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地理学是怎样一门科学? 一、“名字又有什么要紧?”

在方法论论述中平常大都放在开头的问题,我们却故意留到最后来谈。我们是想避免从假设出发,通过逻辑推理来确定地理科学的性质的作法。因为这种推理形式不可能比基本假设更加正确,而在目前的情况下,我们对假设也不会有多少信心。因此我们就从直接考察这门学科入手,我们想确定的是这门学科的性质——即地理学的领域。我们探索了自从 18 世纪末期地理学开始成为近代研究领域以来,这一领域的性质——如同其杰出的学者所理解的——是如何发展的。我们考察了这样一些学者给予作为地球上地区差异研究的地理学的逻辑基础。按照这两方面的考虑,即其概念的历史发展及必然结果;我们研究了地理学如何选择它认为在地区差异中有深刻意义的现象, 它又可能如何设想它要研究的地区划分。这种全面研究,现在应当使我们能归纳出这是怎样一门学科了。它应当使我们能够回答地理学家常常讨论过、道格拉斯·约翰逊[103]和稍后科尔比更具体地提出的问题,即在这样那样的意义上,地理学究竟是不是一门科学,是不是有资格“在学术界占有一席之地,并与别的基本科学同受社会的尊敬”[107,2]。

然而,读者从本章标题可以看出,我们还是在死死抓住地理学究竟是不是一门科学这一未经论证的问题来做论据。芬奇曾直接研讨过这个问题,而且从留给我的印象说,也是深刻有力的[223]。如果问题是由这一点造成的, 那末通常就会变为一场关于某一词义之争,而此词对我们进一步的思想却是无关紧要的。我们特别感到有理由不去考虑关于“科学”一词的种种不明确的概念,而新近有许多方法论问题的讨论,却是以此词为根据的。许多研究自然科学的人常常假设“科学”的性质,已是尽人皆知,因而无须再来说明了;但这种想法却是天真而错误的。当自然科学家确实试图作出表述时,他们的定义又通常把社会研究排除于外,却不指出这些研究应归入别的哪一类学科。许多物理学家和化学家用以给“科学”下定义的词句,却不能包括动物学或地质学;我甚至听到一位杰出的地质学家下过这样一个定义,他似乎不理解他那个领域能包括于科学名下的,又是多么微小的一个部分!

讨论这样一个问题不论有什么收获,但这里却并无讨论的需要。如果手边另外还有一个更合适的词,人们定会乐于使用比“科学”少带感情涵义的词,来回避这个问题;对我们别的领域的某些同仁说来,“科学”似乎已经取得这种感情涵义。在最近一次公开演讲中,一位著名的自然科学家因身居大学校长之位,使他有必要考虑社会领域的问题。他宣称“科学方法”是不能应用于社会研究的,并因我们没有像德语 Wissenschaft(科学)那样的词应用于此种研究而表示遗憾;但他没有注意到,德国学者没有一个相当于我们的“科学”(science)的词——即不是 Wissenschaft 的另一个词,却也过得相当满意。

如果我们要把此词用得有权威性的话,那就务须明确地规定其意义。但是这里我们只需要一个方便的称号,以应用于这个既与常识性知识、也与艺术性和直观性知识截然不同的一般知识形式。关于这种知识形式,我们的语言只有“科学”一词,因此我们就以这个意义运用它,而暂时不想宣称地理学有资格享有“科学”——如同用于另外某种不明确的意义上——被赋予的

殊荣。可以补充一句,至多这种要求只会影响提出要求的人们;不论我们在理论上可能作出什么逻辑论证,证明应该给予地理学一个称号,但那种大概会与之俱来的尊敬,却只有在更扎实的贡献得到承认时才能给予。

虽则我们以为称号问题无关紧要,但对于我们地理学家说来,认识地理学是一门怎样的学科,却是非常重要的问题。我们已经指出地理学家之间的许多分歧意见,分歧的引起,就是因为有的人要想把地理学改造成某种科学

——也许还是他们要用此名去称呼的唯一的一种呢!但要求地理学改变其基本性质的任何努力,必然是徒劳无益的;我们不可能从根本上改造地理学, 我们只能使地理学自古至今保留下来的性质更臻完备。因此,别去管地理学应当是什么的问题,还是让我们来研讨一下它事实上是怎样一种学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