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虽然在古典的古代,地理学即已扎根,但它发展为一门近代学科,却是1750 至 1900 年期间在欧洲,主要是在德国结晶起来的。考察地理学有关概念的历史发展和这一领域内所做过的大量工作,可以得出下列结论:

(一)地理学按地球上各地区因果关系上的差异,换言之,即地球上的地区差异,来研究这些地区。

(二)除了少数例外,地理学家都承认需要两种不同的研究方法——专注于全球或其主要部分的特定要素地区差别的系统研究,及特定地区全部地理的区域研究。

(三)自然地理学和人文地理学之分,是“二元论”的不同形式,这在19 世纪中叶即已成为一个问题,但此期后半段大半已克服。

(四)在地理学家的实际研究工作中特别强调地形研究,终于在德国巩固地建立了地貌学(或地文学),成为地理学领域的一部分;在美国及其他国家可能也是如此。

(五)地球的统一性概念,即 Ganzheit 概念,甚至把地球设想为一个有机体,在这门学科的早期发展中虽很重要,却已经几乎完全被扬弃了。

(六)另一方面,把一个特定区域看作自成一个单元、一个“整体”或“有机体”的相似概念,虽然在 19 世纪早期受到有力的批判,但近几十年来又在德国重新出现,并已被移植,受到许多学者的有力支持。

(七)“自然区”概念的相关问题虽然在 19 世纪早期受到抨击,今天仍

是一个时行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