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导 论

一、美国地理学的历史背景

地理学家惯于把地理学吹嘘为很古老的学科,甚至远在古代,就已经是自成体系的学科了。可是我国地理学家在讨论会上或在论文中讨论自己这门学科的性质时,给人的印象似乎地理学又是一群美国学者在 20 世纪初才创立起来的。同样,过去这一类讨论,也多与欧洲地理学家的类似讨论无甚相涉, 尽管大家都很了解,单以德国各大学而论,地理学就早已比我国各大学有更大的发展了。

欧洲地理学家对研究地理学性质的兴趣,向来比我国地理学家更为普遍,尤以德国人为甚。许多在我们这里还只是近年才提出的问题,某些德国地理学家在本世纪初期就已作过深入的讨论了。因此对这些讨论作一番比较细致的检查,看来还是必要的。目前,要求根本抛开常规工作方法的新建议, 显然已造成一场纷扰。在这番检查中,如果对我们的批评家所提出的异议能找到令人满意的答案,那末我们也许可以摆脱这场纷扰;那些按常规方法工作的人们,对他们的努力成果的价值,信心也可能会坚定起来。另一方面, 如果对这个问题的许多研究,指明在某些方面我们所追求的希望是虚妄的, 那也可以免得我们再白费力气。

前面的文献目录① 开列了一批有关地理学性质的研究——本文就是以这些研究为基础的——同时也开列了一些解释性著作。作者也曾力图在前一类中收进近年来所有较重要的研究,但法语文献无疑不足,非英、法、德诸语种的文献就更不必说了。但在解释性文献方面,作者却没有作过这样的努力, 无非想到什么就利用一下罢了。

这样一种性质的评述,笔者几乎要完全以那个研究领域里在世的同仁的著作为基础。笔者可能很想略去具体参考书目,可是不但要对读者负责,而且还要对这些为笔者研究提供资料的同仁负责,因而也不容许选择这个比较轻松的做法(见文后的作者索引)。何况笔者既采取了批判的立场,也就责无旁贷,理当提供办法,以便读者把文中的引语、译述和评论与有关著作相核对。于是也就需要连篇累牍地注明一个个出处了。为了免得读者的思路被这许多脚注所打断,因遵编者建议,采用一种简单的加注办法。方括弧内的数码供查考时作依据之用,深望如此可以不致过多地打断阅读。

第一章 导 论 - 图1如果断言美国地理学家对欧洲所阐述的地理学概念全然生疏,那当然是荒谬的。 普林斯顿的阿诺德·盖约特是美国大学第一位地理学教授,他是卡尔·李特尔的门生,可是后继无人。埃伦·C.森普尔的传播工作要重要得多,她介绍了拉策尔的人类地理学概念,定下我国人文地理学的方向达二三十年之久。同一时期,威廉·莫里斯·戴维斯和柏林大学的阿尔布雷希特·彭克教授为我国和德国地理学家建立了相互联系,他做的工作无论前人或后人都是望尘莫及的。他们不但在自己的工作中有着密切的联系,而且各人都在对方的国家——彭克在耶鲁和哥伦比亚,戴维斯在柏林——教了大约一年的书,而且在某种范围内还以对方的语文发表著作。可是他们共同感兴趣的领域,却几乎只限于自然地理学。戴维斯着重研究地理学的这一部分,森普尔

① 按照我国图书体例,参考文献已移至书未。——译者

则专心致志于人文地理学,两者结合起来,就发展出了十分类似于德国早期特有的二元论形式。戴维斯想跨越这道鸿沟的企图纯属理论[203],因为他本人并未作过多大的努力,求其实践上的联系。

这两种观点支配美国地理学家的基本思想近 20 年之久,不但支配着他们的研究工作,同时也支配着他们对这门学科的概念,特别是如布里格姆、德赖尔、巴罗斯和惠特贝克在担任地理学会主席就职演说中所提出的[305; 207;208;212]。芬内曼受了赫特纳著作的影响,提供了一个例外[206], 但头几年看来并没有给人留下什么印象。按这一例外,地理学被看作一门研究自然环境与人类活动的关系的科学。地理学的这种“环境论概念”由巴罗斯作了极为审慎的表述,他一反常例,把地理学,或“人类生态学”说成研究人类如何适应自然环境的科学。

维达尔·德·拉·布拉什和让·布吕纳著作英译本的出版,又把一个稍为不同的观点从法国介绍到我国来。虽然这两位作者理论上仍持地理学研究人地关系的概念,但在细节上他们的著作却朝着一个不同的方向,特别是倾向于着重区域研究[布吕纳,182,4,13~27,552ff.;83,55;维达尔, 184,3~24;参见索尔,84,171,180~1]。

卡尔·索尔的著作引起美国地理学家对几近 30 年来在德国演变起来的概

念的注意,带来了观点上最大的改变。通过他在 1925 到 1931 年间发表的 3 种大略相似的研究,以及他个人的影响,他使许多人,特别是青年地理工作者,从物质景观特征——无论是自然方面还是文化方面——的研究来看地理学,并按其方志学的或区域间的相互关系来研讨这些特征[211;84;85]。

因此美国地理学受欧洲地理学家著作的影响昭然若揭,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影响却是由寥寥可数的几次接触——大部分是由戴维斯、森普尔和索尔——带来的。少数人如芬内曼或惠灵顿·琼斯之辈,都受过影响,但对其余的人所持的地理学概念却很少起过什么作用。诚然,不少美国地理学家曾对英国地理学家亦步亦趋,但不幸的是英国地理学家如果不比我们更孤陋寡闻的话,却也不过和我们是半斤八两。这些例外所起影响之小是一目了然的。因而奇泽姆于 1908 年在爱丁堡发表的就职演说[192],相当详尽地摘要说明了“最近一系列论述地理学范围的最全面、在我看来也最有启发性的论文”,即 1905 年赫特纳的经典式的表述。但下文我们就会看到,对这一领域的观点基本上是大多数德国地理学家的观点,在今天的英国,知之者看来还是寥若晨星。同样,赫伯森留学德国时带回的一些观点,等到后来才在英国给了人们一点印象。大多数英国地理学家似乎对拉策尔以来德国地理学的发展一无所知(例如布赖恩在一条脚注里说到和一位德国地理学家的谈话时,就坦白地承认了这一事实,并且连那位地理学家的姓名都拼错了,对他的见解也说得不对头[280,7])。大部分英国地理学家主要是借着森普尔才了解拉策尔的,他们常常过分强调他在德国的重要性[参见罗克斯拜 195, 280;迪金森和霍沃思,10,195~202]。可是在更晚的论述中,迪金森又十分强调本世纪德国地理学家的概念[101;202];而且许多英国地理学家还受过帕萨格著作的影响。

法国的情形约略相似。维达尔·德·拉·布拉什和瓦洛对拉策尔的著作极为注意,但在瓦洛和布吕纳后期的方法论讨论中,对拉策尔以来德国地理学家思考过什么,又取得什么成就,我们却看不出他们了解了多少。因此这几位法国地理学家所发表的几本英语论著,也无补于美国人对现代德国地理

学的无知。

反过来我们也可以说,德国地理学受到在别国发展起来的方法论观点的影响,也是微乎其微的。但我们不妨指出,在维达尔·德·拉·布拉什指导下写出的那些区域专著,影响所及,无疑促进了德国近来进一步对区域地理学的重视;还可以指出,赫伯森殚精竭虑地建立的“世界自然区”,一段时间中在德国引起的注意也超过英国,这些可说都是例外。弗兰西斯·扬哈斯班德爵士以德语发表的讲稿,当今许多德国地理学家都受其影响,尤以班斯和福尔茨为著。显然,迄今对德国地理学有过显著影响的唯一的美国地理学家是 W.M.戴维斯,他的地形分类发育系统为彭克所采纳,在戴维斯和布劳恩合著的地貌学标准德语课本中也有所阐述。研究这门学科的德国学者,至今还在继续讨论“Davische”(戴维斯的)系统的相对价值。可是从地理学方法论总体上更有普遍性的方面看来,戴维斯在德国的影响却是微乎其微的。

这门学科方法论上这些相对有限的联系,与美国地理学家应用欧洲地理学研究成果的与日俱增的程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们在考虑气候学问题时,柯本几乎已成了家常用语了;俄德诸国学者所做的工作,已使我们的土壤分类发生了革命;聚落地理(Sied-lungsgeographie)在我们的术语里增加了像街道村庄(Strassen-dorf)之类的新词;帕萨格的景观概念至少在新近的一本美国教科书中得到阐述;对政治地理感兴趣的人,对欧洲这一领域的发展也已经熟悉起来了[216];乔尔格也给我们描述了世界大战和战后时期欧洲地理学整个领域的概况[88]。

可是,尽管有了这样的发展,情况却依然如故:关于地理学性质的种种问题,与其说是一件需要研究的事,还不如说只是一种个人意见。甚至在继索尔的挑战性的话而来的那些热烈争论,似乎也没有引起多少人去查核他的结论所依据的原著。除了霍尔的区域概念要略[290]和笔者所作的简短讨论

第一章 导 论 - 图2[216,795~804]以外,大部分地理学家都满足于第二手的引文,或者只凭个人的思考来解决地理学应当是什么的问题。只有芬奇最近的主席就职演说是最重要的例外,这篇演说是在本文接近完成时才发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