费心来阅读对他的思想所作的哲学讨论时,他只是说他不愿帮忙把收获到的谷物和蔓草分出来罢了,而这些却都是他播种的(他对我们说,“他只知道事实本身告诉他的东西”,他这话是无法叫人认真看待的)〔272〕。

因此,要对这一概念讨论得切题,就不可避免地要对术语作些稍为费力的分析和比较,许多地理学家可能都会觉得这些术语是令人厌烦的。但当前地理学思想的批评者,对表达这个重要概念的术语作一番详细的考察是义不容辞的。从哲学和心理学借用过来的术语不胜枚举,它们被插到有关区域的权威性阐述中去,又往往带上新的含义,常常解释不当,常常还全不加以解释,这就使这个任务变得愈加困难〔参看韦内,274,340〕。我们只不过是由于必要而不是由于喜欢对术语争论不休,才钻到这座术语的密林里去的,然而笔者可以向愿意跟他走的人保证,这条路不会终止于这座黑暗森林的某一未予指定的深处——不管别人为我们铺下多么曲折的路给我们走, 但我们却要开辟自己的路,走出黑暗的森林,到光天化日之下去。

至于那些对这样的哲学冒险不大感兴趣的人,我们可以给他们指出一条完全避开迷津的路,虽则这样也要失去一个机会,一个辨清这个概念或其各种派生概念可能具有什么真理成分的机会。不论是这个主要论点本身——以区域为物体,还是其各种形式和派生论点,都还没有在方法论思想中充分确立起来,也没有在研究中受到检验。一个研究工作者还是有理由假定明明白白的事理的——用克罗的干脆的说法,即“区域断非一个有机体”〔201,10〕; Landschaft (区域作为一个地区,不是具体的物体,也不是统一的整体, 而只是——稍稍改动一下莱利的说法——一片或多或少“任意选定的土地” 而已〔220,130〕。因此就我们目前所知,地球的面貌恰恰是马赛克的对立面,亨丁顿说的“大地的画布”的一幅生动的图画〔213〕,倒可能更接近于实际。虽然这些说法正像它们所否定的主张一样缺少论证,但它们说的至少看来还像是事实。

第九章 以区域为具体单元物体的概念一、对这一概念的各种阐述 - 图1另一方面,以区域为物体的概念,在有的人看来,似乎在地理学上是有价值的,特别是那些在方法论论述中和在区域研究中,或者在教科书中表达了这一概念的人,也许希望能看到它受一次评审,以求证明其正确性和用途, 只要可能的话。当然,对我们的领域确有很大价值的重要概念,我们也并不仅仅因为它们看来似乎公然违反明白的事实,就容许以简单的方式予以抛弃。克罗设想,只因“德国地理学家关于他们的‘Landschaft’编织了这样一面穿不透的神秘主义之网”,所以这些观念才可能成立,此语如果有人疑为正确,那他就必须记着:美国那些没有沉缅于神秘哲学的杰出的地理学家, 已经把这些概念当作区域地理学基本原理来接受了。

在我们跟那些希望回避本章后面术语讨论的人们分手以前,我们必须提出警告,要当心一个结论,这个结论可能看来就是由刚刚说过的话得出来的。许多地理学家都曾把现在讨论的这个概念说成区域地理学的基本原理,但这

并不意味着区域地理学本身一定会随同这个原理而存亡,也不意味着地理学作为方志学这个更为一般的概念,就是取决于这个原理的。莱利的讨论里似乎含蓄着这样一个结论〔220,222〕,迪金森和克罗的论争里似乎也如此

〔202〕。但在把这个概念说成基本原理以前,区域地理学者早就已证明是有丰富成果的了。赫特纳所提出的地理学的方志学观点,决不取决于以区域为“实体”,以区域为统一的或具体的物体的假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