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自然景观与文化景观
我们可以再简短地说明一下“自然景观”和“文化景观”这些复合词的意义,以结束我们对此词的研讨。索尔用以阐述他这两个术语的概念的方式, 在以上所引文中以及他以后的解释中[84,186,190],似乎表示它们是整个“景观”的独立组成部分,前者由一个地区的所有自然特征组成,后者则由所有人为的形式所组成。当“景观”被理解成只是一区物质特征的集成时, 虽则也许是它的一种合乎逻辑的划分,但以为人类建造起来的文化形式,可以从其所依存的自然基础分离出来,并从页当作某一类“景观”来看,这样的意见看来却把这个不幸的词引伸得面目全非了。布罗克注意到这种困难, 建议我们在景观中分出“自然”与“文化”两种要素[297,104]。
应该指出,如果景观中的各种文化要素,在分开考虑时并不像是统一的单元,却只是一个单元——总景观——各部分的集合体的话,那末对现时景观的自然要素总和说来,不可避免地也是如此。把自然要素从人类造成的文化景观分离出来加以考虑,也就不会形成“自然景观”,却只是那一个实际景观各部分的集合体,我们只不过在智力基础上把这些部分与文化部分区分开来罢了——实际上,它们都是由同样的泥土、水、植被等等物质构成的。使用“文化景观”这个术语的美国地理学家,大多数人不过是表示一个
居住区域的现在景观而已。在这一意义上,只在我们需要强调现时完整的景观,来与“自然景观”相对照之处,才用得上这个术语[参看劳顿萨赫,278]。德语文献中有“natürliche Landschaft”和“Naturlandschaft”的区
别。在后一词中 Natur (自然)是在排除了人类的自然这一意义上使用的, 在前一术语中则全都包括在内,不过含有“实际”或“现实”的意思,与“任意”或“人为”成为对比,并用以表明某一 Landschaft 作为一个区域是一个实际单元、一个“自然单元”(natürliche Einheit)[见布尔格尔,11, 29]。韦贝尔以为即使在德语中也是难以避免这些术语的混淆的,既然直译为英语,二例均同,我们定会希望照他的意见办,把前一术语废除不用[266]。
有的德国学者曾在相对的基础上——即文化发展的程度上——运用自然景观(Naturlandschaft)和文化景观(Kulturland-schaft)之间的对照[克雷布斯,234,84;布尔格尔,11,63]。有人以为这会导致分类上的重大困难,也许只是一个较小的反对理由。更重要的是,不论我们如何解释自然景观,但事实上其“自然的”、非人文的含义是牢不可分的,并会使我们忽略了它只在某种较高的程度上才可以假定是自然的。换言之,称苏丹为“自然景观”是言之过早,不问这片大草原完全是自然产物还是部分由于人类活动所造成[参看韦贝尔,266;以及劳顿赫萨,278,20]。人类劳动的效果和自然界所产生的效果,其间的对照在地理学上是太重要了,即使作为纯理性的概念,也不允许我们用这种态度来破坏它。
根据这一点,实际的“自然景观”在最严格的意义上,只有在一个从来没有为人类的手所搅乱的地区才能存在。第一个到达先前人迹不到,但并非荒漠的岛屿的人,会看到一种几乎全由水体、陆地轮廓和自然植被形成的自然景观。在世上有人居住的地区内,自然景观的概念纯属理论;至少在文明世界没有一个活着的人曾见过自然景观。甚至在原始地区我们也要小心, 不要假定景观中没有明确的文化形式就可以证明我们所见的就是实际自然景观,盖斯勒在论述澳大利亚的原始景观时就是这样假定的[277]。维达尔
提醒我们:“人类对生气蓬勃的世界的影响,要比人们所能想像的更古老、更普遍得多”[184,8]。谁会说伊利诺斯的原始植被是什么?非洲热带雨林地区所有的一片片灌丛或大草原是否都是人为的,或者森林里是否有原始的自然空地呢?受过科学训练的地理学家只遵循一个可靠的规则,就是在实践中接受理论上无疑正确的东西:即人类一登场,自然景观就不存在了[詹姆斯,286,80;参看布罗克,297,108;劳顿萨赫,278,20;克莱布斯, 279,208]。
可是仍然需要某种术语,来表达外形上主要是以消极方式受人类影响的原始景观,与人类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景观覆盖性质的那种景观的区别。这是观察者一眼就可以辨认出来的悬殊差别。不管基础的自然条件如何,如果该区受着人类的支配,那末其景观覆盖就并然有序地安排成清晰的单元,每个单元都是触目地均一,划分得清清楚楚。人类居住着、但没有支配其景观覆盖的地区,却有天壤之别。不论它被人类改变得多么大,总是没有秩序的; 如果人类破坏了自然植被,但也没有代之以耕作,或者道路和建筑,植被就“芜乱生长”。未曾改变的自然景观和有所改变但未受人类控制的自然景观, 我们都可称之为“荒凉景观”,以别于人类控制下的地区的“整治景观”或“耕作景观”。这些语词不论会遭到怎样的反对,至少各例都明确地表示出脑子里的概念,不会导致先验的假定,以为只要不是由人类有意识的计划造成的景观,就都是“自然景观”了。
除了冰川之类极少数的例外,现时的“自然景观”只是一个理论上的概念。作为景观,自然景观当然也与一般景观一样受到限制。实际上它只包括水陆对比、地形和植被。它只形成一个地区总自然环境的一部分,于是认为这两个术语是同义词的人,就可能在这一点上持反对意见。但我们为什么需要有两个术语来称同一个事物呢?如果地理学家对先辈所用的“自然环境” 厌倦了,觉得“自然景观”具有新鲜的优点,他们是否以为这个用法用旧了之后,后人对这个术语,这个在日常用语中肯定不是表示地理学上所设想的那个意义的术语,就不会同样也感到厌倦呢?“环境论者”在现今的著作里已被作为一个贬词来使用,这决不是我们为什么要害怕一个像“自然环境” 那样已经得到公认的术语的理由。这两个术语之间的主要区别看来就在于: 虽则常人很少知道地理学家说的“自然景观”指的是什么,而地理学家对此语包含什么内容,彼此间也没有取得一致意见,可是不论谁人,都能毫无困难地理解“自然环境”的意义,并且就我所知,对于此语确切地包含什么内容,地理学家之间意见也是普遍一致的。(对于把“自然”作为非人文意义来使用的争论,两个术语也都是共同的,而且只要说明在这类短语里——如果不是一般地在地理学里,“自然”是用作表示非人文的唯一的方便用词, 争论是立即可以消除的。可是这个问题以及“基本原理”一语是否更好,下文再来研讨)
也许可以追问一句:自然景观的概念在性质上是如此有限制而且纯属理论,在地理学上是否有很大价值呢?我们虽然能相当正确地构想其水陆的组成部分,因为在大部分地区,人类对这些部分的影响程度都不大,但要构想自然植被,所取得结果的正确性就很不可靠。然而研究某区现时的景观,最令人感兴趣的一个方面就是试图确定人类——不是自然——在何种程度上形成了它,并确定在开发它时造成的连续变化。为了这个目的,理论基础当然是自然景观,即使我们实际上可能被迫要从现时的实际景观出发,努力上溯
到近似的未知的原生自然景观才能办到。
然而这个原生自然景观并不与现时理论上的自然景观相同。在人类居住于地球的千百万年间,自然并不是静止不变的。即使所有其他因素都不变, 维达尔提醒我们,植物群渐次向最高形式发展——在广大地区实际上是没有达到的——所产生的今天植被,也会不同于人类出现以前的植被,同时也不同于今天会发展的植被(假如人类退出舞台的话)〔184,15〕。但远甚于此, 所有其他因素都不是永久不变的;自从原始人出现于各大洲以来,肯定也发生了重要的气候变化。因而我们可以说,自然景观到今天为止只是个理论上的概念,它非但实际上并不存在,而且从来也没有存在过。在原生洪荒景观
(Urlandschaft)中,确实存在过多多少少近似于自然景观的东西,其完整形式只有来到一个地区的第一个人才能观察到。
最后,我们可以用伊利诺斯中部一个地区的实例说明几个词语的用法。该区的洪荒景观(primeval landscape)是进入该区的第一批印第安人所见的原生自然景观(original natural landcape)。这是不是与第一批欧洲探险者发现它时十分相似或者十分不同的荒凉景观(Wild landscape), 我们却不得而知。自然景观(natural landscape)只有在洪荒景观中才实际存在;现时的自然景观是一个理论上的概念,实际上从来都没有存在过。它与洪荒景观相异到什么程度,我们只知道一部分。在大部分地区,现时的景观都是高度的 耕作景观 ( cultivated landscape )或 整治景观
(tamedlandscape),沿着某些河流泛滥平原,间有一片片荒凉景观(但与印第安人时期的荒凉景观性质上也不一样),那是在人类定居的整个时期中, 在洪荒景观中由人类和自然同时交互作用形成的。在这一实例中所包含的差别,几乎可以完全适用于景观覆盖;景观的表面构造改变很少。可是在另一些地区——例如爪哇,自然和人类两者可能都在景观的这个方面造成显著改变,既有从洪荒景观到荒凉景观、也有从荒凉景观到耕作景观的变化。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