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以自然环境要素为基础的一般区域比较系统

在我们迄今所讨论的那种划分世界的“现实主义系统”中,每个区域都被看作独一无二的,而每个区域都在实际关系中联结着。凭着这样一种系统, 当然完全有可能拿远在天涯海角,而在某些要素上却呈现出显著的相似性的区域,来研究其异同之点。在这一意义上,比较区域地理学正如赫特纳等人所指出的,并不是什么新事物〔167,284~286〕。另一方面,以各区域的某些主要相似点为基础而不顾区位的区域划分系统,亦即不太根据其独特的实际,而是根据其可归入的类型来区别区域的系统,显然促进了比较研究。所以我们把这种系统称为划分世界为“一般”区域的“比较系统”。

在我们要研讨的比较系统中,一开头就采取世界大划分,即陆地和海洋的划分。只有对陆地才考虑作类型划分。

在不少这种系统中,亚区就叫“自然区”。我们已经指出过,这个术语不论用于何处,其中“自然”一词的各种涵义引起了混乱。完全撇开这些缺点不说,在许多比较系统中使用这一术语,似乎是要求更多的东西,比亚区实际上体现的要多得多;更明确的“地理区”一语也是如此。

照大部分地理学家使用此词的意思说,这些类型中的亚区不是“区域”, 而只是某一类型的地区,这也许还是一个较次要的缺点。可能就是因为这个缘故,芬奇和特雷瓦撒才用了“境域”(realm)一词,而詹姆斯则简单地把他的亚区叫做某一类“地带”(lands)。克雷布斯竭力主张德语“Landschaft”一词只应在这一有限意义上使用[279,210]。他的同行看来不大会遵照他的建议办的,即使他们会照办,此词也无法把这个意义译成任何英语单词,它只能译成“kind of land”(地带种类),或者也可能译成“Land-type”(地带类型)。笔者找不到恰当的英语单词,因此只能照着目前讲英语的地理学家的习惯,用“region”(区域)一词来表示“某种类型的地区”这个不甚确切的意思。

在目下这个问题上,使用“自然”区或“地理”区的主要缺点在于:几乎在每个场合,“自然”这个包含着广泛内容的词,或者“地理”这个包含着更广泛内容的词,一经检验,却发现已变为只有一个自然因素了。大部分这类区域,就像赫伯森的区域一样,只不过是世界主要气候区图。看来赫伯森一开头就承认他的主要划分性质过于简单。特别是 1913 年最后一次讨论他的系统的时候,他愿意不但把别的自然要素,而且也把人包括进来;可是他所采用的划分标准,却几乎纯粹是气候方面的[308;参看 310,262~266]。斯坦普修改赫伯森的系统时加上一个标题:“世界主要气候区或主要地理区” [310,266],这很好地指明了整个问题。还有一张地图,看来几乎纯粹是以气候为基础的,尽管标题是:《主要按气候和人类利用来划分的自然区》—

—这就是范根堡的地图[314]。

昂斯特德明白地承认,“地理区”一词严格说来是包括所有重要特征的, 既包括自然特征,也包括人文特征,但又觉得在确定世界大区时,主要标准却是气候,因而他的世界地图是公认的气候图,除了只把高地地区(高山和高原)另行分类,分成了四区,也是气候区。除了这个例外,地形因素只在亚区中才加以考虑,在这些分区中,特别是等级还要低得多的分区中,还可考虑文化因素[309]。

我们已经看到,帕萨格采取了一个不同的方向,詹姆斯则步他的后尘[321,ix]。尽管是以气候的考虑为基础的,这一点我们说过了,但在这两位作者的系统中,各个区域都是按自然植被具体划定的。然而植被区的实际分类,在这两个场合都十分不同;此外,詹姆斯把高山区放到一个独立范畴中。

我们并不是要说,这些学者天真地认为所有自然要素或所有地理要素, 都是与他们的系统中用为基础的单一要素相一致的——至少在第一级大划分中是如此。根据以下两个可能的主张,也许可以说明他们的方法是有理的:

(1)用作标准的要素(对人类)普遍具有很大的重要性,因而其他所有要素都可略而不论;(2)这个要素与其他各个重大要素联系得如此密切,因而以其中一种要素为基础作出的分类,事实上也即是以大部分要素来分类。如果基本考虑真的包括文化因素和自然因素的话,那末用“地理”一词是恰当的; 如果只限于自然因素的话,那还是把这种系统描述为奠基于自然环境的系统为妥。

因此,这就需要考虑这两个主张或其中之一,就其与这两组系统——一个主要是根据气候,一个主要是根据自然植被——的关系说来,在多大程度上可以证明是有根据的。在这四个必然包含的可能论点中,没有一个被认为在逻辑上是明白和可以接受的,没有一个是早就已由地理研究证实了的。因此,关于这几组系统,问题即在于其倡议人是否已经提出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这两种或其中的一种主张,或者他们的系统是不是单靠天真的假设来支持的。

正如我们所看到的,这些系统大部分是以气候分类为基础的。从人类的观点看来,气候差异本身在决定地区性质上具有极大重要性,这一点是不大有人怀疑的。然而同样也存在着一种广泛一致的看法:气候差异也不是普遍都有头等重要性。大部分作者至少把高山地区看作例外。

然而也还有另一些例外的地区,那里气候要素并不明显地具有头等重要性,只是人们往往没有认识而已。从长岛到佛罗里达半岛——包括后者的大部分——有一个地带,其土壤性质和水系的重要性,远远超过该地带跨越至少两种主要气候类型这一事实。虽则大部分气候图表明,从新斯科舍到达科他这一地带只有微小的差异,但是在北缅因平坦而贫瘠的松林地带、圣劳伦斯的肥沃平原、劳伦斯高地南缘岩石嶙峋的荒山、中央明尼苏达棕色森林土的崎岖冰碛和达科他平原的黑钙土壤,其间所显示出来的景观性质,又是何等惊人地悬殊啊!

这些还不是极端少见的例子;反之,如果有人漫无目标地往横穿这大气候区的路径上走去,也许在大多数情况下,穿越时总会发现一些地区,其特有气候特征却不及别的自然因素来得重要。在没有归入高山区这一特殊范畴的山区——诸如南阿帕拉契亚山脉、孚日山脉,或者甚至较低的彭奈恩山脉, 地形坡度比起气候性质来,是否就没有那么重要,至少还是值得怀疑的。

如果我们研讨原始人住区中气候对其他因素的相对重要性问题,就知道我们的重要性基本标准——即对人类的意义,不论在与空间或时间的关系上,本身都不是一个不变因素。我们把气候放在极重要的地位,姑不论气候在生理、心理上的直接影响(同样也会因文化而异),其重要性一般地说来是以热和水对栽培植物的重要性为基础的。对原始民族说来,这与野生植被相比,可能还是次要的,正如我们所指出的,野生植被未必都与气候相一致。例如,对于北美的土著居民说来,大草原与森林之别,不论是否基于气候上

的细小差别,都是一种最重大的差别;与这种差别相比起来,从大湖到墨西哥湾森林地区以内的气候差别,就都是次要的了。热带雨林气候带的情况也与此十分相似:在这些地带,大片地方却并无热带雨林。

在讨论第一个主张,即气候差别居于更重要的地位的主张时,我们也已经指出了第二个主张的局限性,即根据气候来分类时,同时也就把诸如土壤、植被和耕作发展加以分类了。没有一个人会怀疑,确有一些重要关系把气候差异与另外这些特征的差异联系起来,可是我们大概也已经走过一个幼稚阶段,不会再假定这是唯一有决定性的关系。正像芬奇和特雷瓦撒所说,我们所有的一切只是一种“倾向,使许多自然特征——每一个都与所有其他各个相适应、相平衡——从头到尾发展出一种相当程度的相似性的倾向”。这只不过是走向“壮年景观”的倾向,而十足的壮年〔自然〕景观却是罕见的[322, 665]。

区域的气候分类与文化分类不会相一致,这是刚才所引的两位作者明确承认而且充分表示过的。虽则有理由预期两者会有某一限度的一致性,而且情况也往往如此,但“预期相似的环境会产生相似的土地利用类型,却是不合理的。”因为这个缘故,他们的分类就只限于自然要素,虽然“地理境域” 这个称号似乎包含着更多的东西。

要言之,区域分类以气候为基础不能划分出文化区域;作为自然区分类

(对人类有重要意义),对为数众多、大小悬殊的地区说来,按气候分类是不正确的;最后,即使在气候差异具有头等重要性的地区,和气候差异相当完满地与植被、土壤相联系的地区,把这些合并在一起,也不能认为就可以垄断对区域性质的决定权。一张气候图就是一张气候图——用的是科学术语,不过如此而已;对于别的许多要素(包括文化要素)它是一种具有不同可靠性的指针,这也不能否认,但是把它称为“自然区”或“地理区”图, 不论哪种叫法都会引起误解。

我们已经否定了根据自然植被进行地区分类的主张,也就是根据看得见的自然景观来分类的主张,因为是与人类的利害关系不相干的(第十章之三)。至多我们可以说:在没有为人类所显著改变的地区,这样一种系统可以在某种程度上给一个以自然景观面貌出现的主要要素分类。事实上,利用在这个基础上发展出来的系统的人,把植被外观十分相似的地区划分为差别程度很大的地区,而另一方面——至少在帕萨格的系统的场合,在同一类型里,又划分出类似森林地和草原那样外观不同的植被区。以自然植被为基础的系统,其价值不能奠基于直接的可见性上,却必须像其他任何系统一样经受检验,即检验其标准是否能指示区域在与人类的关系上的性质。

五、以自然环境要素为基础的一般区域比较系统 - 图1既然从人类的观点看来,这些标准的意义对一种区域划分系统是十分重要的,那末对于主要以植被为基础的系统,却又刺刺不休地讨论得这么认真, 这就似乎有点奇怪了。对于人类的绝大多数说来,植被(总是指自然植被) 有头等重要性的时代已经是很久远以前的事了——确实我们很少有人观察过自然植被。在一部由苏里南土人所作的世界地理中,可能看来像有逻辑基础, 而帕萨格首次详细阐述他的热带森林区景观学概念,也许不是没有深远意义的。在这样的地区,实际植被确乎支配着看得见的景观,连同相关的动物, 对原始人就极其重要。 此外,“实际植被——它可能与原生景观相近似—

—确实支配着看得见的景观,而且其本身对原始人就极其重要。更有甚者, 大森林不但包括着植被,而且也包括着野兽,随时都会把开辟出来耕种的小

片空地长满。这个大森林会像是大半个自然环境的活化身——植被、气候、土壤、动物全都包括在一种表现中。

无疑地,其他自然要素与植被的这种联系,在非热带地区也是如此。简言之,就是提出植被作为了解总体的自然环境的线索,比头等要素气候有更好的指导作用;气候只能表示别的要素可能会是什么,植被则仿佛是气候、土壤、动物——在某种程度上,也许甚至还有地形——的自然综合体,地形是自然界预先为地理学家准备好的指针。

同样地,不论是直接还是凭推断,我们得知植被是一种指南,对于人类利用土地的方式说来,也许是比气候更好的指南。因此它不仅是了解许多自然要素的线索,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了解在人类双手底下出现的文化景观的线索。

这些决不是细支末节的主张。帕萨格的系统在地理思想中引起这样一场轰动,那是毫不奇怪的;如果他真的已经发现了一块试金石,我们能单凭一个基础来划分真正的地理区域的话,那末区域地理学上的一个基本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当然,这个论点在德国地理学家间并没有很大的进展,但在我国近代地理学思想上却留下了明确的印记,因而需要对它的主张作认真的研讨。

我们已经指出,任何一种以植被为基础的系统提出的主张,只有在我们知道自然植被是什么的时候方才有效,或者毋宁说,既然自然植被并不存在, 既然我们不能把工作奠基于一种纯理论的自然植被——如果没有人类的出现,这里可能会存在的自然植被,那我们就必须知道自然植被原来究竟是什么。对于重要的世界大区,不但感到我们的知识在细节上还很不可靠,而且十分可能,我们永远都不会有必要的知识。确实,要获得那种知识,我们就不得不先研究那未知之物想来会给我们展示的东西,那人类文化所缔造起来的各种特征。这样,通过细心分析土壤,最后我们也许会知道在中国不同地方的原生植被究竟是什么,但中国的土壤,在 4000 年精耕细作和施肥以后, 恐怕多半已经是文化特征而不是自然特征了。虽则人人都承认在这种地区的场合会有困难,但在新区,或者在原始住居区,也只是因为对比,问题才显得似乎容易些。我们怎样能绘出中非的“原生植被”图呢?我们能假设散布在雨林间的所有空地或丛林区,都是人类活动造成的吗?能假设就没有一处是原来就在那边的,只因特殊土壤条件,所以看不出土人无数次焚林的结果吗?

最后,就以我们能够复原人类登场时的原生自然植被而论,我们也可能被逼得判定:因为自此以来气候的变化,它对今日世界的区域结构已经不再有深远意义了。

由于复原原生自然植被的困难,通常的做法是根据气候和土壤条件来推断其性质;换言之,即构想自然植被本身可能会提供的综合。在帕萨格的世界划分中,植被区也正可以叫气候区[参看韦贝尔,250,476]。

即使我们确实知道,或者有希望最后发现原生植被的性质,即使那就相当于今天理论上的自然植被,它是不是就能给我们提供了解诸如动物、土壤和气候等自然要素在科学上确实可靠的线索呢?对动物说来当然不是如此, 只要没有类似植被区的联系,动物就会有极大的差异。至于土壤,在我们对这方面的知识还不完全的时候,我们也许还须继续根据所了解的另一个因素

——其中当然包括气候及植被——来推测土壤性质。此外,我们深信我们已

经走过抗拒先前按基岩作土壤分类的初级阶段。詹姆斯承认,同一大类的植被可能会覆盖差别很大的土壤,而这种差别对人类却是很重大的[321 , 140f.]。

植被与气候无疑是有普遍的相互联系的。正如詹姆斯所说,“植被类型是气候的看得见的反映,是气候的大标志”[321,6]。这话说得很好,确切地指出植被作为了解气候线索的可靠程度。可是科学工作者为什么要想利用既看不到、性质又不能精确地鉴定的反映和标志,却不利用能高度精确地证明的事实呢?对世界上许多地方的自然要素,我们拥有像气候那样比较可靠的大量资料的,实在是寥寥无几;我们拥有的资料像自然植被那样不可靠的, 也是十分少有的。

尽管有这一切缺点,如果自然植被这一要素确实像现在那样,把气候、土壤,在某种程度上也把地形等的影响结合起来,在其与人类休戚相关的事物的关系中,能够比其中任何一个要素单独时显示出更深刻的意义的话,我们还是可以说,以自然植被为基础的区域划分是正确的。那它也许就可以被看作这些不同因素的自然总和,可以应用于比方说人类的土地利用这样的问题。许多人利用这个基础,不论明用还是暗用,都是在假设实际上正是这个情况。

韦贝尔在批评我们常常提到的帕萨格学派的研究工作时,认为自然植被与人类土地利用的关系这一概念,就是这种思想方法的核心——认为帕萨格的景观学可以稍稍夸张一点,称之为“应用植被学” ( angewandte Vegefationskunde),即应用植物地理学[250,476]。无疑地,各学派的大多数近代地理学家都会同意韦贝尔,以为像帕萨格那样,从他的自然景观

五、以自然环境要素为基础的一般区域比较系统 - 图2(Naturlandschaften)类型,到由此而来的有关动物和人的现象毫不怀疑地加以宣扬,那是很危险的事[266,202f.]。他引证帕萨格学派中阿伦斯的说法为例:“同一‘景观地带’(Landschaftsg rtel)中的人,会得出相同的经济(Wirtschaft)为区”[250,170]。

可以看到,这个论点至少在一本新近的美国教科书中说得很清楚:“大地的植被是了解人类定居的线索,因为在一个区域中自然生长的植物,⋯⋯ 大致上会指示农业上将怎样利用土地。”美国东部的例子可说明这一点:东部的原生植被,被描述为“树木和本地长草”,农业发展被描述为种草,就是“小麦、燕麦、裸麦、大麦、玉米,连同马铃薯、萝卜之类块根作物”[323, 6,107]。教科书撇开了棉花、烟草之类作物不谈,更不用说欧亚草原的家畜了,由此推论,对这论点是不能过于从字面上去理解的;此外,出现这种说法的教科书,也不使用以植被为基础的区域系统。

在詹姆斯的书里,没有一处发表过这样一种明确的论点。确实,在他的导言里和别处,他明确地否定了这种环境决定论的信条。他清楚地区分出具有不同主要文化的民族占用土地的特点。然而在该书的详细论述中,读者不会觉察不到这样的假设:在具有不论哪种特定自然植被类型的地区以内,属于一个主要文化群的民族,有发展同一农业方式的倾向。

很清楚,我们在这里涉及一个在地理学上头等重要的论点。如果自然植被的性质确是了解人类占用土地的线索——一条比气候性质更好的线索,那末所有地理学家就都应赶快承认它,并且照此办理。不必说,仅凭断言是不能就使这个论点成立的,仅凭演绎的推理也不是就能证明它的。反之,它却需要孜孜不倦、殚精竭虑地去寻求证据。正如韦贝尔所强调的,那些力持或

采取这个论点的人,却没有进行过这种寻求[250]。

也许可以设想,要努力论证这个论点,一个重要步骤就是把不同类型的自然植被地图与不同类型的农业地图相对照。虽然这两种地图间的密切联系,本身并不能就证明这个论点,但某种程度的相互关系一定也是必要条件。如果我们把詹姆斯提出的自然植被图与北美、欧洲的农业区图相比较——不论他所用的图分别是 O.E.贝克和乔纳森绘制的,还是哈特向和迪肯的地图[324],或是惠特尔西的地图[319],我们又找到了什么呢?不论哪一种图, 使我们得到深刻印象的,就是缺少一致性。在东方,作这种比较并无把握, 因为中国好多地方的自然植被都是未知的,但在中国,水稻农业区与自然植被的已知情况也并不遥相吻合,这是明明白白的事。

这里并没有否认自然植物分布区与栽培植物分布区之间可能有密切关系的意思。人类已经把栽培植物传遍全世界。但对一种见解,如果随手可得的证据都是否定的,那末对它就需要作大量细心的研究。特罗尔根据恩格尔布雷希特论述欧洲各种栽培植物的相对重要性的著作[394],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虽然熟悉欧洲农业地理详情的学者,会感到特罗尔的地图不够详细,不能充分验证他的发现,因而引以为憾,但他确实已经发现一些十分显著的相互关系。然而,假定这些结果都能证明是正确的,但也应当指出他并没有把农业植物群落与自然植被植物群落互相联系起来,却把个别作物与个别野生植物互相联系起来,这些野生植物至少有的是很不重要的,例如脂肪植物

(Schmerwurz)或欧薯蓣根(Tamus com-munis)。

最后,把特罗尔的看法再说一遍是有益的,他说:我们对世界大部分地方栽培植物产量的知识,要远比对植被的知识正确,不论是原生自然植被或当今的荒凉植被。因此一种以自然植物或野生植物为基础的系统,就使我们处于从未知论证已知的脆弱地位。

因此,最后,以自然植被为基础的区域系统——即使在可能构成一个系统的有限程度上,并不能证明以“自然”分区或“地理”分区之类称号来表达的主张是正确的。一种以植被为基础的世界划分只是一种世界植被划分(就我们所能推断而言),不过如此而已。与气候分区图一样,这只使人联想到别的事物,但却不能告诉我们可以信赖的东西。

那末,我们是否应当寻找一种世界划分系统,不是单单以一两种自然要素为基础,而是以所有对人类有重要意义的自然要素为基础呢?骤一想来, 也许有点奇怪,为什么没有这么做。如果想一想气候、地形、土壤和自然植被这些主要自然要素的综合,比如说在蒙古部分地方可以看到的,那末是不是在巴塔戈尼亚和我们大平原有的地方也可以看到呢?如果我们可以把本地的动物差异略而不论,以为虽则一度极其重要,但现在已经并不重要了,同时也不管什么相对位置差异,那末我们也许就能同意,此地存在的自然环境类型,在许多地区也是反复出现的。毫无疑问,还可以提出许多关于这种地区的另一些实例,但是任何人想根据这一点来划分世界,立即就会明白,仅有实例还是画不成地图的。我们在哪里找得到气候、地形、土被风化层方面与德国北部平原相似的地方呢?如果我们把卡罗来纳山麓这些同样因素的稍为不同的组合,说成“卡罗来纳山麓型”自然环境的话,那末世界上还有没有别的区域也可归入这一类型呢?把问题说得更直截了当一点,各地区自然要素的综合,体现了几种对人类有重要意义的因素的结合(暂且不论相同因素对不同人群的重要性是各有不同的),这几种重要因素也已够有独立性了,

因而可以按无数不同的组合联结在一起。在我们的实际世界里,不管我们用哪种规模的划分,我们可以得出的不同组合数目之大,都是与地区划分的总数极其相近的,也就是说几乎每一地区都自成一个类型。

可能有人会说,只要我们的类型更加概括一点,使得每一相隔的区域可以被看作总类型中的亚类型,那末这个困难就可以避免了。但要把几种各个都在独立变化的因素结合起来,就只有假定其中某些因素无论变化多么大, 重要性总是较小,这才有可能把它们的结合变成共同类型。

这个见解对整个比较区域划分问题,不论以什么为基础都很重要,所以须有清楚的理解。例如,人们也许会以为,以实际气候条件而不以发生学为基础的气候分类,相当于把雨量、温度、风、湿度等许多半独立因素组织起来。但我们所拥有的系统——如柯本、琼斯和惠特尔西,或者桑思怀特的系统,主要是依靠这些因素中的两种,即降水量和温度,而对其他因素则大半不予考虑。对这些因素取其数目有限的等级,阵水等级 x,温度等级 y,那末降水量的可能结合数当然是 x×y。这两种因素如果我们各取其 6 个等级,那末理论上就会有 36 个气候类型。但这些类型有几种是我们这颗行星上不会发生的,另外几种我们可以任意消去,理由是两种因素如有一种极端有害于有机生物,那末另一种因素的所有变化也都不重要了。因此必须承认的实际结合数目无须太大,而且每种类型可以由几个地区做代表。

然而,比方说,如果我们想把 6 个等级的气候、6 个等级的雨量与 4 个

等级的地形结合起来,那末理论上的类型数即成 144 个。要完成这个表达自然环境所有独立要素的公式,我们不得不至少补上几个基岩等级(在绝大部分土壤中是决定因素),再加上诸如流域、地表水、甚至植被等其他要素的等级,只要这些要素不能完全表达为前几种要素的函数就好了。

格拉内的区域公式系统给了我们一个具体的实例。在这个公式中,他用了 7 个独立符号(6 个符号表自然要素,不包括气候;1 个表人文要素)来标明一个地区类型。假设承认这些符号每个都有 4 个等级,那末可能的类型总

数就会超过 16000 个。确实,在任何一个地区,这些要素不少都可以看作次要因素,但在通盘考虑中却没有一个是可以消去的,因为任何一个因素在某一个地区都可能是最重要的。因此我们必须认为类型的实际结合数,就不大会少于要承认的区域的总数;我们会有一个区域系统,但却不是类型系统。不必说,这决不是贬低这种公式的价值,这公式提供了一种描述区域的速记法,可用于比较。笔者也使用过描述地区分界线的类似方法,但发现此法不能提供单一的分类系统,而是有多少因素要考虑,也就有多少系统[357]。

然而,也许有人会以为我们不过用数学把情况搞混乱了,不管承认多少类型,我们总是能凭着概括来任意减少数目的,就是说,凭着合并差别较小的类型,来形成较少的类型数。只有在我们具有某种标准,可以按重要性顺序来安排这些要素时,我们才能做到这一点。但因这些要素本身相互间是无法比较的——我们不能拿坡度与温度的度数相比,所以我们只能按它们对另一些事物的影响来确定其重要性顺序。这种可作为晴雨表的外在特征,必须显示任何两地要素相同,要素的重要性顺序也相同,这是绝对必要的;对于划分大区、亚区的逻辑系统说来,纵使诸要素变化很大,但这个顺序却要相同,这也是绝对必要的。不用说,这样一种晴雨表是没有、也不可能有的, 不管挑选了什么特征——无机的、植物的、动物的,或者人类的,这些通常对它影响较小的要素,也可能以更加剧烈的方式对它发生较大的影响。

如果我们考察一下气候分类中所包含的困难,这些说法的正确性就可以看出来。容许通过概括来合理地减少类型数的类型系统,必须按照大分区来安排,而每个亚区又可再细分为类型。当然,在大部分气候系统中,都有这样的排列,就像柯本和桑思怀特的气候系统那样。然而大区和小区划分上的区别,却只有在用于大区划分的标准,事实上要比用于小区划分的标准更重要时,才是明智的。但是雨量和温度究竟哪个重要呢?显然,除了根据受这两种因素影响的某些外在特征外,这个问题是无法解答的。

可以把自然植被看作综合度量雨量和温度差异的尺度;在这个基础上, 有理由确定雨量比温度重要——桑思怀特就是这样做的,即使在两极地区, 这个结论确实不正确。换言之,在热带和极地之间的某一未知地点,这两种因素的相对重要性改变了,于是这个系统也就变得不合逻辑了。

五、以自然环境要素为基础的一般区域比较系统 - 图3另一方面,也可以用栽培作物作为衡量差别的标准,并与柯本一样,断定温度的差异比雨量的差异更重要,除了干旱地区情况相反。

我们还只说了第一个困难。“栽培作物”显然不是单一的标准,因为温度和雨量对不同作物有不同影响,但我们当然可以选择数目有限的几种作为标准。事实上许多系统既是依靠某些栽培作物,又是依靠自然植被的。因此在这个系统的任何一点上,作出雨水和温度两种因素究竟哪个更重要的决定,可能只不过是对一群植物有意义、但对另一群植物没有意义的决定,换言之,即纯属任意的决定。因此结果就不是划分大区、亚区的有意义的系统, 不过是两种因素分别形成许多类型组合的权宜的系统罢了。例如在柯本系统中,讲到 Cfa 和 Csa 是 C 的两个亚区,并不比讲到 Cfa 和 Dfa(取 Fca 和 Fda 的形式)是 F 大类(全年雨量充裕)的两个亚区更有理由。

研究气候问题的学者都会承认,我远没有对其中的复杂性言之过甚,反而把它们简单化了。不论降水量或温度,单独一项都不是可以用一个数字来衡量的简单因素,却是一个极其错综复杂的因素,在一年四季中的变化,是必须以恰当的分类来表明的。这就会引出这样一些不可解答的问题:多少降水季节性变化量比多少温度季节性变化量(对什么产生影响?)更重要呢?因而气候分类的不同系统间,一致性如此之少也不奇怪。企图把这两种

独立因素结合起来的做法,其逻辑性确实令人怀疑。在我们的语言中,气候一词是包括几个因素的,我们可能就是被这一点引入歧途的;这些因素起源上不论有什么联系,在它们的实际变化中,在这些变化的效果中,大半却是独立的,而与我们有首要关系的却正是那种变化。(桑思怀特在他的降水效率公式中提供了温度与降水对植物生长效果的关系,因此降水效率与温度效率毫不相涉[391]。)从植物的观点看来,水温结合似乎不比水土结合更有理由,也许反而理由更不足。换言之,把降水量差别与土壤差别结合起来分类, 可能正像我们所谓的气候分类一样有理由。很明显,从植物的观点看来,一种正确的分类会把所有 3 种因素都作为协调因素结合起来。如果有人反对说,土壤大部分是雨量、温度和先前的植物等条件的产物,我们反而会被引入更大的困难:我们就不得不把雨量、温度、坡度、母岩、排水等条件结合起来,姑且不说这些因素过去的变化(我们可能仅仅说到土壤分类中众所周知的困难,因为土壤依赖如此众多的相对独立因素,迫使我们多少必须任意地定出哪个更重要些,哪个不重要些)。

简言之,各种要素的变化对植物生长具有重要作用,要想在一个分类系统中把所有这些要素综合起来,这种尝试既产生不出一个合乎逻辑的系统,

也产生不出一个切实可行的系统。诚然,在原生自然植被中,自然界确乎产生过这些因素的实际综合,可是我们已经明白,这种综合是我们不能观察, 因而也不能分析的,而且总的考虑起来,它也只不过是在世界上最重要的地区反映了一些次要的事实罢了。

鉴于要同时考虑对植物生长有重要意义的因素碰到了这些困难,那末帕萨格企图发展出各种类型,把它们奠基于赋予“Land-schaft”(区域)类型以特性的全部要素上,这任务又更要困难多少倍啊!(看来这些类型包括所有常见的自然要素,也包括许多“文化区域(Kulturlandschaft)要素,但不包括人或动物。格拉特曼等觉得这并不清楚〔236,333~335〕),无怪索尔竟感到“说明问题和方法取得的成功要超过内容”〔84,191〕。

帕萨格建立了理论上而不是实际上的类型,可能看来像是已经消除了我们指出过的在别的系统中的许多困难。他的典型的“Landschaft”是“一种完全不存在的理想的 Landschaft ,但有给许多实际的 Landschaften

(Landschaft 的多数形式。——译者)提出比较对象的方便之处”〔236, 333〕。格拉内对他的类型也说了很多相同的话〔252,34〕。这种抽象系统很可能会证明是有价值的,所以值得我们给予更多的注意。

帕萨格提出的系统,具有划分大区、小区的逻辑结构,会引导出各个类型和亚类型。它意在给我们提供一种类似林奈把有机生物分为目、属、种那样的理想类型分类法〔268,91~98〕。帕萨格似乎并不理解,他的最后一级分区就是“种”,其中体现着全部因素,而地球所能出示的,每一个种也不会超过一个样本。然而这还是个小问题。

严重的困难是由这样一个事实而来的:地区的不同要素在很大程度上是独立的,这与有机世界适成对照。我们确实没有看到地球上所有各种可设想的结合方式;我们没有看到过沙漠气候中会有森林。但我们确实看到,几乎所有各种气候类型中都存在着所有各种主要地形类型;我们不但在同一种气候类型中有根本不同的土壤,而且在显著不同的气候区中也有十分相似的土壤。这就像在脊柱动物及无脊柱动物中都有带乳腺的动物,或者有的四足动物又有翅膀一样。

如果我们把文化形态也包括进来,那末情况就更复杂。在具有十分相似的气候、地形和土壤的地区,人类可能会发展出十分不同的文化形态,但另一方面,也可能在广阔的范围内把这些文化形态的任何一种推广到气候、地形和土壤都不同的地区。

我们曾说过(第九章之三),把有机生物划分成类似林奈系统的逻辑系统之所以可能,是因为一个种的所有样本都有共同的遗传起源,同一个属中各个种也有共同起源,余循进化系统均此类推。我们知道,各个地区的这种进化系统是不可想像的。所有地区的各个特征,都有行星和太阳的同一起源, 但赋予不同地区以特性的这些特征的结合,却没有通过地区的一般类型演化成为特殊类型和个别样本。任何地区的气候,从发生学上说,都是世界气候的一部分,而不是该区起源发展的一部分,肯定不是那一类地区的起源发展的一部分——而这种起源发展,与别类地区的起源发展是迥然不同的。

五、以自然环境要素为基础的一般区域比较系统 - 图4因而许多学者竭力主张,拿区域类型与物种相比是不可能取得成功的〔参看彭克,163,41〕;确实,在帕萨格提出他的系统以前,菲利普森早就已经指出其谬误〔143,13〕。他们坚持说,每个区域的个性,要比某一个种的样本的个性具有多得多的特殊性〔参看克罗伊兹堡,248,413〕。 从那时起,

帕萨格就已经得出结论说,与林奈系统相比较是一种不幸的事〔272,57〕。可是他却与克罗伊兹堡、菲利普森和彭克意见一致,相信可以用某种方法建立区域类型,而不是种。

很清楚,这些类型实际上并不是我们立即可以发现的。然而假设我们能够确定不同有关要素的重要性顺序的话,那我们也就能够建立类型分类的逻辑系统。帕萨格也许是不自觉地尝试做这件事的。他的实际研究与理论大纲迥异,除作出可能是以植被为基础的第一级大区划分以外,很少有什么进展, 因此看来他的系统正像赫特纳所指出的,主要只不过是按植被来决定类型的系统〔242,163f.〕虽则韦贝尔以为这种决定植被的方式,结果只会成为一种以气候为基础的系统〔250,476〕。实在,帕萨格在他对这一问题的各式各样的许多论述中,至少有一篇也就是这么说的。他写道,他的“正规类型” 是以气候差别为根据的,至于其他因素,则假设都是“平均数”。正规类型可能受到“变态”——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的超常条件——的影响。帕萨格把这些类型排在“干旱”、“湿润”、“肥沃”、“有破坏性”、“文化” 这样一些类目里,断言“人们可以谈论 Landschaft 类型的逻辑系统”〔259, 704〕。但要做到这一点,却只有假设不同因素的重要性有个固定的顺序,而上文却已指出,这样一种假设不但是武断的,而且在多数场合还可以证明是违反事实的;在许多地区的次要因素,在另一些地区却可能是头等重要的因素。

因此我们必须推论说,即使是一个理论类型系统,也不能根据大量或多或少独立的、重要性有变化的因素来构成。对世界作比较划分,把它分成普通类型地区,安排于逻辑上可靠的系统里,这样的划分只能以单一自然要素或要素复合(例如植被)为基础,但却只能有一个。毫无疑问,这样单一特征系统在地理学上是有重大价值的;这里问题在于,是否其中任何一个系统都能单独为一般区域地理学提供一个合适的背景。我们不可能希冀有一个完美无缺的系统;尽管我们提出所有这些缺点,实践却可能表明,气候系统或者自然植被系统提供了一个相当令人满意的背景。虽则我们觉得,以气候为基础的系统是不能合乎逻辑地作出大区、亚区划分的,可是这仍然是一个可行的系统,因为只有两个主要因素须加组合,而且我们能够取得关于这些因素的资料。以自然植被为基础的系统的资料,是不完全而且永远不可能完全的,但我们占有的资料,对于一个相当合适的系统说来可能也够了。最后, 虽然这两种系统都不能提供了解其他自然特征或文化特征的可靠线索,但在两种情况下却可能都会有足够程度的一致性,使得这个系统可供区域研究作为大纲之用。

我们对这两个系统的用处所作的判断必须根据结果,我们也必须在发现结果的地方检验结果。不幸美国地理学家却与德国、英国的地理学家不同, 几乎只在教科书里才提出区域划分系统。(这些话里如果会有什么批评的话, 笔者本人也是包括在内的)为了教学的目的,可能须使实际服从组织。但组织问题却不限于教科书;事实上,这里我们涉及的是组织实际的问题。在枝枝节节的研究中,可能会模糊了内在的困难,但在教学中被提出来的时候, 却会看得更加清楚。不论可能如何,应当理解,下面的讨论用意不在于反思这些著作用作教科书的价值,我们所关心的也不是检验其中所包含的细琐的工作本身。我们所关心的只不过是结果而已,显然那是由于使用以单一自然要素或要素复合体为基础的区域系统而来的。

以某一特征为基础来组织世界研究,就不可避免地会使读者——如果不是笔者的话——认为这个特征就是所研究的每一个地区中最重要的特征。如果讨论某一文化发展类型,大部分限于某一章节,而该章又是以某一自然植被类型或气候类型为名的话,那末就会令人联想到一种关系,不论这关系是否确实。

此外,如果用作标准的特点本身并不重要,那末在作者方面,就好像有一种未曾意识到的愿望,希图以强调这种因素对其他自然特征和文化特征的间接意义,来证明这个系统的正确。这样的强调大都是与所包含的实际意义不相称的。

这些不利是以单一自然特征为基础的系统所固有的,在以自然植被为基础的系统上就表现得极其明显,因为在用作大纲的农业区与自然植被区之间有显著的矛盾。可举的例子很多,这里仅举其一。

地理学家也与较不专门的作者一样,承认大湖以南从俄亥俄中部到内布拉斯加东部的美国这一带地方——即玉米带,在特点上有显著的相似之处。很少有这么大片的地区,一致被公认为特别“地理区”的。耕地的高百分比、特有的作物牲畜结合、高产量、农场设备的性质,甚至农村人口的社会特点等方面,此区都是世界上划得更为明确的大区之一。詹姆斯在先前发表的一篇论文中,曾两次使用“玉米带”作为一个大区的实例,承认了这种统一性

〔286,79,86〕,可是他的系统却迫使他把该区一分为二,归入世界八大地带类型中的两个类型——即中纬度混合林带和草地〔321,239~245〕(实际上,当然这两部分都很少有什么森林或草地,主要都是农田)。他提出两张地图的一些片断,表示东部农场的小片丛林与西部河谷沿岸一条条疏于管理的林地的明显差别,以证明其正确。显然因为最丰产的地区在先前的草地内, 该区总体上是放在草地一项下面来讨论的,于是给人的一般印象是:这种农业类型是从大草原的自然特点发展而成的现象,虽然与森林区略有重合之处。当然,实际上历史发展恰恰相反。

假使我们把阿帕拉契亚山脉设想成平地,使内陆平原延展到土壤和植被都与印地安纳一样的海滨,那末情况也许就可以理解得更清楚。谁会怀疑, 在那样的情况下玉米带同样会远远向东延展,终止于海岸平原的沙质土壤呢?事实上,宾夕法尼亚东南部的农业与玉米带的农业,一般地说确是相同的,那里不平常的特点,在玉米带内的许多区里也是存在的〔324,107〕。换言之,假设美国东部地形如此改变的话,人们就会把玉米带看作中纬度森林与草地相重合的一种现象。

棉花带也有类似的困难,甚至还要大些,这种困难,可能是上述著作对这个已经完全得到公认的地区只是一笔带过的原因。

不论用什么,用气候还是用植被作基础,都会处于困难的地位,即从单一要素出发,去解释由错综复杂的因素造成的特征(见下文关于这一点的讨论,第十章之七)。这已使德国的几个帕萨格追随者陷入错误,韦贝尔对此已作过评论。他批评的方式对我们说来特别有趣:“解释 Landschaft 与有机生命现象间的因果关系大多用演绎法,这种方式使人想起许多美国地理学家那种最原始的‘对环境作出反应’的方法”〔250,478f.〕。也许应当承认一种差别:代替对依次考虑过的每个环境因素一个个作出反应,我们现在已经有了只带单一环境因素的区域相互关系复合体。

从单一要素来推理取决于许多要素的特征,不说不可能,但总是有困难

的,因而使一些较细心的研究者就限制于某一文化特征与植被类型地区范围有明显相互关系的富有启发性的观察资料。人们知道在“草地”这一题目下所研究的玉米带作物制度,也存在于多瑙河流域草地地区,而在毗邻的森林区则没有(这里我们撇开事实问题不说),但对有关因素则不作分析——对地形作为一种可能的共同因素提也不提。这时候,幼稚的读者就会跟着设想某种直接的相互关系〔321,245f.〕。

詹姆斯在别处充分地讨论了解释现象的地区一致性,必然会涉及的一些问题〔286,82~84〕。那里他让人们注意到这样的可能性:存在于相互关系中的现象,可能都是由作为共同原因的第三因素决定的。可是他没有提到另外两个可能的解释,特别是地理学家,脑子里更须时刻记着这两个解释。

其一是:这种相互关系即使达到极高的程度,正如科恩所强调的,却可能是“完全偶然的——即是说,我们找不出理由为什么这两种因素竟会互有联系”〔115,92〕。①在地理学这样通常资料数量不足的领域中,相互关系的发生纯属偶然的可能性,相对地说是很大的。一些相互关系包含的事例很少,对此也不能作出逻辑说明,似乎就不值一谈了——例如我国草原地带三大贸易中心,即芝加哥、圣路易斯和明尼阿波利斯—圣保罗,都坐落在森林边缘。

另一个可能的解释是,作者在绘地区图时不知不觉间已强使他的地图去适应结论。给任何现象绘图,在确定边界线时,可能有一个很大的范围,只要在这范围内画的线,就一样都是合理的;如果其中有一条线与某一自然要素的界线密切一致,而这个自然要素又是我们的重要根据的话,那末我们把另外的线也画在那里是不足为奇的。我当然不是说有如帕萨格地图中所见的那种粗枝大叶地歪曲事实的画法,我说的是微小得多的改动,这只有通过仔细的研究才检查得出来。我也不是指像目前所研讨的作者中一些别有目的地画得不正确的做法(事实上詹姆斯用了许多与他的系统不相配合的地图)。确实,在许多事例中,我们也许不能说“不正确”或者“改动”,却要说不知不觉间有目的地挑选了某一条界线,而基本事实证明,许多别的界线同样也是有理的,但却不会产生希求的一致。我们可以用一个可能的实例来说明这一点,那是我们一直在引用的著作中从所未有的。

在统计学的客观基础上确定北美制造业地带的界线时,可以看到三边都不相一致的机会较少,但从伊利诺斯北部的罗克河区到辛辛那提的俄亥俄河一带的西部边界,不稳定却很大〔326〕。在连结两区的直线和围入达文波特及圣路易斯的西斜曲线之间所画的几乎每一条界线,人们可能都会觉得有些道理。根据基本事实,这条界线事实上也恰恰画得位于离森林和大草原地区边缘不远的地方,但当时作者却没有发现这一点。然而,假使当时他进行这项研究是作为“中纬度森林地带”的区域研讨的一部分的话,那末把这条界线稍为向南拉直一点,画成与植被界线吻合得更密切,似乎也很有理。他可以借此对北美东北部制造业的集中提出新的解释,这可与德耶尔把该区范围与本·戴维斯苹果区互相联系起来的作法相比拟。

总之,不论两种地理现象的分布可能如何密切一致,但对以为其间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的任何假设,我们却必须抱怀疑态度,除非能够指出这种假

① 科恩引用了别的学者说明过的一个实例:在一段相当多年的时间内,国际机械师协会会员数与海德拉巴邦的死亡率有 86%的联系。

设在理论上是正确的。在引用的例子里,那就是说,我们必须能够推论出某些逻辑根据,来说明比如德梅因和印第安纳波利斯两地工业发展的差异,而这又是与衣阿华大草原和印第安纳森林的差异有关联的。

从我们对以自然要素为基础的区域系统的研讨中可以得出的结论,与芬奇和特雷瓦撒的结论是一致的:“试图把世界的文化模式纳入自然区域的框子,应当认为是不明智的”〔322,663〕。然而我们还要再下个结论:把他们称为“自然区”的自然要素总和,纳入以一两个自然要素为基础的框子里, 这也是不大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