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区域地理学的性质
过去 30 余年间,地理学的发展以对区域地理学兴趣日增为特点。在法国的维达尔、德国的赫特纳、彭克、格拉德曼、帕萨格诸人领导下,欧洲地理学家从专攻系统地理学逐渐转移,这正是所有科学都重视普遍原理的结果。同样,在我国,巴罗斯和索尔的纲领性论文,不论在别的方面如何分歧,但都一致强调以区域地理学作为地理学的核心[208;211]。普法伊费尔指出当今美国地理学中最有影响的这两篇方法论阐述的相似点,虽然是正确的,但他却未能指出,它们也正像本协会诸主席的早期方法论见解一样,在很大程度上无非“反映了⋯⋯美国的地理学意见”[94],因而过高估计了它们在决定当今美国地理学思想上的重要性[109,96ff.]。正像普拉特所指出的,当前的运动,特别是对小地区作详尽研究的倾向,其根源要追溯到世界大战前的地质学野外课程和大战期间的军事制图。②即使仅仅大致搞清什么力量或者哪些人造成这方面的发展也是不可能的,而且也不必要。确实应该提到鲍曼, 他是美国地理学会理事,对加强区域研究是起过影响的[参见 106]。也许最重要的还是中西部地理学家团体所起的个人影响,他们在 1923 年和翌年开的现场年会上,吸引了很多的区域制图问题研究工作者的注意[例如,可注意 1925 年由琼斯和芬奇发表的该团体联合结论报告(见发给该团体成员的文献目录),281,及 282~290 所列重要论文]。
如果说在欧美,在某种意义上,地理学可说已回到了与洪堡和李特尔相同的观点的话(参见第二章之四),那末它长期以来专注于系统研究,也使它能在返回时所得一般概念和原理的装备好得多;虽则可惜这种装备在人文或文化特征方面略嫌不足(不论地理文献上还是大部分学者的修养上),但还是可以利用这些概念和原理来解释区域地理学的。
许多地理学家都已接受了这一重点转移,他们之所以接受,显然是作这样的暂时假设:即可以把区域地理学改造得像系统地理学一样有“科学性”, 而且必须以某种办法把它提高到可以建立科学原理的水平。我们已经指出, 这种雄心已经陷入了许多困难。在我们最后一次研讨区域地理学时,有必要明确了解学者所受的某些限制,这在系统地理学中却是没有的。
企图用语言来表达区域研究的特殊性质屡遭失败之后,我发现如用数学符号,却可以极明白地把这种特殊性质表示出来,虽则当然我们不会发现, 这样复杂的问题是可能用任何实际数学公式或方程式来表达的。
在整个区域中,千变万化的任一地理特征 z,理论上可表达为一个函数, f(x,y),x 和 y 表示位置坐标。作为两个变数的函数,我们能用数学方法测量的任何此类特征——如斜坡、雨量、作物产量之类,都可以具体地用一个不规则的面来表现。于是这样一个面就可以展示整个区域中此种特征的实际性质;在理论上,对每一点、每一小区,它都会是正确的。此外,如果涉及的函数不太复杂的话,积分理论就能容许我们给任何有限部分以及任何一点,求出该特征总和的积分。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在系统地理学上的部分工
② 1938 年在本学会最近几次会议上宣读的一篇论文中,普拉特特别指出,普法伊费尔所引以为带有“索尔的建议”的第一本期刊[脚注 12],实际上是它的两位合著者(以 及芝加哥大学讲习会团体中别的未指名的成员)的建议,未分清出自何人:W.D.琼斯及 C.D.索尔:《地理学野外工作大纲》,《美国地理学会公报》,47 期(1915 年),520~525 页。
作,就相当于这种表达方式。
同样,在一个区域内,任何两三个地理因素的相互关系——例如作物产量与雨量及土壤腐殖质含量的关系,可以表示为一个包含两三个变数的函数方程式:z3=f′(z1,z2)。具体表示这个关系,又需要一个面的形式。在系统地理学中,更常见的是我们只考虑一个因子只对另一个因子的关系,然后我们可以把它表示为平面上的弧。当然每一个因子 z 都是不同的函数,f
(x,y),而 z3=f′(z1,z2)这个更复杂的方程式,只有当 z3 不受别的 z
因子影响的时候,或者当影响它的因子在所考虑的整个区域都是不变的时候才能成立。这两个条件没有一个是能严格地成立的:我们可能考虑的地理要素,几乎都要受到两个以上自然要素的影响,也可能受到无法比较。或者完全未知的人文因素的影响;而且不论所考虑的地区多么小,所有这些被考虑的因素,在某种程度上都是在变化的。因此,在系统地理学中,即使在这一步,我们也已经带来了对现实一定程度的歪曲。
我们可以凭着建立要素复合体 u 来采取下一个步骤,每个 u 都表示许多z 要素的函数,或多或少是有规律地随着一小部分这些要素的变化而变化。这样,如果有某种土壤、斜坡、温度和雨量条件,我们就可以在一个较大的不精确性、不可靠性误差以内,设想自然植被和野生动物的某种条件,我们就可以用一个 u 要素复合体来表示所有这些 z 要素的总和。假设可以设想我们能以算术方式表达这个特征 u 的话,那末它在一个地区中的性质,也会形成一个不规则的面,显示出它任何有限部分的特性。然而,从这些要素复合体的性质,可以明白地看出这种表示法会有很大程度的不可靠性。
可是在区域地理学中,我们要涉及一个远为复杂的位置坐标函数。我们不能把它表示成任何一个要素或要素复合体的函数,而只能表示成许多半独立要素复合体 u 的函数,以及外加的半独立要素 z′的函数。于是,整个地理学 w 在任何一点上都可以用函数 F(u1,u2⋯un,z′1,z′2⋯z′n)来表示。假设关于函数形式 F、每一个要素复合体 u——每个 u 都是各种 z 要素的函数——和半独立要素 z′,我们都能拥有精确而完全的资料的话,那末这个函数也会复杂得使我们无法用任何具体形式来表示它,即使是用 n 度空间来表示它也办不到。我们会有一个只能对该区的每一个点,x,y,才可解的函数,但对大于点的任何小部分却不能正确表示。换言之,我们只能从研究该区内无穷数的点的地理,来研究该区的地理。因为数目无穷,所以这个任务是不可能完成的。与点的地理迥然不同,区域地理学问题是如何研究和描述有限地区的地理问题,在每一个有限地区中,所涉及的整个复杂函数,是取决于极其错综复杂地相互联系着的函数的,多得使任何积分理论都不可能求解。
因而我们不得不考虑的就不是无穷数的点,每个点上的 w 都有某种程度
的不同;我们不得不考虑的却是该区域有限数的分区,虽小却明确,在每个分区内,我们都必须假设所有因素都是不变的。于是,为了能适用于全区, 我们只需要有限数的消元式 w 就够了,每式都表示一个小地区单元,而不是一个点。只有当人们记住此法不可避免会歪曲实际时,它才是合理的。所取地区单元越小,歪曲也越小,可是不能完全消除;不论单元多么小,我们知道,在单元内部假设不变的诸因素,实际上却是可变的。事实上我们通常能花时间来考虑的最小单元,也大得足以有明显的变化,因而我们所得的结果
对现实也会有显著的歪曲。
把我们这结论表达得更通俗些:任何有限地区,不论多么小,地理学家在其中也会面临着包括许多半独立因素的相互联系因素复合体,所有这些因素在该区各点都不同,带着只有部分互相依赖的变化。除非任意略去小地区单元内部的变化,即假设每个虽小然而明确的单元整个都有一致条件,就不能把这些因素统合起来。于是地理学家可能希望通过分析和综合,来理解每个地区单元内部相互联系的现象。
虽则把所有单位地区的研究都加起来,就会构成一种对全区的考察,但这并没有完成区域研究。正如彭克强调过的,研究各个“科雷”(chores)
(近于均一的区),确定科雷的类型还是不够的。“首先,地理学必须考虑如何把这些科雷拼合成较大的单元,正像化学家并不只以研究原子为限,而且还要研究原子在各种结合中彼此邻接的状态一样。新地理学几乎还没有考虑如何理解地理形态(Gestalten)”。彭克接着说,正像对组成一幅镶嵌细工的各块石子加以分类和研究,并不能了解这幅镶嵌细工,同时还需要我们观察各块石子的排列组合一样,研究“科雷”①的排列,也会呈现出有意义的不同构造形式[163,43f.;他用英语发表的费城演说中,部分也曾论及,159, 640]。
在对区域地理学的理论探讨中,我们的第二个步骤是把各地区单元互相联系起来,以发现较大区域在构造和功能上的组成。因为对每个小单元所有涉及的因素都是任意地定为不变的,因而所得结果也是如此,于是也就可以谈论一个单元里的一个因素与另一单元里的另一因素之间的功能关系了,仿佛这些就是单元本身间的功能关系一样——只要我们明白情况并非真正如此就是了。
此外,用这种方法产生出来的区域结构,就具有一片一片镶成的马赛克的性质,每一片完全都是均一的,其中很多十分相似,不论用什么实际方法来表示,都会显得像是在该区域各处重复出现似的。
但是我们不应受骗,以为这幅我们镶成的马赛克就是现实的正确复制品。它只不过是一种设计而已,为使有限的头脑得以了解许多半独立可变因子的无限可变函数。这里涉及的虚构有三重:我们任意假设每个单位地区从头到尾都是统一的;我们任意地把它作为一个清晰的单元(个体)从邻区划出来;我们又任意地把非常相似的单元称为性质同一。
如果我们要拿地球表面与马赛克相比,甚至是以地理学家提出时多少必然会带点歪曲的形式来比,也还有某些别的根本性限制必须坚持。我们可以说在技术细节上是有相似之处的,但是,除非我们归回到某种目的论原则上来,我们就不能把地球表面与任何艺术作品来类比,因为我们不能假设这是
① 此词瑟尔希采用作地区单元的术语[237]。按他的定义,这个概念并不取决于大小;科雷只是由所有地理因素(“geofactors”)的相对均一程度决定的一片陆地区。按任何规模建立起来的科雷,都可以划分成更小的科雷,科雷愈小,则其所显示的均一性程度也可能愈高;这种划分过程的极限当然是完全均一的单元, 这只能是一个点。彭克在采用这个术语时却另有含义。他所谓“科雷”,看来是最小的陆地单元,可说是不可分割的细胞,他就用这些细胞拼成更大的“形状”。我们不沿袭此种用法,不但因为改变了发明者给这个术语所规定的含义,而且也因为实际上不可能有最小的陆地单元。正像彭克在别处承认过的,我们可以把划分过程无限地继续下去,这样划成的小区,也决不会是比未划时的大区更不真实(也不会是更真实) 的单元。
单一头脑的有组织的产物。相反,如果我们可以把赫特纳的比拟,即一座由几位建筑师独立工作建成的大厦,改为亨丁顿的“地球画布”的画片,我们可以说地球表面是不同颜色的花纹互相联系的组合,每个花纹都是由一些或多或少在独立工作的艺术家贴上去的,同时在工作过程中,各艺术家又都在改变设计。在系统地理学中,也许可说我们是企图分开各个花纹,以求了解其形状及其与另一些花纹的关系,从而也了解它与全画的关系。但全画并非简单地以不同的彩色图版套印而成的,却是在某种程度上彼此互有因果关系的,所以要把它们分开来,就必然要分析每个图样与别的图样间的因果关系和功能关系。在区域地理学中,我们第一步是把自然界这些不同艺术家调成并施于地球表面的细致的色彩层次,变为马赛克技术的生硬而任意的形式。当我们接着察看马赛克细片的组成时,我们不能指望会看到每件艺术品必须具有的某种统一匀称的图样。另一方面,我们也无须料定只有一片混乱或者万花筒式的景象;因为我们从系统地理研究中可以知道,各个图样中都包含着一些原理,如果那些均一的单元地区,不是我们纯属任意确定的,而是以细心测量和正确判断相结合为基础的话,那末我们也可望这些图样的组合, 会展示出或多或少井然有序、虽则也是错综复杂的图案。此外,不论对这些图样如何解释,其形状对每个部分都是有意义的,因为每个单元部分的发展都是受到别的部分发展的影响的。
最后一个想法终于把我们引向另一个重大的方面:把地球表面比拟为一件艺术品是不妥当的,即艺术品是静态的,是由静止不动的形状组成的,而地球表面却包含着动的物体,始终不停地在把地球各部分联系起来。(企图采用艺术家对诸如“力线”(lines offorce)、“运动”、“反力”(opposite forces)等术语的特殊用法,在这里只会增加混乱)换言之,地理学家必须考虑功能及形式。在建立我们的小单元地区时,我们不但假设每一单元地区在性质上、而且也在功能上都是完全均匀一致的。同样,在把这些单元组合成更大的区划时,由于我们必须考虑这些单元彼此间的功能关系及其形式, 问题就更复杂起来。例如,如果两个地区单元十分相似,因而我们把它们着色成恰如两片同色的马赛克小片,但其中一个在功能上是与某一区域的城市中心相联系的,别一个却是与另一区域的城市中心相联系的,那我们是否把它们包括于不同区域中呢?或者,如果把它们包括在一个区域中,又应包括入哪一个呢?对这个问题只能回答得聪明一点或不大聪明一点,却不能有一个“正确答案”。
了解一个区域中单位地区的排列是必要的,同样,理解诸区域相互间的排列也是必要的。彭克和格拉内两人(格拉内也循着相似的思路[252,28~ 31])都会把这个过程一直进行到更大的单元;所涉及地区的大小是无关紧要的。所以区域地理学是研究各小区在大区中组合和联结的方式,是研究这些大区在规模更大的地区中联系起来的方式,如此继续下去,直至到达那最后的单元,那唯一真实的单位地区——世界。
然而,在不同水平上的组合,却有一个重大的差异。彭克和格拉内两人看来都忽略了这一点,即在假设最小地区单元的均一性时,那细微然而重要的虚构成分,却随着向更大分区推进而渐次增加。因此建立这些更大的分区, 就需要对实际作愈来愈任意的歪曲。
采取了第一个步骤,即建立地区“均一单元”以后,我们就可以采取第二个步骤,就是使我们判定几乎类似的“均一单元”为数尽可能地多,不相
似的单元为数尽可能地少,一并纳入我们称之为区域的连续地区之中。我们的相似性判断,在关于均一单元的特点比别的特点更重要这一点上,必定会含有主观成分,因而在某种意义上该区域的建立充其量也是任意的。
此外,我们在现实中也难得看到一种解决办法,会像我们所描述的那么简单。虽然某些地理特征从一地到一地的变化非常缓慢,可是另一些地理特征——如土壤、多山地区的斜坡、城市聚落,以及所有基本上呈线形的河流、公路、铁路等特征,却会迫使我们把性质完全不同的“单元”包括进随便哪个区域中。因此就有必要确定究竟哪几类单元,不论在实际相互联系中还是仅仅并立起来时,大致考虑起来具有该区域的特色,然后才确定下来,使得包括进来的那几类相似单元为数最多,而别的单元则为数最少。
对有的大地区,我们首先要辨认出其中的“均一单元”,试着把它们组成区域,而且可以根据相似性或者有的单元间的关系来简略地描述其特点。我们在考虑这类大地区时,可能会觉得该区中有的地方绝大多数单元显著相似,这项任务比较简单。但有的处于这些单元之间的部分,在某些方面有类似其一侧单元的特点,在另一些方面又有类似另一侧单元的特点,这项任务就极其困难了。此外,我们还会看到一些地区包含着形形色色种类互异的单元,使我们不知道该把它们包括到哪里去才好。确实,在有些场合,我们可以认为这种地区是过渡地带,但这只不过是把这个重要问题拖下去不加解决罢了。同样,把它们称为“无特性地区”,或者属于“一般”型或“混合” 型地区,那只不过是完全逃避这个问题而已(参见第九章之五)。
个别学者无疑会乐于把这种伤脑筋的地区从地图上抹掉,可是没有人给他这种特权。一门力求认识世界面貌的科学,也不容许把更困难的地区弃之不顾,而只局限于更易组织到其知识总体中去的地区。这些难确定的地区常常不是仅仅一些狭窄的过渡边界,却是相当广袤的地区,也许像那些分类分得更明确的地区一样大,甚至更大,因此就没有根据来假定,在大地区或者全世界的整幅图画中,它们不及我们能立时描述出特点的地区重要。芬内曼说到地理学不同部分的话,甚至更确切地适用于一个地区的各部分——“中心并不比边缘具有更大的内在价值”。
因此,当我们把任何地区划分为我们所谓区域,对每一区域划得可以极经济地表述我们断定的极其重要的特点时,我们要作出的许多决定,就免不了要根据判断而不是根据测量。因此我们必须承认,我们的区域只是“陆地的片断”,要确定这些片断,是必须有相当程度的任意性的。另一方面,如果运用了一切可能的客观尺度,而且那个任意的决定是根据学者的最佳判断作出的,那末我们理当可以认定,他的区域具有的正确性,要比“任选”这个贫乏的短语所表达的大一些。另一方面,上述许多作者的意见,以为地理学家对区域的明确界线——甚或其中央核心——可望达到近似的一致,鉴于以上列举的所有困难,这看法显然过于乐观了。
毋庸赘言,认为地理学不能为区划建立任何精确的客观基础,这结论却不是说地理学可以逃避这个艰难任务,即尽可能以最佳判断作出地区划分, 把区域知识组织到其中去。为了利用系统地理学详细阐述的一般概念和原理,来解释区域地理学的发现,就必须尽可能把区域地理学组织为一些有重大意义的部分。地理学领域在当前的发展状况下,我们还没有最简单的解决办法,即把世界划分成各级或大或小的区域的标准化而且普遍承认的单一划分。因此研究区域地理学的人都已肩负起把自己的区划系统加以标准化的任
务——除非他能利用同仁们的系统。这里使用“标准化”一词,表示区域系统是以某些明确表述的标准为根据的,使得别的学者可以确切地了解那样的组织结构是什么。
要在地理学中把区域知识完整地组织起来,就需要把全世界加以划分, 不论作为第一步还是最后一步。无论朝哪个方向把这个过程进行下去——我们也曾指出,两个方向都须考虑(第十章之一),完整的系统都必须作出世界的区划,以便把我们对每个小部分的知识,在其中作逻辑安排。对这个极端困难的问题,我们找到两种不同的解决办法。地理知识可以在按地区特点分类的地区系统中作逻辑安排。虽然此法对于比较的目的有明显的用处,但无法把所有区域知识都组织成一个系统,而是需要几个独立的系统。此外, 此法也不能展示各个地区是更大地区部分的实际关系。这些关系只能包括于把世界分成特殊区域系统的现实划分之中,使所有区域知识可以在其中融合为一个逻辑系统。可惜现实里所存在的任何自然划分,并没有给地理学家提供这样一个系统,任何相当于有机形式的简单划分的东西,也没有提供这样一个系统。地理学家必须发展并不断修改这个方法,作为一种研究成果,同时在运用它时——总是用尝试的方式——又作为区域研究中一种起组织作用的结构。
我们已经很笼统地提出,为了在区域单元中明智地组织地理知识,我们会如何碰到为区域划界的问题。哪一种知识应当包括在区域研究以内呢?就涉及的资料而论,我们在前面就已指出,一个区域的完整的地理,是包括着系统地理学所包括的一切现象的——只要它们在该区域可能存在的话。没有包括在区域地理学以及系统地理学中的唯一地理学领域,就是历史地理学。但因过去每个时期都有不同的地理,所以也就会有无数独立的历史地理学, 各自包括着自己的系统划分和区域划分。
区域内存在的现象类别,它们存在的特定方式,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性质,包括每个单元地区以内和超出单元分区以外的关系——这些都决定地区的特殊形态和功能。虽则大多数学者在理论上都同意这几点具有同等重要性,但近数十年来,很多研究工作却流于强调形态研究而忽视功能。我们觉得这在“景观纯粹论者”的研究工作中特别突出(第七章之五)。另一方面, 格拉内觉得许多学者,特别是斯佩特曼之流,把地区想像成“力场,是一种动力复合体”。格拉内坚决主张,地理学不是力的研究,不是关系研究,而是对地区中事物间的相互关系的研究。照格拉内那部以德文发表的力作来判断,他本人倾向于着重地貌,而对地区的功能则很少予以注意[252,114f.; 参见韦贝尔,266,204]。
我们说到地区功能时,不能忘记实际上地区并不是什么能发挥功能作用的东西,只有其中某些事物才与他区的事物有功能联系。如果说我们关于形态、功能都相一致的均一小地区单元的虚构,使我们可以把这种单元地区喻作与别的单元地区具有功能联系的话,我们也不应设想地区本身具有功能联系,忘记这个概念的虚构性质。
特别要指出,当我们企图研究“一个地区的起源”时,小地区单元的概念就解体了。在研究该区地理中先前的历史阶段时,我们发现那些均一的小地区单元,随便哪一个,就连我们今天可以赋予它的那点不完全的有效性, 可能从来也不曾有过。这就是说,地区不论多么小,也不会成为单元,无非随其内部不同事物参差不齐的变化而变化而已,因而今天的单元地区,很可
能并不是早先某一阶段的单元地区,而且也不大可能是未来某一阶段的单元地区。马赛克这个概念是与渐次和参差不齐的变化的概念不相容的。因此, 地理学中的发生学研究只能以系统研究的方式来进行:“一个地区的发生学”研究,只能分解为该区内所包含的每一不同事物的发生学研究。所以这些研究也是系统地理学研究;在什么范围内值得作这种研究,以求了解一个区域的地理,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前面已经谈过,此处就无须再来研讨了(第六章之二)。
在地理学领域的这一分支中,我们可望逐步达到阐述普遍原理、一般概念和科学规律或原则吗?对这个展望区域地理学时极其重要的问题,我们现在当能作出回答了。
区域地理学中使用一种概括方式,我们已经描述过:以小单位地区构成区域。哲学家克里斯曾区别出诸如异质而半独立部分之类概括,作为第三种类型的科学描述,连同类型概念和独特事物的描述[据格拉夫,156,57~62, 105]。这个区别的重要性在于:这种概括形式未能为证明普遍原理提供根据; 要证明普遍原理,我们必须有类型概念。
十分清楚,我们可能想根据以描述为目的而设定的虚构地区单元来阐述的任何普遍原理,都不可能比这些单元本身更具有效性。除非这些单元分得极细,否则,不论我们提出什么原理,因个人判断而带来的误差,都会造成很大的错误,大得使其价值极成问题。
然而,不说这个基本困难,我们看到就是这些任意划定的单元,每一个也都包含着极其复杂的关联形式的组合,不能归入以其多变的半独立因素总和为基础的类型系统。虽然在任何区域里,我们都能找到一些单位地区,相似得可称相同而无大误,但在世界上别的区域,我们却看不到如此相似的单位地区。莱茵河上游平原某处的一个小区,可能很像同一区域中许多别的此类小区,但我们所取的区不论多么小,它与世界上任何别的区域的单位地区也是根本不同的(见第十一章之四)。
于是我们得出了类似于克罗伯为历史而作出的结论:“一切历史现象的独特性(据我的理解,意指现象在特定时间的特定结合),是既被视为当然, 又被证明有理的。没有发现什么法则或者近似法则”[116,542]。同样的结论也适用于现象在特定地点的特定结合。
可是却不能认为研究区域地理学是用不到一般概念和原理的。相反,解释每个区域内现象的相互联系,却有赖于系统地理学所解释的类别概念和原理[参见施米特,7,194]。换言之,对于区域地理学中所包含的各个项目及其间的更简单的联系,我们始终要依赖系统研究所供给的普遍概念,但每个地区单元的整个相互联系的结合,却相当于一个本质上独一无二的事例, 对此我们是不可能有什么普遍原理的。
有人可能会提出反对,说是许多地理学家在考虑区域时所使用的一种研究形式,相当于一种解释科学法则的方法——即所谓“比较区域地理学”, 也就是把显著相似的区域加以比较。我们可以引毛尔对亚马孙、刚果和因苏林迪亚(Insulindia)①等地区所作的给人以深刻印象的比较为例[179,184~ 186]。在别的科学里,“比较研究”标志着法则性科学繁荣以前的未成熟时期,这使许多人设想,区域地理学有望从比较迈向科学原则,从而脱离它的
① 因苏林迪亚疑为印度尼西亚之误。——译者
少年时期而成长起来。
这里所涉及的基本思想在地理学中不是什么新鲜的事。它先由洪堡—— 如果不是由更早的著作家——所采用,照赫特纳的说法,布雷姆、内林,特别是李希霍芬,都运用过它[161,403f.]。 然而普莱韦却以为这些都只不过是偶然的事例,以为我们的文献中并没有包括作为该领域一个分支的比较区域地理学[8,46~55,77]。他指出,这种偶然的比较,所有各门科学都是要用的,引个例子,Th.利特对康德和赫德的比较研究就是(柏林, 1931 年)。我们可以再补充一下,历史学家常常觉得,把两个以上某些方面显著类似时期的发展状况加以比较是有价值的。这些事例应当会使我们感到怀疑,在区域地理学中是否会有发现某种可称之为法则或近似法则的东西的可能性。
帕萨格承认有妨碍比较区域地理学(L nderkunde)详细阐述普遍概念的种种限制,但依然(1936 年)相信在比较景观学(Land-schaftkunde)中可以避免或克服这些限制〔272,61〕。他说,为了发现区域的法则,还需要一种第三项比较(tertium comparationis),他相信他的抽象类型系统正提供了这种比较。我们在前面的讨论中(第十章之五)已经看出,他只是部分地以缩小有关地区的大小来减少困难,其余就不过以建立类型来逃避那些限制,而这些类型,即使在要点上,也还不是实际地区的完全的抽象观念。实际的 Land 和实际的 Landschaft (作为地区来看),其间只不过有大小之别;第三项比较在两种情况下都是同样不可能的。我们可以继续把不论怎样大小的地区比较下去,却永远不会有发现区域法则的希望。
因此普莱韦说,比较区域研究既不是走向法则性区域地理学的准备步骤,也不是地理学的一个独立分支。一世纪前李特尔采用这个概念,意味着从完全不同的科学发生了一场转变;他从来没有明确解释过他的概念,另一些人接过了它,却以许多不同的方式来使用它,但并没有什么重大的发展〔8, 82f.〕。
可是把这种方法作为补充手段来使用,看来仍有某种明显的便利之处。如果天南地北的区域在很多方面相似,因而按某些要素或要素复合体可以把它们归入同一类型,那末比较它们的相似之处,特别是它们的相异之处,就很可能用以检验我们对每个区域内现象关系所作的解释。
一个大区内可能会有为数众多的同类要素复合体,这方法对这种大区内部各地点的比较甚至更为有用。挑选这些数量最多的特征都很相似的地点, 并把它们与那些许多——但不是所有——特征都很相似的地点作比较,我们就可能找到一条线索来了解具体特征对该区总体上的意义。
举个众所周知的例子:考虑棉花带总体上的主要特点,可能会使人以为
——把某些文化特征视为当然——该区之所以重棉,只能从气候条件方面来解释。然而我们已经知道,把以棉花为最主要作物的地点,与那些气候条件虽同而棉花却居次要地位的地点作一对照,如不考虑土壤的性质,那末对于整个南方的棉花作物,也就无从理解了。
同样,美国地理学家至少早已明白在流行的想法里——或者甚至在许多欧洲地理学家的想法里——所没有清楚地认识到的东西,即明白了南方的气候条件不能直接解释南北对比中极为重要的特征——即高比例的黑人人口。用同样的方法来比较各地,就会发现,不考虑棉花所必需的气候条件和土壤条件的结合,就不可能理解这个要素以及所有与之相联系的文化要素。可是
这个结论是不完全的:今天极其重要的产棉区得克萨斯中部,黑人人口的比例是低的。只有同时也把奴隶时期结束以前发展了种植园作物的地方——包括烟草及棉花,与从那时以来发展了同样作物的地方相比较,才能作出完满的解释〔359〕。
这个把同一大区内部各地作比较的方法,可能像是会得出一般原理。可是这方法所能得出的结论,却只适用于那一个有关大区。如果我们给棉花带各区再加上长江流域一区和孟买省一区,我们就无法把它们全都包括于任何区的一般概念之下。正如我们前面所指出的,在只限于棉花带各区的比较中, 我们并不是在比较分隔的单元,却只是比较单一大区中的相似部分,这些部分之所以相似,只是由于它们是同一区域中的部分的缘故。虽然这个方法可能对检查我们的解释有点价值,但却不能得出普遍概念或原理来。
我们的结论是:区域地理学正是它的名称字面上所表示的意思——以地球表面各部分来描写地球。正像历史学一样——在更常用的断代史的意义上说,区域地理学基本上是一门描述的科学,是关于描述和解释独一无二的事例的,在这里是不可能推演出科学法则来的。虽然这无疑是个不利之点,使得解释所发现的东西十分困难,比那些能够解释普遍规律来说明个别事例的领域要困难得多,但这也并不意味着区域地理学就没有科学目标。正如前面所指出的,阐述科学法则不是科学的目的,而只是达到目的(即理解现实) 的手段。海德里希对那些“觉得‘地球描述’( Erdbesch-reibung 或geographia)这个称号不够博学、不够科学的人”回答道,“描述确实是科学工作的最后和最高目标,并不仅仅是一种停留在事物表面的外部描述,而是这样一种描述,其目的⋯⋯在于凭借综合理解一切从分析事物特点学到的东西”〔153,213〕。科学所需要的一切,就是为了使解释性描述可以有更大的精确性和可靠性,只要可能,都应解释和使用普遍原理。研究各类现象的系统科学和研究全地球各类现象相互关系的系统地理学,其中所阐述的所有一切恰当的一般概念和原理,区域地理学全都加以利用。
我们所得出的关于区域地理学性质的结论,也许使我们可以回答近几年来不少学者提出来的一两个问题。对美国地理学家关于区域研究的思路,去年布罗克和普法伊费尔在德国发表的两篇论文中已作过讨论〔108;109〕。读了这两篇评述及其所提及的批评文章,读者也许会以为,美国地理学家在一段时间内热心专注于巴罗斯(特别是索尔)的方法论论文所介绍的区域研究之后,现在已经开始怀疑到底是否应当对区域地理学抱有很多的期望。在大西洋两岸一片唱和声中,可能把这种言辞夸大了;也许我们看到的只是某大学一个系的反对,该校在美国和德国的现时和旧日的校友间,响彻了一片呼声。①然而美国无疑也还有另一些地理学家,他 们在口头讨论中,关于希望
① 普拉特在一篇评论这些研究的文章中,说到有的作者对方法和目的有所误解,这些作者没有目赌过那种必不可少的野外工作,也没有参加过十五年来试验这项工作的人们同所进行的讨论〔224.125〕。要说明这个困难,重新想一想作为一个集团的美国地理学家与德国人在方法论讨论上态度的重大差别是很重要 的。美国学者与德国人迥然不同,极少认为这种问题是适于在准备发表的研究论文中提出的;相反,他们常常把这些问题只看作个人意见的问题,各人可以在多少有点非正式的讨论会上发表,特别是在“会外” 的口头讨论中提出。通常只有在学会主席经过“周密考虑”的表态中,才会正式提出这样的观点,而且往往在它们早已产生很大影响之后。受德国人态度影响的学者投的稿,只是极罕有的例外,特别提一下这一点很有意思。因为这些稿子大都来自一个机构,所以在外国学者看来,美国地理学中当前方法论思想的发
从区域研究中取得的成果,也有表示怀疑的口气。
在若干场合,怀疑论者发表过一些言论或文章,仿佛我们是经过长期认真的努力,想以区域研究来推动地理学前进之后,才发现写成的著作并没有展示或产生重要的一般成果。这种言论很难叫人相信是认真的。美国地理学集中力量于区域研究几乎还不到 20 年,而且也从没有全力以赴。在这一时期,也许有二十来个研究工作者,各人都作过一两项或两三项区域研究,地区很分散,从波斯河区域到圣保罗,从欧洲到中国都有。因为美国两位理论上的区域概念主要倡导人都没有拿出对(当前)区域地理学全面研究的具体范例,所以每一个从事研究的学者,或多或少都必须独立地设计出自己的决定区域、选择现象来考虑和提出成果的方法。有人会认真地考虑一下,我们已经有了一个相当不错的试金石,可以检验从区域研究中发扬一般成果的可能性吗?即使所有工作全都是在标准化程序下进行的,对这样一些分散于大半个世界上的少数事例,也很难望其“展示”什么总成果,或者提供概括的根据。
由于另一些理由,许多学者似乎更可能已经开始在怀疑:不论研究了多少区域,也不论用什么方法,科学法则都是不会到来的。我们发现的这个结论,可以用理论来彻底证明,使得我们可以取得一致的意见:任何人怀着这个终极目标从事区域研究,只不过在追随一个惑人的幻影;一切有关人员把它抛弃得愈早愈好。
然而,如果地理学的目的在于按世界不同地区参差不齐的发展,来取得关于世界的知识,那末研究作为世界地区划分的区域这个任务,在地理学中也不应怀疑了。不论哪一门科学中,如果在一段不到 20 年的时间内,少数一批工作者的努力所取得的成果,没有像热心家给他们引起的希望那样多,其研究工作者也用不到为此而泄气。地理学的研究对象是世界,它虽然很大, 但大小还是有限的,我们必须设想,地理学是前程无量的。美国地理学家的集体努力,无疑会拿出更丰硕的成果,如果他们能使全体或大部分成员把注意集中于世界上某一有限部分——就像法国地理学家集中研究其本国那样。但对许多使学者相信应作远地旅行的因素也不应予以限制,即使这样做是需要的。我们只能希望地理工作者的总人数更多,可能时还希望某些团体的研究工作——如在威斯康星——集中于国内面积相对有限的区域。特别是正像芬奇所指出的,“从一个区域中已经更清楚地认识的东西撇了乳皮,又为另一个区域而丢掉它”〔223,26〕,我们不应指望这种做法会取得什么具有深远影响的科学价值的成果。这种研究在教学上可能有价值,这也许可以说明在这些研究上花费时间和精力是正确的——如果有关地区对课堂教学有意义的话。要取得区域地理学研究的持续发展,需要集中个人更大量的时间,不论人们是否会像芬奇那样走极端,以为一个区域就够一位学者研究一辈子了。
展,很可能似乎主要是加利福尼亚思想的发展了〔例如迪金森,202〕。布罗克和普法伊费尔两人都想避开这个局限,但在美国别的学者发表文章中的方法论,只不过报告了讨论会上一些零星阐述,或者只是他们实际研究中所包含的甚至更为零碎的解释,这却使他们两人受到掣肘。美国还没有堪与德国相比的可利用的文献,可供直接追溯美国地理学家方法论观点的发展;因此对于远离实际发展过程的学者,这项任务是极端困难的——不幸这在很大程度上却包括我们太平洋海岸的团体。也许在科尔比那样对美国地现学一般发展的透彻研究中,可以找到比这少数几篇方法论论文更可靠的资料。
另一方面,这些考虑不可避免地会提出这样的问题:应当认为什么规模的地区,才值得在区域地理学中研究呢?法国在维达尔的领导下开始的研究,原是考察一省大小的地区,但以后所选取的地区却愈来愈小。德芒戎感到艾利克斯达到了“微观”研究的极限,他对“卢瓦桑”(L’Oisans)的考察用了 915 页的篇幅,参考文献中列出 861 种著作〔329〕,而卢瓦桑不过是多斐内(Dauphiné)阿尔卑斯河谷的一部分,还不到一个县那么大。德芒戎估计,平均起来,这相当于每平方公里或每 12 个居民占一页稍多的篇幅。相比起来,美国地理学家把“微观”一词用于他们的研究工作,似乎就不很正确了。
对这里提出的问题,是不能简单地回答的。历史学家除了对一系列绵续很长的时期作较为粗略的研究以外,还欢迎对很短的时期作极端细致的研究。这两个领域标准相同——这是就这种研究的意义而言,但对这个标准, 我们并无客观的尺度。前面我们已经考虑到两个主要方面——即地区本身的意义①及其作为大区或大量相似小区的代表的可能意义。除了卢瓦桑本地公民对本区地理的固有兴趣以外,我们可以设想,总的说来,知识界对这个无足轻重的小地区,是无须作如此详尽无余的研究的。另一方面,如果我们对法国阿尔卑斯谷地所知不多,而勘察表明该区在很大程度上是几百个其他地区的代表,那末这样一种研究就可以使我们对这一整个地区——或其中一大部分——的区域地理得到近似的图景。然而这样一种研究也许会因一心只想表达有代表性的特点而受到限制,人们也可能会怀疑,究竟这是否需要 1000 页篇幅。德芒戎觉得这项研究颇多肤浅之处,因为它只重复了布朗夏尔等人研究相似地区的著作中所描述的发现。就艾利克斯的著作有证实前人研究的作用而言,也尽可写得简单一点的。另一方面,另一位
有水平的批评家① 却觉得,艾利克斯对以法国阿尔卑斯为代表的一些问题,作出了比任何前人都要透彻的论述。
对美国区域地理学的批评,特别是针对着这种“微观地理”研究的—— 借用一下普拉特的术语。批评家认识到,认为只要在一段不太长的时间内, 把这种小区研究统统加起来,就能包括全世界整个大陆地区,这是不切实际的,即使能办到,其总和也是消化不了的;他们也怕我们只会得到一堆乱拼硬凑成的大杂烩〔参见莱利,220〕。然而批评家特别还要质问:我们从这种细琐散漫的研究,究竟可望得到什么普遍原理呢?连有的像詹姆斯那样曾经作过这种微观地理研究的人,事后也表示这样的感觉:“研究愈详细具体, 成果也愈无意义”〔284,84〕。②
① 在前面的讨论中,我们是仅从一个地区在实际世界的相对重要性方面来考虑其本身的意义的。可是芬奇提醒我们,如果一个地区包含着某一未曾得到解答的问题,如果它有某种特征联系的话,那末该区对于我们这门研究世界的科学,就可能有一种特殊意义〔223,23〕。我觉得把这个标准加上去特别可取,因为它似乎为美国地理学家专心研究上西里西亚之类遥远小区提供了唯一的理由,而这个小区几乎对邻近任何地区都没有代表性〔355;356〕。
① J.瑟尔希私人通信。
② 普法伊费尔说,詹姆斯“甚至怀疑‘微观方法’究竟是否意味着有何进展”〔109: 115ff.〕,这里所说的话可能正说明了他作出这个结论的原因。这个结论确与下面所表现的普遍看法不一致:“对小区的细琐研究,只要能在方志学(mesochoric)或地理学(macrochoric)地图上有助于更正确地概括这种细节,就成为有意义了”;或者这样的结论,“地形(microchoric)研究是方志学(mesochoric)或地理学(macrochoric)
普拉特在两篇已发表的论文〔221;224〕和在本会宣读而未发表的声明中,对这些攻击特别作了有力的回答。他的声明中有一点是说,微观地理学发展为“一种理性的及时的运动,反对坐在圈椅里凭杂乱无章的资料来编书, 从偶然的旅行中撷取一些主观印象,以及不以资料为根据杜撰环境理论等缺陷”。他说,为了达到这些目的,地理学家就走向野外,而“在野外,所有地理学家就都是微观的”。在那里,“他们面临着地理学家的难题:欲求了解的是大区域,而一次看到的却只是个小地区”。他强调说,他们之所以不投入弹丸之地的细节研究,是因为别人的方法论结论使他们相信,这样最后就会为地理学赢得点什么东西。相反,他们自己力求了解范围更大的地区, 也使他们得出一个经过推理的结论:除了走遍整个大地区,作普遍的勘察研究和详尽的系统研究以外,要对更大的区域作精确的概括,还需要研究能研究的相互联系特征的整个基本复合体,而要详尽研究这个复合体,却只能在小区进行。①
然而普拉特为微观地理学辩护,依据重在实际工作,而轻于理论探讨。他已花费了好几年时间在拉丁美洲进行实际工作,结果写出了美国地理学上一系列最重要的微观地理地区研究〔开列于 221,13;这个书目还应加上224〕。关于这一系列研究的价值,曾引起一些疑问,其中不少看来与美国地理学的目的无关。我认为目的只不过是增加我们对格朗德河以南地带的有条理、客观而可靠的知识罢了。这种关于世界各部分的知识是人们所想望的, 须有熟练的地理工作者去研究,这就是地理学领域存在的重要理由。我们今天关于拉美地区的知识还不够;即使只为一门基本课程着手搜集过有关世界这一地区的所需资料的人,对此也是看得明明白白的。因此,要检验这一系列对分散地区详细研究的价值,我们不应只问它们是否能得出“科学原理’, 或是否会帮助我们作出有关普法伊费尔所谓“大关系”的结论〔109〕。只要普法伊费尔不要求所有地理学都应由这种“微观地理”研究或一般区域研究组成,这些疑问就都是无关的了。要紧的问题是:假定我们想得到关于南美洲地理的充分知识,他取得这种知识的研究方法是否恰当?
现有南美的全面研究还不充分,很少人会对此表示怀疑。普拉特在他最近关于不列颠圭亚那①海岸种植园的研究中指出,最有用的美洲大陆综合地图,对他所研究各地区的土壤、植被及人口密度,却给人以错误的印象。即使我们拥有关于南美气候、地形、土壤、作物、人种和商业的精确详尽的资料,这些总起来也并不意味着该大陆不同部分的地理——即地区差异。即使局限于一省规模的研究,美国学者也常常因缺乏文化要素复合体的详尽知识而受挫;文化要素复合体对区域的文化地理是至关重要的。关于美国或欧洲
调查的重要部分”〔286,85f.〕。
① 这里说明一下,普拉特指出,芬奇不但对蒙特福特作了极其细致的研究〔285〕。而且也作了包括世界农业的系统研究〔与贝克合作,〔343〕,此外还可以举出许多基本上是研究性的论文,收在与特雷瓦撤合写的更新的教科书内〔322〕;惠特尔西不但测量了威斯康星的一个小区〔《一个农业区地理的野外地图》,
《美国地理学会年鉴》,15(1925),187—91〕,而且还试图划定世界主要农业区〔319〕。此外,我们可 以补充说,惠特尔西在解释这样一种世界研究的发现时,主要困难在于缺少像迪肯给墨西哥高地〔340〕, 普拉特给拉丁美洲各区提出的那种有代表性的详细小区研究。最后,普拉特在他最近的研究中直接指出微观地理工作与勘察的宽泛目的之间的关系〔224〕。
① 现为圭亚那合作共和国。——译者
各区,他可能已不知不觉地获得知识,不论是作为野外工作副产品,还是仅仅来自他的一般知识。这些基本特点必须首先在较少地区,特别是在一个缺少文化均一性的世界地区中加以研究。如果人们已经了解巴拿马某农牧场, 并且可以假定散布于整个大区的略有相似的特点,那末人们对这一有关大区的地理所得到的图景,就会比靠小比例尺的测量获得的更为正确〔参见普拉特,221〕。
当然,这种看法的基本假设是:所研究的小区实际上可以代表别的地区; 正如芬奇所指出的,它不大可能完全是典型的〔223,24〕。然而,如果
它是有代表性的,那末它在某些有限的方面,或许也会是典型的,我们了解它在哪些方面近似于典型,这是非常重要的事。有的地区,人口调查和气候资料都很充足,作过地质、地形、土壤的勘查,对这种地区,只要研究这些资料,就可能大致地回答这些问题。前面已经提到要素比率和等值线地图在这方面的用途。在别的地区,只能依靠学者从勘察中形成的判断。虽然这种判断所能作出的回答离科学的可靠性还很远,但毕竟比完全没有答案总好一些,因此应当拿出这样的答案,纵使日后有被自己或别人的研究证明错误的危险。
普拉特也许直到他最近的论著中,才明确地论证了这些详尽的小区研究与大区勘察研究间的关系。虽然这里他所详尽研究的微观地理区不是“宽泛区域类型的典型”,但却显得是“一个连绵的种植园区的正常特征,在南美错综复杂的地理模式中,该区有一个始终如一的地位”〔224,127ff.〕。毫无疑问,他先前显然是随便捡起这些分隔得很远的小区来研究的,这种研究对更宽广的区域认识的意义,在他的《拉美勘察研究》最后发表时,将会变得清楚起来,这些详尽的单元研究,就是形成这个勘察研究的必要部分。
总结起来说,学者提出对一个本身并不特别重要的小区的研究时,心里必须记住目的不在于提出该区本身,而是在于给更大区域的有代表性的特点提供准确的解释,但那样的区域太大了,不能作这样详尽的研究。只要他心里记住这个大目标,我们就没有明显的理由来规定研究地区最少限度的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