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一)“景观”概念基于含有双重意义的德语 Landschaft①一词,因而不可避免地会导致论述地理学领域里许多主要问题时缺乏明确的思想。试图用这个含义不清的词来阐释地理学领域,尤其不妥当,也不必要。

(二)英语“Landscape”一词通常的涵义,如果明确解释为表示地球外部的、可见的(或可触摸的)表面,那末在地理学上可能是有价值的。这个表面是由各种外表形成的,即与大气层直接相接触的外表——植被、裸露的土地、冰雪、水体,或人类造成的各种特征。稍稍穿过大气进入这个表面中去,只会在理论上造成混乱:实际上随时都可不予考虑。

(三)以“自然景观”和“文化景观”等术语来指整个景观互相隔离的成分,是用得不妥当的。任何时候都只有一种景观,只有在人类未触动过的地区,才配称为“自然景观”。这里提出下面几种解决办法,以代替拿这些术语来表示一大串须加仔细区分的不同概念的用法:(1)“自然环境”一语

① 德语 Landschaft,有景观、区域等意义。——译者

已是约定俗成,理解明确,可用以表示一个地区所有自然因素的总和。(2) “自然景观”应仅仅用以表示人类进入以前存在于一个地区的“原生景观”

(origimallandscape),因为此词过去已被误用,可能需要“原生自然景观” 这个赘冗的短语,或用“洪荒景观”(primeval landscape)一语以避免叠床架屋。(3)一个有人居住的地区,假设从未为人类所触动,今天可能存在怎样一种景观——这种理论上的景观的概念,并不是一个常常需要的概念, 因而即使要用,最好也要说透。(4)在文明人进入以前,原始发展地区的景观也不是自然景观,因为即使是原始民族,也可能造成显著的变化,不过倒不妨称之为“原始景观”(primitive landscape)。(5)同样,这种原始地区的一般景观以及充分开发地带中间的小片未加治理的地区,可以称之为“荒凉景观”(wild landscape),而与“耕作景观”(cultivated landscape)或有田地、农舍、道路、城市等“整治景观”(tamed landscape)成一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