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九世纪下半叶观点的转变
1859 年洪堡和李特尔同年逝世,把这一年看作地理学发展史上“古典时
期”的终结,也许颇有便利之处。此后 10 年间,李特尔开创的学派统治着学校地理学。李特尔的追随者甚至比他还要强调地理学的“历史”的方面,因此可说已经从系统地理学转向主要与人有关的区域地理学了。照佩歇尔的意见,李特尔的“唯一值得称道的门生”是埃恩斯特·卡普,但卡普的兴趣也及于政治问题,1848 年后,惩罚行动使他像弗勒贝尔一样来到美国,他在得克萨斯的一个德国人社区定居下来,当了棉农,直到 1865 年返回德国后才重新从事地理研究[见佩歇尔评论,66,Ⅰ,399~413;又见弗勒贝尔,28,Ⅰ, 477f.;29,传记]。李特尔的另一个追随者(如果说不是学生)也曾来美国, 那是法籍瑞士人阿诺德·盖约特,他也许是我国——在普林斯顿——持有第一个地理学教授席的人。
他的影响很小,这也许是由于目的论观点甚至支配着他对细节的阐释的缘故[64]①。
李特尔的门生和追随者之中,成就最突出的当首推法国地理学家埃利赛·邵可侣。依吉拉尔丹和布吕纳的意见,1851 年他受业于李特尔,因而成为地理学家;他的有关地理学的主要原则和思想,都是师承李特尔的[30,67~ 69,71]。指出下面这一点很有趣:邵可侣与其说是遵从李特尔的理论,毋宁说是遵从他的实践,首先在系统地理学方面作了有限的研究,接着又搞普通系统地理学,然后才着手撰写一部完全的世界地区概述。但与李特尔不同, 他是以系统研究成名的,写了一部自然地理巨著(《大地》,1866~1867 年; 后来被译成英语)。虽然吉拉尔丹和布吕纳觉得李特尔的影响在这部书中特别强烈,但另一些学者也指出此书还依靠别的许多作者,其中包括英国学者玛丽·萨默维尔。斯珀勒尔推崇此书胜过德语文献中任何同类著作,拿它来与李特尔学派的著作相对照,显然并不承认邵可侣是李特尔的门生和追随者[68,331f.;可能上文所引佩歇尔的说法也是如此]。但赫特纳却以为这部著作显然有受李特尔影响的局限[161,108]。施米特说邵可侣“成为法国的李特尔”,无疑主要是根据他 1875~1894 年的 19 卷地区概论《新世界地理》。此书虽然是按照李特尔的《地学》的范例写成的,但却要成功得多,“不但组织严密,因而使他能够完成这部巨著,而且对世界每一地区的自然和文化都写得非常紧凑”[7,151~153]。
李特尔的影响在另外某些领域也是很显著的。在军事学院对他极感兴趣的学生之一是莫尔特克。他的军事—地理规划以后变得极其重要,不过在这以前,他早就已发表了许多地理研究著作[施米特,7,86]。李特尔还有些很大的影响,他唤起历史学家注意地理与人类大事件演变过程的重大关系;马尔特特别指出李特尔先前的学生——著名历史学家 E.库尔蒂乌斯的著作也受到这种影响[25,脚注 10]。
洪堡不在大学任教,他在学界没有直接的追随者,但在大学外——也在德国外,他的影响却比李特尔大得多。在短促的“后李特尔时期”中,赫特
① 但请注意他最近重版的《南阿帕拉契亚山脉杂记》,拉尔夫·H.布朗在书中找到有关该区历史地理的有价值的资料[65]。这里还可以提一下他在李特尔纪念会上的致辞:《卡尔,李特尔》,此文我没有见到。这是一篇于 1860 年在新泽西普林斯顿对美国地理与统计学会的演讲。←
纳觉得“正确的地理科学的真正代表者是把洪堡奉为楷模的科学旅行家们” [2,313]。
可是后李特尔时期只是一个短促的过渡期;接着,这一世纪下半叶的后期或前期,就给德国学校地理学带来极其迅速的发展。在许多方面,可以把这一时期看做地理学领域发展上的关键性时期。洪堡和李特尔为地理学奠定的基础,表面上确实没有提出一个明确统一的领域。他们的追随者各自夸大两位创建人观点的某些方面,或者企图采用地理学性质的一些新概念,这在一个时期内造成地理学分裂为几个方向,它作为一门学问的地位因而也碰到了严重的问题。李特尔一死,德国任何大学里都没有地理学教授了。重新返回大学地位的,特别是随后迅速发展的,主要并不是追随李特尔的“历史地理学家”,却是原来受过地质学家教育、并且倾向于专门从事地球非人文特征研究(即我们今天所理解的自然地理学)的学者所起的作用[参见彭克, 129,635f.]。这里我们不谈地理学学术地位的上升和这个时期多产的成果; 在地理学思想的发展上,主要问题在于克服这个领域方法论上明显的不统一,从而确立它作为单一科学领域的地位。
- 世纪后半期的普遍科学气氛,对早年“浪漫主义”时期的哲学概念, 不论是李特尔的还是洪堡的,都是远非乐于接受的。甚至在古典时期结束以前,这种变化就已初露端倪了。实在,地理学思 想的重要改变与我们对它的历史发展所作的专断的划分,有一定程度的重合,我们觉得后古典时期的某些概念,最后一位前古典地理学家布黑就已把它们表现出来了。我们早已指出布黑彻底抨击时人著作中运用“自然边界”和“自然区域”的问题。他以解剖学和生理学作比拟——虽然承认这些比拟是不完全的——达到了否定的结论:除非有特殊目的,地理学家并不需要以任何方式把地球划分为地区; 他们倒反应当按分门别类的现象,也就是说按系统地理学来研究它[51,90~ 94]。虽则布黑运用李特尔 1806 年的研究作为应当做什么的典范,又在其他方面说过称赞李特尔著作的话,但他的批评无疑也适用于《地学》各卷,不论他是否意识到这一点。
虽然贝格豪斯似乎受到布黑研究的影响,马尔特对它显然也是熟悉的, 但它在地理学思想的发展上是否起过什么重要作用却不大清楚,可能是因为它是由一家省级小出版社出版的缘故[参见斯珀勒尔,在一个类似方面的论述,68,365]。反之,几年后弗勒贝尔在当时的主要地理杂志上提出相似的观点,却在学术界引起一场相当大的骚动,特别是因为这些观点是针对李特尔的,而且还附有李特尔本人的评论。
然而这一场论争结果却只是昙花一现而已,弗勒贝尔的要求“不起一点作用就寂然无声”,因而赫特纳在研讨地理学思想的发展时,也就把它一笔勾销[2,305]。可是这种看法可能有点过甚之嫌,因为弗勒贝尔的论文,至少是发表在贝格豪斯的《年报》里的两篇,在地理学文献中保持着相当显著的地位,可能对后世学者也有影响,不论他们是否明白这一点(又见第三章之一)。确实,他想表达的观点终于引起人们的注意,因而普莱韦把他看作地理学思想新时期的先驱——我们也许该再补充一句:布黑比他又早一点[51,59f.]。
科学界的这个新观点终于支配了科学思想。普莱韦描写这种新观点的特点是以各门科学愈来愈专门化、愈来愈强调阐释“科学规律”、有意识地把科学——特别是地理学——从任何特殊的世界观分离出来为标志。然而这后
一种观点常常是体现一种同等明确的哲学假设——假设存在着一个唯物主义的、机械论的宇宙,人在其中也应作为“物”来研究,而与他物一样看作“原子运动的总和”[普莱韦,8,60,66f.]。
德国地理学家一般把地理工作的转移看作主要是由于佩歇尔和李希霍芬的作用引起的。这一运动起于佩歇尔从 1866 年起陆续发表的一些论文,其中
若干论文于 1870 年收入《作为地表形态学探索的比较地学的新问题》一书中[67]。比利时地理学家米丘特写道:“说科学精神随着这部著作重新回到地理学来了,这句话说得十分有理”[189,24]。佩歇尔通过这部著作,也通过他的教学,引导地理学家首先研究地形结构。他的地理著作决不以地理学的这一部分为限。相反,他也关心研究地形对人类历史的影响,马尔特感到他对这种研究作了比李特尔的范围更狭更明确的限定,是做得成功的[25,22]。他在 49 岁时就早逝了,正值他在大学里所任的职位,使他大有可为的时候, 却突然打断了他的工作。(关于论述佩歇尔的贡献更详的著作——并有传略
——可参看拉策尔的研究[31]以及施米特[7,147~149]、德林[22,163~65] 的更简略的说明。)
佩歇尔曾力求建立一门科学的形态学,它的基础却由一群曾受过地质学家教育的地理学家奠定——特别是李希霍芬从 1877 年起陆续发表的中国研究[普莱韦,8,74;赫特纳,161,99,特别是 32;彭克,128,43~51 及137;施米特,7,153~156]。在这一特定方向追随李希霍芬的地理学家中, 我们可以举出两个:一个是彭克,他同样受过地质学家的教育,他的古典论著《地表形态学》在 1894 年初次问世,现在他有许多学生在这个领域还很活跃;一个是美国人 W.M.戴维斯,我们已经说过,他的部分著作包括在德语文献中。
因此在德国开始了一个漫长的时期,在这个时期里地貌学成为地理学的主要领域,正像以后在戴维斯领导下的美国一样[菲利普森,143,9f.]。于是,在德国,把这门学科归入地理学范围之内,无论逻辑上引起什么反对意见,也是无法更改,已成定局了[克拉夫特,166,7];而在美国,地貌学在与地理学和地质学的关系上的地位,至今却仍未确定。(关于这个问题还要作进一步的讨论,参看第十一章之七)
不论在地貌学方面人们可能持什么观点,但都普遍认为在佩歇尔的领导下,地理学一度曾有在自然科学中扩大到其他科学早已占领和开垦的领域的倾向,因而地理学一度看来就像要独揽一切与地球有关的自然科学似的[赫特纳,2,314f.]。反之,人文科学——包括人种史、农田利用、商业和民族迁移,有如李希霍芬对加利福尼亚和中国所作的研究一样[69]——则被目为主要与地形有关,或者只限于区域地理研究。在区域研究的发展中,可以特别一提基尔希霍夫,作为连结从李特尔到拉策尔的中间环节[33;34]。
这种情况造成一个重要的结果,这就是把上文说到的地理学中的两种二元论形式混淆成一种:即系统、自然(这里是非人文的意思)地理学和区域、人文地理学。为了说明把人的研究包括入地理学的合理性,同时又遏制地理学朝这个方向无限扩张,似乎需要分开说明这两个部分的目的。自然特征应按其本身条件来研究——地理学朝这个方向扩张得多远可能并无多大关系, 但人文特征只能按其与自然特征的关系来研究。瓦格纳、基尔希霍夫和诺伊曼多少已经明确地表达过这个观点[按赫特纳,2,316]。
明白地强调把地理学领域划分为两组现象,这就在逻辑上指向两个相反
的发展方向。其中一个终于有了更大的影响,这可以从拉策尔经过森普尔寻踪到美国。在美国,巴罗斯把地理学说成“人文生态学”的领域,研究人和自然环境的相互关系,就是它的最后的逻辑表现[208]。这个观点在英国[195] 和日本[110]都有人赞同,在我国还有极大的重要性,因此下文需要作详细的研讨。
比这还要早得多,格尔兰在 1887 年的一篇长文中却力倡相反的结论:地理学应完全排除人[76]。这主张虽然是“在自然科学思想方式风靡一时的时候”提出的[布尔格尔,11,24],而且看来也许很像是前 20 年间地理学思想摆动的逻辑结论,可是基本上却没有得到人们的支持。正像黑尔曼·瓦格纳在他的长篇评论中所说的,许多人都看得很清楚,如果把格尔兰的貌似合乎逻辑的论点贯彻到底的话,那末对地理学就必须大加翦除,所剩的那一点, 就再也辨认不出是那个名为地理学的源远流长的领域了[77]。对一个必须割弃洪堡和李特尔地理学的大部分内容的论点,很少人认为须给予多大的注意[参看苏潘,78,153;赫特纳,2,315f.]。这场由格尔兰掀起的论争,是针对德国地理学思想随后的发展问题的,要肯定地指出它有什么影响,这诚然是困难的;我们以后还有机会在 别的方面回头再来谈这问题,因此这里就不必检查其主张了。
几年后瓦格纳提出了格尔兰建议的历史意义:宣告地理学是一门纯粹的自然科学,这是在大力扶植自然地理学的高峰时期提出的,而近二十年前佩歇尔就已开始了[80,374~375]。正如施米特所指出的,格尔兰虽然与这个运动的进程步调完全一致[7,156],但“形态学家”却没有一个愿意继续走这样的逻辑极端。确实,他的论点可能已经使有的人明白:地理学摆动得失却均衡,已经到了多大的程度。
然而,在实际地理著作和方法论研讨两方面,相反的动向早已出现。1882 年拉策尔发表《人类地理学:地理学在历史学上的应用导论》[72],这是地理学史上的一件大事,日后对地理学方法论的发展具有间接的影响。人类地理学这个术语,此后一直是与拉策尔的名字联系在一起,这反映了他的自然科学,特别是动物学的功底,可是却也会引起误解。这个术语给人的印象是关于从个人和人种观点来看的人类的地理学,即人类学的地理学;而拉策尔所关心的主要对象却是人的劳动产品,特别是人类社会生活的产品与地球的关系——也许这还是靠了莫里茨·瓦格纳[施米特,7,157~161]。
因此,拉策尔也像李特尔一样,主要是一位受过自然科学教育的学者, 地理学正是为这些学者作了自然科学和人类研究间的联系。正像我们从李特尔的情况所看到的一样,拉策尔的著作大部分是在人文地理方面,这就使许多人忽略了他早年的经历。例如索尔就说他是“通过报纸工作转入地理学的” [84,166],这话还没有说对一半。照拉策尔的自述,决定他的人生道路的是他对自然界的兴趣;他早年就立志“献身于某种科学研究”,而且始终不渝。他曾取得动物学、地质学和比较解剖学的博士学位。他在法国南部继续从事动物学研究,寄些旅行通讯给《科隆报》,以求添补些资金,结果该报聘任他为科学及旅行通讯员。卡尔·安德雷劝告他利用这机会当个地理学家,拉策尔当初虽然是计划以动物学家的身份旅行的,但在欧洲、美国和墨西哥作了六年旅行后,他最后还是转行了。不过他最初发表的文章都是动物学方面的,他的地理著作中有阿尔卑斯山雪线的物理研究[35]。
拉策尔的目的在于把人文地理学研究建立在科学基础上。施米特说他“始
终没有偏离自然科学的方向”,做得要比李特尔成功得多。他的伟大贡献在于“通过组织现象、树立概念、并把所取得的成果显著地联系起来,从而把人类地理学的这一部分——即文化地理学,纳入科学体系中去”[7,158]。虽然他常被人们视为基本上是李特尔的追随者,但在某种意义上,他的Anthropogeogra-phie(人类地理学)是研究人类地理学的第一部重要的系统研究,这正是洪堡“自然地理学”的最后部分所提出来的。从此以来,虽然批评的火力一直针对着他的著作,但并没有减损它的重要意义:它表明了地理学的人文方面及非人文方面是可以作系统研究,从而在区域地理学中取得更可靠的解释的。(有关全面评价拉策尔的著作,请特别参看哈塞特的研究[36]。
拉策尔的方法在一个主要方面与洪堡有所不同。他是从自然科学的观点出发有目的地进行工作的。他的第一卷《人类地理学》大部分是根据地球上的自然条件组织起来的,他就是在自然条件
与人类文化的关系中研究它们的。虽然这种程序在研究自然地理为主的地理学家中是常有的,但基尔希霍夫一流地理学家却把它反了过来,在人文条件与自然条件的关系中来研究人文地理。在他的第二卷中,拉策尔自己也把程序大部分反过来,但他的许多追随者,特别是我国的森普尔,却保持着他早期的方向,从而确立了一种程序,几十年来一直支配着人文地理——至少在我国是如此。然而德国地理学家改变他们的程序却要早得多,这特别是亏了赫特纳和施吕特尔的努力[130;131]。可是同时人文地理却是根据自然环境对人类的影响来研究的,这自然又导致以为地理学这个领域主要是研究这种关系的概念。人们通常认为这个概念来自拉策尔本人,但这看法可能是错误的。(像迪金森那样把施吕特尔摆在与“冯·李希霍芬、拉策尔及其同时代人”相对立的地位,这就尤其是误解了[202,2;参看施吕特尔,131, 507f.]。)
在系统人文地理学的第一部大作问世后的次年,李希霍芬在莱比锡就职讲话中,提出了以后被认为近代德国地理学的纲领性阐述[73]。更早,在 1877 年他在论中国的第一卷最后几页中就已作过阐述[69,Ⅰ,729~732],这是一种重新表达李特尔和洪堡所共有的地理学概念的尝试,但正像赫特纳所指出的,此书为地理学所设的界限,自己就给破坏了[126,560]。可是同年马尔特又明确地恢复了地区原则或方志学原则作为地理学的最高标准,使用了chorography 和 chorology①等术语,早在他以前,就已有好些作者——其中包括佩歇尔——从古希腊地理学家那里搬过来了。同时他强调研究分布—— 分布是洪堡地理学的一部分——并简括地把地理学说成是关于事物在“何地”的研究[70,特别是 426~429]。马尔特的概念也在一个委员会——他就是委员之一——起草的关于地理学性质的表述中表现出来,于 1882 年在威尼斯国际地理学大会上通过[71,679]。
当时李希霍芬在莱比锡所作的划时代的讲话中接过了马尔特的方志学概念,作为他的地理学概念的重要基础[赫特纳,126,552]。普莱韦写道:李希霍芬在这个讲话中表示自己是“事实上继承并发扬洪堡和李特尔思想的
① 英语 chorology 有两种用法,一指论述支配动植物的地理分布规律的科学,普通译作“生物分布学”,另一用法与 chorography 意义相近,可参考原文 92~93 页。以下原文中不论用的是 chorography 还是chorology ,一概译作“方志学”。——译者
人,从前后一致的意义上说,也是实现佩歇尔思想的人。他与佩歇尔有很大不同,他具有健全而毫无偏见的历史感,把自己纳入发展过程中,并正确地决定他的地位”[8,73;又见彭克,128,43~51]。
李希霍芬受过地质学家的教育,作为一位地理学家,他主要是对地貌学感兴趣。他被选入科学院后,就选择进入“物理数学所”,这与“历史学家的李特尔”迥然不同,李特尔属于“历史—哲学所”[81,605]。不过他还是认识到李特尔的著作在地理学思想发展上的价值的。如果以洪堡和李特尔的概念背景为对照来阅读他的讲话,就会看出他对他们的概念和著作的共通成分所感到的兴趣,要比他们之间的悬殊差别大得多。因此他能够“遵照洪堡的先例,恢复地理学与自然科学的紧密联系”,同时又恢复李特尔的大纲在地理学中的地位[施米特,7,153~156;参看德林,22,165f.;赫特纳, 126,552f.及 32]。
我们不必去管李希霍芬的具体阐述;正如赫特纳以后指出的,他虽然为未来定下了地理学思想的方向,但却未能为他对这一领域的概念找到确切的说明。但从他的论述还是可以看出其基本思想是明确的:地理学是研究地球表面不同部分互有因果联系的现象的差别[161,106f.;73,25ff.]。李希霍芬揭示了系统地理学与区域地理学的相互关系以及与该领域总体上的关系,这在地理学思想的发展上也是很重要的。系统地理学的实际目的是理解地区中现象的因果关系[42f.],这种理解可拿解释各个区域时可以应用的原理来表达,而解释区域,也就是方志学。(李希霍芬把第一步的 chorography 与最后一步的 chorology 加以区别;前者是非解释性的描写,为系统地理学提供资料,后者是对区域的解释性研究,是以系统地理学为基础;但这种分法却没有人奉行。)
地理学的重大区别,即系统地理学与区域地理学(方志学)之别,因而不在于研究资料的不同——李希霍芬认识到限制地理学中的研究资料是不可能的——却在于研究方法的互异。因为资料性质参差不齐,所以必须在系统地理学中根据其类别加以研究。根据这一点,他承认不是有两大组,而是有三大组:物理现象、生物现象和人文现象。人类虽则当然也是一种生物,因而在某种程度上可归入对其他动物的研究,但人类与地球表面的联系却受到一大批对别的动物说来并无意义的因素的制约,因而需要以完全不同的方式加以研讨。在方志学研究中,所有各组现象间的因果关系把它们结合成单一的一元研究了。李希霍芬也像洪堡一样,并未被任何有限的科学概念所束缚, 他看不出有什么理由反对一门研讨各种共同存在、为因果关系联结在一起的不同事物的单一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