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LANDSCHAFT”与“景观” 一、目前的混乱

以下几章我们将不得不考虑当前地理学思想的一些大问题,在每个大问题中,对一个极其重要的术语的用法都有许多不同,有的彻底而明确,有的更为细微但也更易混淆,使学者屡屡被弄得晕头转向——这个术语就是“景观”,即 Landschaft。景观一词在地理学思想及地区实际研究上,作为一个重要术语来使用,在我国和英国还是较晚的事。然而此词的德语形式Landschaft 在近代地理学史中却一直居重要地位。虽然在日常德语中,此词各种可能的含义至少在 1 世纪前就已带来了一些混乱,但直到近几十年,它在地理学语言中成为也许是最重要的独特词语以后,它所产生的混乱才渗透进地理学思想的每一个领域。那些把此词引进我国来的人,竟对它的各种含义不加区别,却把它不加限制地译作“景观”,盲目地把所有不必要的混乱带到我们的语言中来,这实在是极端不幸的事。

在试图讨论地理学家有争论的问题时,作者感到有必要在每个场合重新检查这些术语的不同含义。此事本身并无不平常之处。在方法论思想中,或者一般地说在哲学中,许多冗长的争论都可能归结到对含义不清的词的不同解释。如果每个卷入论争的人都有一个不同的但却一贯的解释,那末只须讲清楚各人所说的意思,问题就可以得到澄清或者甚至消除了。可是如果同一位作者使用这个基本术语时,一会儿是这个意思,一会儿又是那个意思,而不让读者知道药是装在哪个葫芦里,那就不可能取得一致了,除非停止那场游戏,把有关的葫芦全都捡起来,并要求每一位学者以后要末把药放在同一个葫芦里,要末在他想换个葫芦装药的时候告诉我们一声。

把这样的混乱带给我们的,也并非只是翻译上的意外。人心总是想望达到某一预定的结论的,宁愿使用一些含义模棱两可的词,让自己相信意想的结论已经合乎逻辑地达到了。如果我们可以说某词意思是一个地区给予我们统一的印象,该区诸物产生这个印象——即具体的物质之物,而且最后该词同时又是与地区本身同义的,那末相对说来,我们不怎么困难就可以证明, 这个地理区域是由物质之物组成,并且形成一个具体的单元对象,因而地理学也就有了自己的单元对象可供研究了,这也就证明它是一门“科学”,也像任何别的科学一样。确实,许多德国地理学家正像克罗所说的,“编织了一面关于他们的‘Landschaft’的不可穿透的神秘主义的网”[202,15], 使他们有可能显得几乎会证明任何东西。也许地理学家都想把他们对科学地位的要求放在一个更坚实的基础上。就是这个设想而不是爱好对术语作不必要的争论,才驱使我们去确切地检查“景观”或“Landschaft”究竟可能含有什么意义。

主要的、虽然不是唯一的困难,是由于德语 Landschaft 一词的含义造成的:长期以来它在日常用语中,既用以表示我们所看到的地面的外观,又可单单表示一片有限的土地。这两个概念被带入德国地理学中来都不迟于上世纪初。霍迈尔使用此词来表示一片大小在 Gegend(区)和 Land(大区)之间的陆地区,但在同时似乎又保留着另一个概念[11,8;或 1]。洪堡把此词主要用于表示某一地区的美学性质的意义上,虽然有时可能也另有含义。同样,奥佩尔和维默尔主要都是从美学观点上来看 Landschaft 的,但后者也把

社会特征包括在作为连贯整体的 Landschaft 一词中,作为其部分含义[74, 9f.]。

不用说,许多德国学者也注意到了这种含义不清的情况。早在 1896 年, 赫策尔就指出许多早期作者——其中包括弗勒贝尔——就因这种混乱而得出错误的结论[27,393f.]。班斯甚至坚持说,使用此词除了地区外观一义外,都是没有词义学上的依据的[133,2]。这个论点无论如何正确,却被日常德语和德国地理学中使用此词的事实所驳倒。当代大多数德国地理学家可能二义并用,却又常常不分清表示的是哪一个意思。1923 年,赫特纳反对这种用法在帕萨格著作中所导致的混乱[152,49f.]。自此以后,许多德国学者都曾提出类似的反对意见,其中包括格拉特曼[236,130]、西格[157, 评论,379]和韦贝尔[266,207]。

第五章 “LANDSCHAFT”与“景观” 一、目前的混乱 - 图1相应的法语 paysage 一词显然也可以有这两种含义。这种混乱导致布吕纳等人的文章中此词用法不明确,瓦洛曾对此作过评论[186,93~103]。

因而我们日常用语中确认“景观”虽与一片陆地地区有关,但并不与地区同义,这一点我们应当视为我们语言的幸运。在古英语中,词义学上并没有同样歧义的证据,会支持我们把它再采用到一种语言的科学形式中来的理由,因为英语的日常用语已经确定了清楚的区分。相反,一味跟着德国地理学家走——他们并无我们的有利条件,破坏英语日常用法的相对明确性,这简直是一种科学上的罪行了。

不幸此词不但有这两个主要概念,而且有多少地理学家使用它,几乎就有多少不同的色调。甚至或多或少把它作为区域的同义词来使用的作者,对此词到底包括什么内涵,意见也决不是一致的。施吕特尔反复强调他本人使用此词与帕萨格的差别[247,389;169,299]。这两位作者大概都是不会接受彭克、毛尔或格拉特曼的不同用法的[163,39f.;157;236]。这种差别比美国地理学会企图为“区域”下定义所产生的差别还要重要得多;那不是确定范围上的差别,而是 Landschaft 中究竟包括着何种事物的差别,不论其范围如何。所有这些作者在使用 Landschaft 表示“区域”时,都想把它作“景观”解的某些意思搬过来,但究竟想把景观的哪些东西包括进去却又意见纷纭,困难也就是因此而来的。詹姆斯指出美国地理学中使用“景观”一词的类似情况:“用这个词的地理学家也许无意识中已经给了它一个特殊的新定义了”[286,79]。不幸无意识中下的定义是不大可能明确得足以作科学用语的,不同科学家的无意识的思想过程也不大可能得出相同的定义。确实, 在这个场合有多少地理学家使用此词,似乎也就有多少定义。

我们要感谢韦贝尔对德国地理学家给此词的各种意义及其复合词作出的分类[266]。他无疑不会说他列出的表已经齐全;此外,自从他 1933 年写作此文以后,我们还须再补上另一些人。在国际地理学大会最近的会议上, 提出一系列关于这个题目的论文,值得特别注意[276~279 及 297]。虽则劳顿萨赫对这个德语名词的讨论和布罗克对相应的英语名词的讨论,可能比先前的任何论述更有助于澄清这些用词,但克雷布斯以为对这个术语仍须作一次更深入的探讨,这个主张还是正确的[279,209]。①

① 本文基本上是在国际大会发表的论文引起我注意以前完成的。看到本文以下几章所表达的见解,与这两篇论文阐述得比较简洁的见解有这么多相一致之处,我也信心倍增了。

韦贝尔把 Landschaft 的常用意义定义为“从特定地点眺望时位于我们视域以内的那部分地球表面和天空”,布罗克说明“景观”的常用意义几乎也完全相同。这种“看得见的景观”形成了格拉内的概念的核心,但其中也包括我们对声音、气味的感觉和地区情调。

更具体地说,格拉内的概念是根据黑尔帕赫对 Landschaft 下的定义:“地球表面上某一片段及其相应的天空部分给我们唤起的总印象”[139,348]。从这两个概念采用一种的学者,大多数想像观察者是从纵向来俯视景色的, 以求消除透视。

格拉内对这个概念作了同样的更改,他在逻辑思想上采用了进一步的改变,而且与其他作者不同,他还明确地标明了这种改变[253,23ff.;270, 297]。 他从一个地区所产生的心理感觉,进而求之于该区中引起这一感觉的诸物。为了保存 Landschaft 作为感觉上的景观的严格意义(包括声音、气味),他建议采用别的术语,但那些追随他的人却只把 Landschaft 或景观一词移用于该区中引起我们的景观感觉的物体[参看布罗克先前的表述,333, 8,136]。

人们也许会设想,这种从作为感觉的景观到引起感觉的物体的转变,对后者包括着什么内容,总会取得普遍一致的意见了吧,但情况远非如此。例如彭克就排除了仅仅近在身边之处感知的物体,视为是借触觉来感知的。对他说来,Landschaft 只包括“在我们的视域以内可感知的东西”;明确地说, 它“不包括人本身,而只是人在地球表面上造成的结果”[163,39f.,45]。另一方面,施吕特尔却不仅包括了人,理由是人也是可以感知的物体,而且为了使他们显得不止是景观中“毫末之物”,于是运用了我们特别感兴趣的放大镜,使人成为 Landschaft 的一个主要成分[127;145,26]。反之,帕萨格却不但把人排除了,而且还排除了一般动物,因为否则困难就太大了, 无法把一个 Landschaft 与另一个 Landschaft 分开。帕萨格看来也把他的Landschaft 局限于自然的、非人文的成分,从而把可能已经不存在的自然植被之类成分也包括进去。但韦贝尔又像另外许多人一样,承认要理解帕萨格使用此词究竟是什么意思——即使确实可能——是困难的,而且看来有把握可以断定,他是不会同意批评家对他的阐述作任何解释的。

读者将会毫不困难地看出这些分歧的基本原因。近代德国地理学家正在试图给这样一个词下定义,这个词虽然与可感知的景观这个概念——正如通常所理解的——保持着一种不明确的联系,但同时却须确切地规定地理学的研究对象。因此每一个地理学家对此词的定义,会因他们认为地理学应当研究什么而异。Lands-chaft 因此不比“地理区”更精确,只不过表面上似乎更加精确罢了。对于主要是地貌学家的地理学家说来,一个包括地区中看得见的物体的词似乎尽够了。人是能动的文化原动力,对于以文化地理兴趣为主的地理学家说来,一定要设法使人这个活跃的文化动力具有与其重要性相称的形象。有的人感到几乎所有的地理特征最终都可以从自然植被、气候、地形等方面来解释。对这些人说来,Landschaft 就可能主要以这些特征为限。

至少以上这些作者运用 Landschaft 一词全都以形体上可感知的物体为限,因为他们即使不急于把非物质的现象看作非地理的东西予以排除,却也乐意这样做。然而有的人却想把这种现象看作研究 Landschaft 的地理学中直接研究的对象,那些人在给他们的概念下定义时却有更大的困难。例如,帕

夫洛夫斯基给地理 Landschaft 下的定义为:由“充满一定空间的物体和现象⋯⋯感官可以观察的物体”组成,但他以后论述把非物质现象包括进去的问题时,似乎又把这些插进 Ladschaft 去了,虽则用什么方式却不很清楚

[276,202f.,205~208]。

第五章 “LANDSCHAFT”与“景观” 一、目前的混乱 - 图2劳顿萨赫看来甚至更加明确地把诸如“种族、语言情况”之类非物质要素包括进去。他并不给 Landschaft 下定义,但他描述其中包括什么时,指的似乎就是任何地理学家都会包括到地区研究中去的东西。换言之,Landschaft中“景观”这一日常涵义已是所留无几,甚至一无所有了。毛尔一流作者大抵也是这样,他们把政治上的国家认为是一种 Landschaft 要素,主要理由并不是因为国家会影响看得见的景观,却无非因为它与 Landschaft 非其他组成部分有某种方式的密切联系。所以不多不少,此词只不过是“区域”的同义词罢了[157]。我们还可以补充一句,支持这种用法的理由可以在德语的古典权威典籍中找到,即格里姆的词典(W rter-buch)。Landschaft 可用以表示一个总体上的政治区划,包括人口在内,通常比 Land (大区)的规模为小。诚然,此词的许多意义中还有另一个意义,不是指自然界的土地本身, 而是指居住在那里的社会集团。

另一方面,克雷布斯坚决主张 Land 与 Landschaft 的区别不在于其大小; 词尾“-land”并不限于像 England(英格兰)或 Deutschland (德国)之类的大区划,却也用于像 Siegerland(西格兰)或 Sauerland (索尔兰)之类小地区。他说“Landschaft”一词主要并不是指某一个别地区,却毋宁是指其特性的某些方面,某些被认为对许多相似地区有代表性的方面[279, 209f.]。于是他说,阿尔卑斯山作为山区的特殊性质,可称之为阿尔卑斯① Landschaft,在世界其他地方都会重复出现,而阿尔卑斯山的 Land,即区域, 却是独一无二的。这不是什么细小的区别,却是主要区别:阿尔卑斯Landschaft 只限于某些特性,不包括相对位置和独特文化特点,而阿尔卑斯山作为一个地区(Land)却包括所有重要特点。这样使用此词的也不止克雷布斯一人,至少似乎也是帕萨格的用法之一。但就我所知,不论是他还是克雷布斯,都没有说明用这个特殊意义——格里姆没有作如此解释——来解释此词的理由。

用同一个词来表示一个明确限定的地区,同时又表示地球表面上未定范围内的或多或少有明确规定的特征,这又进一步造成了混乱。也许在大部分场合,上下文会指出要说的是什么意思,但并非总是这样。因此在这方面, 此词比我们的“地区”(area)一词好不了多少,而与“区域”(region) 相比,其明确性则显然远远不及。

当前大多数德国作者,看来多多少少有点像我们使用“区域”那样的意思来使用“Landschaft”,虽则人人可能都有不同方式的解释。韦贝尔曾提出几点理由,说明为什么当今的一代会感到需要用一个新词来代替那些先前用以指“区域”的旧词。研究先前所谓 L第五章 “LANDSCHAFT”与“景观” 一、目前的混乱 - 图3nderkunde(地理学)的学者如今普遍对小于通常所谓 Land 的地区感兴趣,在这一意义上使用 Landschaft, 也由日常德语的用法证明是正确的了。我们还可以补充一句,德国人不愿使用外来语的“region”(区域)一词,同时又觉得因种种理由,“Gegend”

① 阿尔卑斯,原文作 alpine,系 Alps 的形容词形式,通常译作“高山的”;alpineLandschaft 即高山景观(或区域)。——译者

(地方)和“Gebiet”(地带)等德语用词又不适合。然而韦贝尔指出,当代有一种普遍的倾向,要按事物共存(Zusammenschau)的样子来看事物,来考虑现象的整体,以为这就是主要理由。也许“景观”的含义表示着,这就是在 Landschaft 研究中所做了的事情。此外,他指出 Landschaft 给人的印象比 Land 更深刻,也更堂皇;今天人们所说的 Landschaftskunde 有很多与先前所谓 Landerkunde (区域地理学)并无二致。

美国作者把 Landschaft 的这种种含义,以“景观”的形式搬到我们的词汇里来,但他们却很少有人曾确切地阐述过他们指的是什么。也许有人会想像,索尔的《景观的变化》这篇划时代的论文总会给这个概念作详细的说明吧。可是对这篇论文研究得愈多,也愈难看出“景观”与“地区”之间究竟有什么差别。有时二词似乎可以互用,有时却又显得有所不同。说景观是“由形式的独特结合组成的地区”,这简单的说法里可能包含着一个定义,但它却又对大多数读者掩藏了这个定义[211,25f.]。稍晚的一篇论文又说: “景观的构思包括:(1)自然区的特征,(2)人的活动加于自然景观的形式,即文化景观”[84,186]。无论是从这个说法或另一些说法,我们可以推断“自然区”和“自然景观”是同义的;例如,可以推断气候条件应包括在内,而不问其是否在视觉上能观察到——如施吕特尔所说,感官上这是能够观察到的。同样我们可以顺便指出,这两个部分的结合并非单纯的总和, 人不仅给自然区添上了个性特征,而且也要削减和改变它。然而要点却在于: 这两组事实的结合并不形成该区中所有的东西——如此规定了的景观并不与地区同义。非物质的人文现象并非宇宙中没有坐落位置而存在着的事实,而是具体地位于地球表面的地区中的,因而也是包括在一个地区所形成的那部分现实中的(索尔的另一些话更明确地指出“景观”中这些都要除外)。因此索尔的“景观”概念必须或者解释为地区减去其非物质现象,或者,如果人们高兴的话,就解释为地区,只要它是物质的就是了。这显然就是他的大多数追随者所采用的“景观”概念。但除此之外,这些学者以及索尔本人都认为景观是个别地区单元——“地理区[由上下文看,显然就是景观],是一种有形之物,对这有形之物要描述其形式的特点来探讨它,按其结构来认识它,按其起源、增长和作用来理解它”[84,190;又见 211,25]。

索尔对“景观”和“地区”二词究竟如何区别,也不止笔者一人觉得难解,这一点从那些追随他的思想的人所写的文章中也看得出来。一言以蔽之, “景观”一词是在这些极其令人鼓舞、令人难忘的论文中被搬到美国地理学中来的,它已被许多学者所接受,作为他们的地理学思想的基本术语,尽管对它的含义并没有作确切的说明。詹姆斯显然认识到这一不足之处,他在1934 年曾试图明确阐述“使用此词的地理学家”心里想说的究竟是什么意思。景观是指“区域的一部分,不论用多少种必要的观点进行检查以后,它看起来还是呈现出基本上相同的面貌”[286,79]。“多少种必要的观点” 一语,含意是否说观察方法确实限于视觉景象,这却不能肯定。他对另一些定语的解释,这里与我们无关。这句话的主要部分,把景观简单而毫不含糊地定义为“区域的一部分”,是一个地区;这句话总的说来可能只是像区域的定义那么常用。詹姆斯的话作为对目前实际的记录来看,无疑基本上是正确的:美国地理学家终于把“景观”仿佛当作“区域”的同义词来使用了。如果说他们以为应当把地理区域视为包括非物质特征,那末他们也把国家作为一种“景观”要素包括在内,正像毛尔把它作为一种 Landschaft 要素包括

在内一样;有几位学者已使用过此词的这一引伸义,笔者不过是其中之一而已[216,946ff.;既然这个术语一贯用于这一意义,那末即使此词可能看来似乎荒谬,但其所包含的推理并不因而无效]。

布罗克因而推论说,在地理学中我们现在对“景观”一词,有两个十分不同的意义。一个源于此词的普通涵义:景观是由“地球表面上某一任意部分可以观察的特征组成,但⋯⋯比日常用法具有更宽广的含义”。另一个意义是“形态上具有某种均一性的区域”。为求明了,布罗克主张应当停用其一,并赞成废除第二个意思。但他已把第一义引伸出去的“更宽广的涵义”, 其中到底包括着什么,我们是必须特别细心留意的。他已不再像在博士论文中那样[333]坚持施吕特尔、格拉内和索尔的观点,现在布罗克感到,地理学家可以不必局限于“可直接观察的特征”;他必须俯视煤矿的矿井,他必须观察现象的昼夜和季节循环,“更重要的,他还必须在可以直接看清的东西背后探寻那看不见的东西”。例如,在研究乡村景观时,“他必须审察农场、轮作制、产量、生产目的。”一言以蔽之,对于地理学家说来,景观是“没有观察者的时间界限和地点界限,并为不可见的、但仍然是重要的资料所补充的抽象景观”[297,104]。

如果说我们承认——笔者确实也会承认——上文所描述的全部事物,地理学家都应研究,那末究竟这个“抽象景观”实际上是什么,仍然远远没有明确起来,除非它只是地区重要现象的总和。换言之,如果作者把地理学家应该研究的所有东西加进“景观”的日常涵义中去,结果得到的概念与“地区”毫无区别,这岂不是走劳顿萨赫和许多别的德国学者的老路吗?他也像劳顿萨赫一样,未曾试图对这个概念加以精确阐述,这是值得注意的。如果他这样做了,显然就会这样写:景观是由地球表面上任意部分可观察的特征加上所有不可观察的重要特征组成的。(布罗克在他的论文中始终如一地坚持他的景观概念,因此这里所提的问题并不影响他随后的结论的逻辑性。劳顿萨赫的论文也是如此。)

如果我们考察英国地理学家如何使用“景观”一词,我们会发现和我国十分相似的情况。确实,许多英国学者显然是从我国得到这个概念的。在迪金森最近的论述中,我们发现他也用了相同的方法,回避对“景观”作确切的表述[202]。这一点只是更加令人注目罢了,因为迪金森本人就提出这个问题:“什么是景观?”他用的方法也是表述一个确切定义,又立即背离这个定义,把各种各样的倡导人——“景观纯粹派”——的观点和盘托出,于是他又与这些观点意见相左了,其彻底程度比他表面上承认的更甚。于是, 如果我们把几个分散的说法集中起来,我们就可以推断,组成景观的是地形及其植被覆盖,连同固定的物质特征,组成紧密的地区联合体,这是由于人类的定居改变了地形和植被覆盖所造成的。气候状况、动物和人类显然都被略去了。另一方面,以后又加上许多非物质因素,因为迪金森试图把赫特纳和施吕特尔的概念融合起来,仿佛两者并不是水火不相容似的。但这些概念是否在某种意义上包含在“景观”以内却并不清楚,因为正如克罗在他的评论中所强调的,迪金森并没有回答他所提出的问题。

任何科学的逻辑推理,其基本条件都要求方法论的基本术语必须有确切的定义,讨论中又必须紧跟着这个定义寸步不离。先假定读者会知道此词表示什么意思,以“景观”这词说,这种假定是不可能的。如果作者不能确切地说明他用这个术语是什么意思,那末他使用这个术语就等于招认连他自己

都不知道自己在讲什么,只不过是不让他用逻辑来表演魔术师的戏法——这戏法在直截了当的英语中是不可能的,于是才用了一个多少还是常用的词来掩饰这个事实而已。

如果每个地理学家都给“景观”这个基本概念采取一个不同意义,理论上还是可能进行清楚的推理的,只要每个作者确切地说明他表示的是什么意思就好了,但要避免几乎永无止境的混乱却是极端困难的。因此,假设我们要把“景观”一词继续当作一个术语来使用,那末至少对我们领域中这个术语应表示什么这个问题,美国地理学家如能设法达成一致,似乎还是可取的。虽则目前的混乱会提出一个有力的论点,支持完全抛弃此词,但它使用甚广, 似乎又表明它必定具有迄今所使用的术语所没有的某些优点。无论如何,要拔除一个在我们的语汇中已经牢牢生根的词,几乎是办不到的事。实际经验告诉我们,首先还是看看至少是不是可能取得某种近于一致的意见。